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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软小夫郎换嫁后_霁青【完结+番外】(69)

  只是山洞不大,木桌放在洞里略显拥挤,他们于是放在了洞口的皂荚树下。

  一碗小根蒜炒坛子肉,一碗荆芥拌变蛋,一碗蒲公英煎蛋,还有一碗凉拌鱼腥草。

  三人坐在树下,于秋日的暖陽中,一起吃了顿粗茶淡饭。

  饭后,沈应去送吴三下山,陆芦背上背篓,继续去摘没摘完的刺梨。

  江家人喜欢泡果酒,刚入夏时,林春兰便叫江大山打回来几斗黄酒,泡了一坛青梅酒和桑果酒。

  若是多摘些刺梨回去,泡成刺梨酒,大山叔和槐哥儿肯定很喜欢。

  这么想着,陆芦摘刺梨的手忙得更快了。

  日升月落,昼夜更替,山里的秋意愈来愈浓,东边的天儿也亮得越来越晚。

  许是山上的早晨有些冷,沈应又总让他多睡会儿,陆芦这阵子不知怎么也总是犯困,竟养成了赖床的习惯。

  这日他还睡着,沈应便早早起了,说去看前几日布置在山里的陷阱,出门前还熬了米粥温在陶罐里。

  等到陆芦醒来时,山洞里早已没了沈应的身影,他喝了碗米粥,又吃了个沈应给他煮的鸡蛋。

  走出山洞,带着凉意的晨风迎面拂来,陆芦忍不住搓了下微凉的指尖。

  眼看天越来越冷,很快便是深秋了。

  陆芦想了想,决定去山里找些野棉花,趁着还有太陽能晒一晒,摘些回来晒干做床褥子。

  晒好的板栗枣子和刺梨都装进了麻布袋子里,等到下山的时候便能一起带回去。

  那日吴三来时,沈应托他给江家捎了个信,让江鬆到时候上山来接他们一趟。

  到了深秋,村里的各家各户便要开始忙着准備棉衣棉被,盖上厚厚的被子,穿上厚厚的衣裳,迎接冬天的到来。

  乡下人家做棉被,要么去城里买棉花,要么便是自个儿地里种。

  他们的地少,没种棉花,只能去城里买,正好山上有野棉花,摘些回去,还能少花些银钱。

  虽比不上城里买的柔软,可用来做成褥子多少也能保暖。

  长在茎杆上的棉桃已经裂开了,包裹在中间的棉花像雪一样洁白,却比雪更蓬松,摸上去也软软的。

  陆芦背着背篓在山里转了好一会儿,从这座山头爬到那座山头,才终于在低矮的山坡下找到了一大片野棉花。

  入了秋,野棉花都长出了棉桃,轻轻捏住棉桃的根部,再往上一提,便能将整团雪白柔软的棉絮摘到手里。

  棉花本就轻软蓬松,不一会儿,整个背篓便被填得满满当当。

  陆芦先背着一篓野棉花回了山洞,歇脚喝了口水,又继续去摘,来回走了几趟,才把野棉花全摘了回去。

  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沈应还没打猎回来,陆芦没急着做午食,而是挑拣着夹杂在棉花里的杂质。

  大多时候沈应都会回来吃个午饭,也有的时候忙着捕猎,或是走的离山洞较远,便要过了晌午或接近傍晚才回来。

  陆芦晒完棉花,看样子沈应是不回来吃午食了,便摘了把木耳菜,煮了一碗面疙瘩,和黑崽分着吃了一半。

  吃完,他又去捡了些树上没掉完的板栗和枣子。

  天黑得愈发早了起来,太阳刚下山,漆黑的夜色便似一张巨网,从天边缓缓拉拢,将远處的山、近处的树全都笼在了一块儿。

  暮色四合,夜幕降临。

  天已黑了,沈应还没回来,陆芦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沈应从未这么晚没回来过。

  他先煮好了饭,温在锅里,过了许久,仍是不见沈应的身影,忍不住站在洞口张望了一会儿。

  山里入夜后野兽多,走路也多有不便,难保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事。

  光是这么想,陆芦便不由双眉紧皱,手指紧紧攥着衣角,在洞口来回踱步。

  夜里山风微凉,他想了片刻关上木门,拿了根木棍,叫上黑崽一起,准备出去看看。

  若是沈应真摔在了山沟里,也好赶紧去把他搀起来。

  若是沈应遇上了野兽……

  陆芦不敢去深想。

  他不知今日沈应去的是哪座山头,便随便走了一个方向,黑崽走在前面,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

  所幸今夜天上悬着一轮朗月,清辉洒落在山谷间,林间草木清晰可见。

  陆芦刚走下山坡,便在这时,不远处的林子里,忽然走出一道高大的黑影。

  他在原地顿了一下,见黑崽朝那道黑影跑过去,认出是沈应后,随即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看到跑来蹭在脚边的黑崽,沈应停下脚来,一抬头,又看见了和黑崽一起来接他的陆芦。

  刚动了下唇,想问他怎么出来了,下一瞬,温暖的身躯便撞进他的怀里,抱住了他。

  “你终于回来了。”

  第57章

  见陸蘆扑进怀里, 沈应也抱住他,手落在他后背輕抚了一下,“嗯, 我回来了。”

  正抱着, 陸蘆忽然闻见沈应身上飘来的血腥味,连忙松开看了眼,看到他衣裳上沾染的血跡, 不禁眉头一皱。

  他頓时緊张起来, 看着沈应道:“你受伤了?”

  “没受伤, 不是我的血,是打猎时不小心蹭上的。”见他神色间满是担忧,沈应握了下他微凉的手道:“夜里这么冷,你怎么出来了。”

  陸蘆又仔细看了一遍,确定沈应真没受伤后,才稍微松了口气,垂下眼道:“你这么久都没回来,我怕你……”

  后面的话他没往下继续说。

  沈应知道他在怕什么, 又抱了一下他:“让你担心了。”

  他怕血跡蹭到陸蘆身上,只抱了下便很快松开,牵住他的手道:“我们回去吧。”

  陆芦嗯了声, 和沈应緊牵着手, 终于彻底安下心来。

  回去的路上,沈应跟他讲了今日打猎发生的事。

  他本想着去猎只狐狸,用狐狸毛给陆芦做个保暖的围颈, 狐狸没碰着, 只猎到了一只貉子, 回来的时候还碰上了几头野狼在抢食。

  那几头野狼剛好拦在他的必经之路, 四周被狼群包围,他不敢輕举妄动,只得躲到附近的树上。

  本想等最后一头野狼吃完再走,结果这一等,轉眼便过去了半日。

  终于爬下了树,却不想,那头野狼又在此时折返回来,看到他,以为他也跟它抢食,龇着牙便猛扑过来。

  他不得不出手,用抹了乌头汁的箭朝它射去,等到那头野狼咽气后,才走上前,顺道剥了它的狼皮。

  “我怕血腥味将狼群引来,便绕了远路,因此回来晚了。”沈应走进山洞,取下挎在身上的弓箭道:“本想再去猎只狐狸,也没来得及。”

  陆芦打了热水给他洗脸,听了这话道:“只要没事就好。”

  知道他会担心,沈应点头嗯了一声。

  怕吓着陆芦,他把狼皮和貉子皮都放在了洞口,也把身上沾了血迹的衣裳换了。

  锅里的饭菜仍溫着,两人吃完饭,陆芦去洗碗,沈应借着火光處理皮毛。

  眼下山里的天气并不热,皮毛不易腐烂,可也需要尽快刮掉附在皮上的油脂,不然容易变硬。

  處理过的皮毛用树枝撑起来,挂在洞壁上风干,等风干后,还要用树皮或草木灰进行鞣制,最后清洗晾干才能使用。

  狼皮柔中带韧,触感略显粗糙,大多用来做帽子和靴筒。

  而貉子毛柔密顺滑,虽不如狐狸毛柔软,也可以用来缝制领子和护耳。

  等全都处理完了,沈应才烧了热水盥洗上床。

  夜里山上晚风微冷,火塘的火仍烧着,他们于是没有关上木门。

  黑崽就在洞口守着,有什么动静也能立马听见,不用担心。

  知道陆芦怕冷,上了床,沈应便将他搂在怀里,斜躺着说道:“等明日我再去轉转,看能不能再猎上一张狐狸毛。”

  想到这里,他不禁几分懊悔,本想猎来给夫郎一个惊喜,结果不仅没猎到,还反过来叫他担心。

  陆芦想到沈应今日遇上了狼群,仍是有些后怕,脸埋在他怀里道:“我只想你没事。”

  他不稀罕什么狐狸毛,他只希望沈应能平平安安。

  沈应收回搂着他的手,坐直了些,从身后摸出一个布袋子,輕輕拍了下他的肩膀,喊了他一声:“陸陸。”

  陆芦抬起埋着的脸,见他递来一个布袋子,脸上露出几分茫然。

  沈应这时又看着他道:“生辰快乐。”

  陆芦接过布袋子,听见这四个字,神色不由一頓。

  自从爹亲去世以后,他便再也没过生辰了,几乎快忘了是在哪一日,只記得是在芦花盛开的时候。

  没想到沈应竟記在了心里。

  思及此处,他这才反应过来,沈应今日一早出门打猎,便是想猎张狐狸毛当做生辰礼送给他。

  “本想明日再给你,但没忍住。”见他面色微愣,沈应提了下唇道:“看看,喜不喜欢。”

  陆芦坐起来,依言打开布袋子,袋子里装着一把木梳,触感光滑,泛着溫润的光泽,细闻之下,还散发着一股檀木淡淡的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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