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乖软小夫郎换嫁后_霁青【完结+番外】(68)

  沈应看他吃着,笑着说道:“不着急,慢慢吃,另一只鸡腿也是你的。”

  还是头一次有人把两只鸡腿都拿给他吃,陆芦听了,停下咀嚼的动作,看着他道:“你吃吧,我吃一只鸡腿就够了。”

  沈应道:“没事,都给你。”

  陆芦道:“那你呢?”

  沈应道:“还有这么多,够吃了。”

  他说着,又扯了一只鸡翅放在他碗里,“鸡翅也给你。”

  陆芦见状,学着沈应,把另一只鸡翅扯下来给他,“那你也吃。”

  黑崽坐在边上眼巴巴看着,舌头伸出来舔了好几次,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陆芦扭头看了眼,这才想起来差点把黑崽忘了,看着它的馋样笑了下,连忙撕下一块肉喂给它,“黑崽也吃。”

  黑崽得了肉吃,高兴地搖了摇尾巴。

  火苗在夜风里轻轻摇晃着,两人一狗坐在一起,分着吃着叫花鸡,影子透过火光映在洞壁上。

  短短几日,山里的树林又染上了几分秋意。

  蒲草晒好后,陆芦用来编了两个筛子,一个晒板栗,一个晒枣子。

  晒完收起来,陆芦又晒着刚采摘回来的野菊花。

  前些日子歇息了两日,陆芦最近又忙了起来,在山里摘了许多野菊花。

  野菊花晒干可以泡茶喝,也可以做香囊,多的还能拿去城里的药铺卖。

  正好山洞里有针线,陆芦先用晒干的野菊花和蒲绒一起缝个软软的枕头。

  沈应去对面山头打猎了,这两日他在林子里猎了几只野兔,放在洞口的竹筐里养着。

  陆芦晒好野菊花,背上背簍去挖蒲公英喂兔子。

  在山里待了这么几日,他已经对山洞附近林子十分熟悉,知道哪片林子有野果,哪片林子里有野菜。

  蒲公英的绒球蓬松毛绒,乍看像个毛团,轻轻一吹,便乘着轻风四散飘落。

  陆芦连叶带根挖起来,甩掉根须上的泥土,放进背簍里,又在旁边挖了些小根蒜。

  秋天的小根蒜吃起来比春天的更加醇厚,味道介于蒜与葱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辛香,最适合用来炒肉吃。

  挖完蒲公英和小根蒜,陆芦接着在林子边缘转了转,想着再挖些野菜回去。

  不想野菜没找着,却在一个小山坡下找到一片结着刺梨的果树。

  刺梨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表皮长着密密麻麻的细刺,摸起来有些扎手,却并不尖锐。

  熟透的刺梨果皮橙黄,汁水虽不如别的果子,吃进嘴里却是又酸又甜,清爽不腻。

  就这么生吃,刺梨口味较酸,因此,大多数人都是将摘回去的刺梨晒成果干制茶,也有的泡成酒,或是熬成果酱。

  等到摘完刺梨,背篓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算着时辰沈应差不多回来了,陆芦这才背着背篓回去。

  秋日温煦,微风不燥,几朵棉絮般的白云在湛蓝天幕上慢悠悠地飘着。

  还没走到洞口,陆芦远远便看到沈应从林子里回来,手里依然和往常一样提着猎物。

  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沈应的身后跟着一个又黑又壮的汉子。

  第56章

  没等走近, 那汉子先开口打了声招呼:“弟夫郎,又见面了。”

  陸蘆这才認出来,跟在沈应身后的汉子便是之前在城里见过的吳三。

  等到对方走近了, 他看了眼走在吳三前头的沈应, 才张嘴喊了一声:“三哥。”

  吳三仍穿着一身短褐,背着背筐,肩上搭着褡裢, 像是刚趕山完准備下山, 背筐和褡裢都装得鼓鼓的。

  沈应走到陸蘆跟前, 帮他接过身后的背篓,说道:“回来的路上,趕巧碰上了吳大哥,我便叫他一塊儿来吃顿便饭。”

  陸蘆闻言,随即打开山洞的木门,洗完手擦了下道:“那三哥先坐会儿,我这就去做饭。”

  上回沈应去府城賣山驴子,多亏了吴三帮忙搭线, 才在府城找上了賣主。

  雖说沈应已经请人吃过饭,可到底吴三帮了大忙,下回若是再去府城, 说不定还要找上他带路。

  “还以为只有沈应兄弟在, 没想到弟夫郎也上山了。”听陸蘆说去做饭,吴三看向他道:“那就麻烦弟夫郎了。”

  陆芦说了句不麻烦,走进山洞, 挽起袖子便着手淘米煮饭。

  沈应也道:“反正我们平日也要吃, 都是些家常小菜, 吴大哥别嫌弃才是。”

  吴三听了, 立马道:“这是哪儿的话,能吃到弟夫郎做的吃食,是我今日的口福。”

  沈应把吴三的背筐放在石缸旁,又把自己坐的木桩凳子端给了他,“吴大哥坐。”

  吴三没跟他客气,正好走了许久的山路,腿也酸了,便在木桩凳子上坐下来。

  沈应倒出装在背篓里的野菜野果,先拿了蒲公英喂给养在竹筐里的几只野兔,接着半蹲在地,收拾着陆芦摘回来的刺梨。

  刺梨外皮长滿细刺,處理时要先用竹篓子搓掉,再去掉头尾,从中间切成两半,掏去里面的硬籽。

  吴三一邊帮忙搓着刺梨,一邊跟沈应闲聊着,“今天碰上沈应兄弟,倒让我想起一件事。”

  沈应道:“什么事?”

  吴三道:“前几日一个赶山的兄弟找我一塊儿喝酒,我在城里的酒楼里碰上了你的那个三弟。”

  沈应抬了下眼:“沈丰?”

  “对,是他。”吴三点头道:“他和几个书院的同窗走在一起,离得远,我便没同他招呼。”

  知道沈丰在城里念书,吴三又道:“他今年莫不是便要考县试了?”

  沈应嗯了声:“好像是有这事,不过我们如今已经分了家,沈家人如何和我也没什么关系了。”

  吴三多少听说了他分家的事,知道他那个后娘不是什么好人,没再继续说下去,只道:“嗐,说得对,管他呢,咱们过好自个儿的日子就行。”

  陆芦蒸上米饭,在他们收拾刺梨这会儿,去了溪邊洗野菜,路上顺道摘了把鲜嫩的魚腥草和荆芥叶。

  回到山洞,两个汉子已经把刺梨收拾完了,摊开铺晒在蒲草编的筛子里。

  陆芦剥了几个变蛋,和荆芥叶子拌在一块儿,做了道荆芥变蛋,又把洗幹净的小根蒜切成小段,没有腊肉,便炒上腌在坛子里的坛子肉。

  挖回来的蒲公英没有喂完,他掐了小把没开花的嫩叶,磕上几个鸡蛋,将嫩叶切碎拌进蛋液里炒成蛋饼,另外又凉拌了一道魚腥草。

  鸡蛋是沈应前两日打猎的时候,掏了野鸡的鸡窝捡回来的,可惜山里没有野鸭子,不然还能捡上几个野鸭蛋。

  一旁,沈应和吴三正看着背筐里的野货。

  吴三挑出一朵颜色深红的灵芝,递给沈应道:“上回说请你俩上酒楼吃饭,没来得及,想给你们送喜礼也没挑上合适的。正好这回在山里碰上,这朵赤灵芝你和弟夫郎收着,就当是我送给你们的喜礼。”

  灵芝也分三六九等,颜色不同,药效也各不相同,其中赤灵芝卖价最高,也被叫做丹芝,其次是紫灵芝和黑灵芝。

  像这样一朵品相还算不錯的野生赤灵芝,就这么拿到府城的药铺去卖,少说也要卖上一百两。

  看到他递来的赤灵芝,沈应没接过去,忙摆手道:“这怎么行,也太贵重了,上回去府城还多亏了吴大哥引路,我还没来得及好好谢你。”

  “那点儿小事算什么,咱们兄弟还计较那些。”吴三直接将赤灵芝塞到他手上,“尽管拿着就是,这回运气好,我在山里摘了四朵,还找到了一些白木耳。”

  白木耳即是银耳,因长得雪白通透,又和木耳极为相似,便得了这个名字。

  银耳晒幹之后,用温水泡发,搭配莲子百合,熬成的汤滋阴润燥,最是适合秋天食用。

  因采摘的银耳晒干后份量极少,在城里的卖价也不便宜,当然,自是比不上药用价值更高的赤灵芝。

  吴三从背筐里拿出从枯树上摘的大块银耳,也一起递去,“这白木耳你也拿些去,晒干熬成汤,给弟夫郎补补身子。”

  上回認錯了人,错把陆芦认成了陆苇,他到现在心里都有些过意不去。

  听他说这回摘了四朵赤灵芝,沈应这才把灵芝收了,也收下了他递来的银耳。

  再这么继续推拒下去,反倒显得他们之间太过生分。

  沈应道:“那我和芦哥儿就多谢吴大哥了。”

  吴三笑着说道:“上次错过你俩的喜宴,下回你们若是有了娃娃,办滿月酒可一定要记得叫上我。”

  陆芦在旁边听了这话,脸色微微一红。

  沈应却是爽快应下:“那是自然,到时候我一定托人给你送信。”

  两人说完,见陆芦已经把饭菜做好了,沈应收起灵芝和银耳,帮忙一起盛着饭。

  从前都是和江鬆一起进山,两个汉子白日都在山里跑,只有夜里才会回到山洞歇息。

  雖说并不邋遢,但吃的用的都十分简单,往往端着碗蹲在洞口便吃了,还是这回陆芦上山后,沈应才砍来木头做了张木桌。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 生子文 美食文 种田文 甜宠文 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