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种铁血的杀器,从脚腕一直武装到牙齿,上百片密集的铠甲和锯齿状的铁刀,冷森森地暴露在空气中,军队是整齐而肃穆的,除了号角声、马声与金属声,,没有任何人的声响。
琼芥站在树上,整个身体隐藏在树冠投递下的巨大阴影里,一股寒意从脚底板升了起来。
铁浮屠、拐子马。
化骨环卓家在他们的驻地养了这样的一支重兵。
其实可以理解,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嘛,一个家族攀登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后,大抵是不会满足的,他们会一直向上,终点是山顶或者悬崖。
到了逐鹿争锋的地步,个人的武艺是不行的,哪怕是号称“天下第一”的化骨环也不行,手里必须要有这样一支东西。一个万人敌至多能敌万人,但一只上万人雄狮呢?
算一笔账,一个人能以一敌三,它就能胜三倍之数,一个人能以一敌十,它便能敌万万的铁骑。
更何况,战争不是单纯的乘除加减。
瀚沙王有蛇人军,化骨环有铁浮屠,风息人有什么?
他们有一支号称狼血之后的军队,但这支血脉已经沉睡了太久太久,久到很少有人记得了。
“你看到了什么?”渠老将军问。
琼芥看着他下垂却锐利的眼睛,“我在死人谷里出生,那里曾经弱肉强食,我的父母族人,都被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沙匪杀得一干二净。”
“我的老爹将我捡了去,教我学刀。他告诉我,只要好好学武艺,手里握紧了我的刀,就能够保护我自己。后来又有一位老前辈对我说,若我的刀有不怕死的意志,就能够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渠老将军微微一笑。
“但如果我想保护的人有很多很多呢?一把刀能保护得了他们吗?一把刀杀得完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吗?”他问。
渠老将军望着他,“我们需要有很多很多把,肯为我们的族人死的刀。但是孩子,这是很难的。”
琼芥道:“风息的军士是最勇猛的,他们肯为了自己的族人去死。”
渠老将军垂眼:“但他们并没有战无不胜。”
“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被磨到最利。”
琼芥的刀放在桌子上,暗红色的重刃在烛火下像一截凝滞的血,渠老将军的大手缓缓抚过思凡的刀身,轻声道:“一把好的刀,刀刃、刀身、刀柄……各个部分都要好,缺一不可。”
“还有持刀的人。”
琼芥道:“主上。”
渠月微微一怔,“主上仁慈。”
“凶恶的人手中的刀是掠夺的刀,只有仁慈的刀,才是守护的刀。”
琼芥或许是信服华清渡到了极致,才能在这样的时刻,依然极尽拥戴之能:“这把刀扎进去,直指患处,剜肉除脓,多一丝血都不要流。”
渠月“喔”了一声:“所以很多的事,还要劳动持刀的人去想,我们这些做刀的,只需杀人拼命就是。”
“也许吧,晚辈认为我们需要做好我们该做的。”
琼芥抬头,望向繁星闪烁的天际,不知过了多久,渠月突然道:“可能光做刀也不够,仅仅会杀人也不行……”
第71章 使命
“要睡着的狼醒来,是要付出代价的,血泪的代价。”
年轻一辈人的人已经很少知道,为什么风息一族会被称为狼血之后,是因为骁勇善战吗?或许有这个原因,但“狼血”,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强军”的代名词。
它的真正含义,留存在渠月这些老人的记忆里。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大陆上只有宣族和戎族两个族群,宣族占据着中原优厚肥沃的土壤,依靠农耕为生,繁荣富庶。
戎族那时候还被称为蛮人,他们以部落的形式存在,在西疆广袤无际的草原上征伐游牧,彼此交战,直到一名受到天启的勇士统一了各部,他效仿宣人的国家制度,在草原上建立了最初的国家。
近百年来,这个草原国度几经轮换更改,它的国号,从狄、契、金一直变为“戎”,皇族贵胄一批批地被杀掉,脑袋高挂在城楼上,然后樊都迎来它的新主。
但无论王朝如何更替,草原人和宣人之间的战争,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仇恨……也从没有停止过。
但事物总有两面,爱与恨总是相伴而生。草原人东进,他们的疆土慢慢与宣人接壤,在两国的边境,不同族群的人民比邻而居。
上位者彼此交恶,一心征伐,边境的百姓们却从未停止过商贸交往。
他们用茶叶和粮食换马和牛羊,用草原的金器换中原精美的织绣,他们聚在一起,庆祝中原与草原的节日,围着篝火,吹中原的曲子,跳草原的舞蹈。
渐渐的,他们杂居在一起,通婚、生子,从边境女人的腹中诞生了混血的孩子。
他们有着草原人一般高挑的身躯、彩色的瞳孔,有他们操刀为生,骑马狩猎的天赋。这群孩子的肩膀比草原上的汉子们窄些瘦些,皮肤瓷白,血管里也流淌着中原的血统。
他们英勇智慧,却又不伦不类。
中原人称他们为“杂种”,草原人叫他们“古卢耶亥”,意为“脏血之后”。
戎帝和宣帝震怒,各自在自己的土地上搜寻这些混血的孩子,要将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尽数斩杀,但是通婚而生的孩子太多了,雨后春笋一般,杀也杀不尽,剩下了一部分,被罚没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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