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念一动,摸出昨天江槐带给他的米糕,他没舍得吃,还剩了一块,一直包在手帕里。
陆芦展开手帕,弯腰递给她,温声说道:“吃这个吧。”
沈穗抬起眸子,看了他一眼,过了一会儿才慢慢伸出手来,拿起那块米糕,很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她说完把米糕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到一半差点被噎住,江槐解下腰间的水囊,给她喝了一口水。
像是许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吃完后沈穗还舔了下拿过米糕的手指。
看着她这副模样,陆芦不由地蹙了下眉。
走的时候,沈穗想把背篓里摘来的香椿芽送给他们,他们没要,让她自己留着,继续到别的地方去摘野菜。
等走远了,回到了来时的小溪旁,江槐才忍不住气愤道:“这冯香莲真是狠心,连自己的亲女儿都这般对待。”
末了又感叹了句,“要是素云婶子还在就好了。”
素云这两个字陆芦在堂屋的牌位上见过,是沈应亲娘的名字,他不认识上面的字,沈应便告诉了他,但沈应没说太多,大抵是不愿在旁人面前提及。
江槐说着,忽然想起陆芦并不知道,解释道:“素云婶子就是沈应哥的亲生阿娘。”
陆芦有些好奇地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江槐想了想道:“那时我才刚出世不久,记不太清,只听阿娘说,素云婶子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哪怕自己生了病,还给未出世的我绣了块肚兜,现在那块肚兜仍被我阿娘压在箱底。”
说起这些,江槐又聊了些小时候的往事。
当时的他已经到了记事的年纪,沈应比他年长几岁,亲娘病逝后,亲爹后娘对他都不太好,他的阿娘便常常把沈应带来江家,给他吃给他穿,待他如亲子一般。
最后,江槐说道:“所以,沈应哥就跟我亲哥一样,算起来我该叫他一声二哥,你就是我的二嫂。”
听见这个称呼,陆芦忍不住又红了脸。
他只知道沈应幼时失母,亲爹虽娶了个后娘,但一直尚在人世,他又是家中长子,想来处境不会太差。
却不想,原来他们曾经一模一样。
看天色不早,陆芦和江槐没在林子里面多待,随便摘了些野芥菜便下了山。
虽是前山,可难保入夜后会不会有什么野物钻出来,而且山里黑得早,天还没暗,林子深处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回到山脚的草屋,沈应尚未归来,陆芦喂完了草棚里的鸡鸭,把背篓里的野菜全部倒了出来。
他先将尾部烂掉的叶子掐掉,再放入木盆内清洗干净,每种野菜分别放在一处。
时值初春,山里的野菜长势正好,上山不过半日多,他和江槐采的野菜便装满了整个背篓。
其中野芥菜最多,陆芦打算一些用来炝炒吃,一些用来凉拌吃,剩下的焯过水挂在屋檐下晾干,以后做成梅干菜,炒菜吃配饭吃都行。
若是有猪肉,还能做芥菜馅的肉包子,可他不知道猪肉在哪里买,也不敢随便动木匣子里的银钱。
陆芦刚把野芥菜晾完,便听见木栅栏吱嘎一声,沈应卖完野鹿从城里回来了。
第7章
沈应出门时只带了几只野物和一个空包袱,回来时包袱却是鼓鼓的,斜着系在身上,手里还提着几包用油纸包的糕饼。
还没走近,他便说道:“今天有个大户人家的管事来买野鹿,见鹿腿受了伤,跟我还了几句价,让我帮忙送到府上,因此耽搁了些时辰,回来晚了些。”
他边说边解下包袱,把装着糕饼的油纸包递给陆芦,“给你买的,大松说这家铺子的云片糕最是好吃,也最合哥儿们的口味,你尝尝。”
陆芦连忙擦了下手去接,“怎么买了这么多。”
沈应解释道:“上回喜宴陈家和梁家送了不少喜礼,我想着给他们回点礼,晚点送两包糕饼过去。”
除了买糕饼,沈应还去了趟城里的胭脂铺,买了盒羊脂膏和胭脂,又去布庄让掌柜娘子帮着挑了几块好看的布料。
他没把布料带回来,而是叫江松直接拿去了江家,想着等新衣裳做好了再送过来,到时候给夫郎一个惊喜。
野鹿因为腿伤,还价后只卖了三两银子,野鸡和野兔分别卖了五十文和七十文,野兔带了兔毛,比野鸡价高,公鸡则卖了六十文。
一共赚了三两多钱,光是买布料胭脂便花去了二两,几包糕饼折价花了一百六十文,城里的糕饼比猪肉价贵,是个稀罕玩意儿,另外加上铁铺里买的锄头,最后还剩下九百文。
沈应把余下的铜子儿串麻绳上,一并放他手里:“剩的银钱你放木匣子里,下回想买什么直接从里头拿。”
又把胭脂和羊脂膏一块儿拿给他,“还有这个,这是胭脂,你先闻闻看,味道喜不喜欢。”
所有东西全部一股脑儿塞进他怀里,陆芦低头愣愣看了眼,有些不敢相信,“都是给我买的?”
沈应嗯了声,见夫郎已经高兴得呆住了,笑了下道:“另一盒是羊脂膏,胭脂铺老板说多涂几日便可消去手腕上的疤痕,你晚上洗了拿来试试。”
陆芦闻言,下意识缩了下袖口里的手腕子,他一直小心翼翼藏着,便是担心吓到旁人,没曾想早就被沈应看见了,还将这事放在了心上。
他从来没有用过胭脂,唯一一次用是在出嫁那天,绞脸的婶子用红红的胭脂在他孕痣上点了一下,听说城里的胭脂是用花瓣做的,闻起来会一股子花香味。
陆芦轻轻扭开盖子,凑到鼻间闻了闻,片刻后抬起眼眸,粲然一笑:“好香。”
见夫郎满脸欣喜,沈应也跟着扯了下唇角:“你喜欢就好。”
陆芦对上沈应明亮的眼神,略不自在地敛下眸子,声音极轻地说了句:“我很喜欢。”
收好胭脂,陆芦先听沈应的话,把铜子儿放去木匣子里,又把胭脂和羊脂膏一起放进了衣柜上的木箱子。
为了节省灯油,乡下人家大多时候都会在天黑之前吃好饭,等会儿沈应还要去村子里送糕饼,看时辰差不多了,陆芦便到灶屋里去做晚食。
买来的锄头只有锄刃,还差一根手持的锄柄,沈应拿着柴刀去了屋后挑木头。
陆芦则走进灶屋,从米缸里盛了碗米,开始着手煮饭。
淘洗干净的米冷水下锅,添了干柴大火煮沸,待到煮至半熟,便用葫芦瓢从锅里舀出来。
这个时候的米叫做夹生饭,米芯仍是白的,需要舀进筲箕滤去米汤,用筷子搅一搅,让米粒更松散更好受热,再装进木甑盖上木盖慢慢蒸熟。
趁着蒸饭这会儿,陆芦把提前焯过水的香椿切成碎末,往里面磕上几个鸡蛋,搅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香椿焯水时要等到热水沸腾再下入锅里,焯了一会儿立马捞起来,放去凉水中浸泡片刻,这样口感才会更脆嫩。
除了香椿炒蛋,陆芦还用苦斋菜煮了个素汤,另外切了小块腊肉,和鲜嫩的水蕨菜炒在一起,又炝炒了一盘野芥菜。
等米饭蒸熟,炒好的野芥菜出锅,沈应也把锄头的长柄做好了。
他洗了手上桌,见着满桌的野菜,看了一遍道:“今天上山摘了这么多。”
紧接着,目光扫过放在他面前的那盘香椿炒蛋:“还去摘了香椿?”
陆芦道:“是槐哥儿摘的,他说你喜欢吃这个。”
槐哥儿说他喜欢吃,他夫郎便给他做,想到这里,沈应瞧着他,勾着唇接过话:“嗯,我喜欢吃。”
陆芦不知他为何会盯着自己笑,过了会儿才后知后觉,双颊不由浮起一抹微红。
沈应夹了一筷香椿炒蛋,又夹了一筷腊肉炒的水蕨菜,扒拉着米饭吃进嘴里,腮帮子瞬间鼓了起来,“好吃。”
说着,他还给陆芦夹了筷鸡蛋和腊肉,“你也吃,吃饱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去送糕饼。”
陆芦愣了下:“我也要去?”
沈应点头:“正好带你去认认人。”
陆芦回过神,呆呆哦了声,连忙端起碗吃了口饭。
里正家在村子南边,离沈家的新房很近,他们没从沈家门口路过,而是绕了一条路,从水塘边走过去。
里正姓陈,年轻时考过县试念过书,为人慷慨正直,在水塘村颇有名望,因为在家中排行老大,村里的人都唤他一声陈大伯。
陈家人丁兴旺,陈大伯共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早几年嫁去了外村,两个儿子各自娶妻生子,如今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他们到时,陈家的汉子和媳妇还在田里干活,有个扎着小辫儿的小丫头在草垛旁玩泥人,看到来人,小短腿噔噔噔地跑,一边跑一边冲着屋子里大喊。
“阿奶阿奶,有人来了。”
出来的是陈大伯的妻子周氏,腰间系着襜裙,边走边擦着手,看样子刚才正在屋里烧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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