由此,他想到了换亲。
若是换了亲事,继兄嫁给猎户,而他嫁给书生,那么将来的秀才夫郎便是他自己,他不用担心会过苦日子,还能带着阿爹离开石桥村,搬进县城住大宅子。
陆苇本想着先勾搭上宋生,待成亲那日再偷偷换亲,到那时生米煮成熟饭,婚事已成,再想要换回来也为时已晚。
不曾想纳征那天,他和宋生私会竟被继兄撞见。
本以为事情即将暴露,好巧不巧,继兄不小心失足落水,恰好被那个姓沈的猎户所救,虽说其中有些波折,但他和继兄也因此彻底换了亲事。
真是连老天爷都在助他。
宋家的几个叔伯吃酒到深夜才走,宋生推门迈进新房时,陆苇都快坐在喜床上睡着了。
穿着喜服的汉子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走到床边,连盖头都没揭,便一头栽了下去,倒在他的身侧。
等了一会儿都没动静,陆苇只得自己揭下盖头,看着身旁酒气熏天的汉子,微皱着眉,满是嫌弃地捏了下鼻子。
房门被咚咚敲了两声,他看了眼宋生去开门,宋母端着一盆热水站在门口,冷着脸把木盆递给他,吩咐他伺候宋生洗漱。
陆苇哪里做过伺候人这种事,他自小被阿爹捧在手心长大,连一件衣裳都没洗过,家里的粗活平日里全是他继兄在做。
想到将来的富贵日子,陆苇接过木盆,勉强弯唇应了声好,脸上的笑意却在转身时瞬间敛去。
他咬了咬牙,心头暗忖,先忍忍,等日后宋生考上秀才就好了,到了那时,他就是秀才夫郎,想要什么有什么,要多风光多风光。
第3章
翌日清晨,东边的天刚泛起鱼肚白,陆芦便和往常一样睁开了眼。
他昨晚睡在靠里的位置,扭头看时,床的另一边早就空了,连沈应什么时候醒的都不知道。
乡下没有新夫郎给公婆敬早茶的规矩,但要起早做早食,不然会被别人说是懒夫郎,于是陆芦连忙翻身下了床。
他把昨日穿过的喜服换下,穿回了从陆家带来的旧衣裳,走出房门,仍是没有看到沈应的身影,便在院子里头转了转,环顾了一遍四周。
这是一间茅草盖的草屋,屋身是用编过的竹篾和掺了稻秆的黄泥糊的,一共三间屋子。
草屋坐北朝南,背靠大山,东边是灶屋,中间是堂屋,西边则是他们的新房,新房的窗户开在前面,旁边还搭了个用来堆放干柴的草棚。
草棚就在院子西侧,院子前边和东边是泥巴砌的低矮的土墙,墙头长着不少野草,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院门在南面,正对着灶屋的窗户,一道木头做的栅栏虚掩着,看样子沈应一早便出去了。
村子里谁家要办宴席,桌子和碗筷大多都是找别的人家借的,等办完宴席后又挨着给人还回去。
盛菜的碗昨晚洗完便被那些婶子带走了,没吃完的剩菜剩肉也给她们装了回去,想来沈应大抵是去还桌子了。
趁着他还没有回来,陆芦挽着袖角进了灶屋,准备去做今早的朝食。
灶屋在草屋东侧,门是从堂屋里面开的,南边和东边分别开了一扇窗,从东边的窗口看出去,是一块两丈余宽的空地,看着像是以前的菜地,只是许久没人打理,地里长满了杂草。
里面的陈设同新房一样,没有什么多余的物件,只一个土灶、一口铁锅和一个装碗的食橱,墙角还有几口盖着木盖的大缸。
陆芦打开木盖看了眼,其中两口缸里装着米面,另一口靠近灶台的缸里则装着满满的清水,一根手腕粗细的竹管从东边的窗口伸进来,搭在水缸的缸沿上,用竹塞子堵着。
食橱上面放着一篮子鸡蛋,是昨日喜宴村里人送来的喜礼,陆芦没敢多拿,只从篮子里摸了一个,又用陶碗盛了碗面粉,打算给沈应煮碗鸡蛋面。
在陆家时,一日三餐都是陆芦在做,只有每次炖肉的时候,后爹才会亲自下厨,还不许他靠近灶屋,怕他偷吃。
他最拿手的就是鸡蛋面,揉好的面团擀成薄皮,切成宽窄均匀的长条,下入煮沸的热水中,另外在碗底加小勺猪油和酱油,浇上滚烫的面汤化开,最后撒点葱花蒜末,卧上一个金灿灿的煎蛋。
沈应送完桌子回来,刚走到院子门口,便闻到了一股从院子里飘出来的香味,抬头一看,自家灶屋顶上的烟囱正冒着一缕炊烟。
他先是一愣,想到是自己夫郎在家,脚下的步子轻快起来,连忙抬手推开了院门。
堂屋里摆着一张木桌,正中靠墙的地方还有个条案,上头放着沈母的牌位。
刚出锅的鸡蛋面冒着热气,沈应轻轻吹了吹,喝了口飘着葱花的面汤,随后端起碗,夹了筷子面条送进嘴里。
沈家盖了新房后,一家人从山脚搬去了村东,但大多数时候沈应还是住在山下的老屋里,一来方便进山,二来下山时更好落脚,还能顺道处理一些山里猎的野物。
为了赶在天亮前上山,他常常顾不上吃早食,随便啃个饼子便应付了事,饼子又干又硬,哪里比得上一碗汤面有滋味。
碗里的面条筋道爽滑,面汤里加了猪油,咸香味浓,沈应一口气吃了大半,看着自家夫郎夸道:“好吃。”
陆芦没来由松了口气。
虽说做鸡蛋面他最拿手,可他并不清楚沈应的口味,做之前还有些担心他不喜欢吃,这会儿听沈应说好吃,才终于放下心来。
“你也吃。”沈应吃到一半,看到卧在碗底的煎蛋,顿了下,又抬眼看向陆芦碗里连油星儿都没有的面汤,“怎么只有一个?”
陆芦抿了抿唇道:“我不用吃,你吃就行,我昨晚吃了太多还没饿。”
鸡蛋可以拿到市集去换银钱,在乡下虽不如鸡鸭值当,也算是个金贵东西。
他在陆家每天只能吃剩饭,只有后爹心情好的时候,才会把陆苇不吃的鸡蛋拿给他,每回他都能高兴好久。
面前的夫郎又瘦又小,最是该吃肉养好身体,不沾荤腥怎么行。
沈应不顾他的话,直接把煎蛋夹进他碗里。
陆芦不禁愣了一下,有些受宠若惊地看着他,想要夹回去,刚动了下筷子,又听沈应道:“你不吃我也不吃。”
他再次顿住,默了会儿,拿筷子把煎蛋夹成两块,大的那块夹给了沈应,小声说道:“那就一起吃。”
沈应冷硬的脸庞旋即柔和下来,点头嗯了声,“好。”
高大的汉子埋头大口吃着面,声音哧哧溜溜,看起来吃得很香,吃完连面汤都喝光了。
陆芦低头咬了口煎蛋,忍不住偷偷打量了一眼,感觉对方和想象中有点不太一样。
饭后,沈应带着陆芦整理了一下昨日送来的那些喜礼。
村里人送礼无非是牲畜和鸡蛋,有的人家会送块猪肉,或送只鸡鸭,有的人家则送双数的鸡蛋,以表祝贺。
他们数了数,猪肉有两块,都是冬天熏的腊肉,鸡鸭有五只,光是江家就送来了一只鸡、一只鸭和一块腊排骨,另外一块猪肉和三只鸡鸭是里正陈家和卖豆腐的梁家送的,鸡蛋最多,装了两个篮子,吊在灶屋的屋梁上。
其中母鸡和母鸭有两只,公鸡有一只,沈应把鸡鸭撵进草棚里,捉住公鸡道:“母鸡和母鸭留着下蛋,公鸡给你炖汤吃,赶明儿我要和大松上山一趟,前几天下了套子,得去看看,你在家自己料理就行。”
他口中的大松全名江松,是江家的长子,也是槐哥儿的亲兄长,五年前便成了亲,娶的是清河村杜家的幺女,前年刚生了个小子。
沈应打猎的手艺便是和他跟着江家大叔一起学的,两人年纪相近,同亲兄弟一般,关系很是不错。
陆芦听了,急忙摇头说不用,“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家里还有那么多鸡蛋,这只公鸡不如拿去卖了吧。”
沈应刚分家不久,缸里的米面都是从沈家分来的,这几天为了办喜宴花了不少银钱,他才想着赶在插秧之前上山猎点野物拿到县城去卖。
想起挂在屋梁下的两篮子鸡蛋,沈应放下公鸡,点了下头,“那就听你的,鸡蛋留给你,你别舍不得吃,一天至少吃两个。”
陆芦想说自己哪里吃得了这么多,接着却又听沈应说道:“先养好身体,身体养好了才能生娃娃。”
蓦然间听到这话,陆芦的耳根登时烫了起来,双颊微红,脸上一阵热意。
哥儿和女子不同,虽能生育,却极难有孕,有的哥儿孕痣太浅,三年五载都生不出一个娃娃,是以寻常人家若能娶个女子回去,都不会花钱娶一个极难生养的哥儿。
沈应只是随口调笑一句,回头看到夫郎涨红了脸,也跟着多了几分局促,他从没说过这种荤话,刚才不知怎么便说出了口。
沈应摸了下鼻尖,握拳放在唇边,略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才又说道:“对了,你跟我来,我给你个东西。”
陆芦跟在他的身后,不明所以地进了里屋,脸颊仍然有些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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