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东方地区的实际行政管理而论,当地人士参加的范围通常是极其有限的,因此至少从这点来看,德国人认为拥有大批合作者供他们使唤并没有什么好处。例如,在总督辖区,波兰官员只可以掌管城镇和地方小行政区。这些地方行政单位联合组成小规模的“地区自治协会”(Ge-meindeverbande),并置于当地“督察”的管辖之下。这些“督察”,象德国人常常费尽心机指出的那样,是以“古老的日耳曼监督官制度”为依据的。然而,这些“地区自治协会”的管理权,与其说是掌握在波兰“督察”的手里,不如说是掌握在德国行政区长官的手里,这些行政区长官弗朗克的日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第29卷,第373—374页,第380页和第503—504页(2233-PS)〕。
见下文,原着第640—641页。
参阅1944年10月12日致拉默斯的信和附件〔《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第41卷,第185页以后(罗森贝格-14)〕。
杜?普雷(编):《总督辖区》,第16页。
则听从地区总督公署内主管内政的部门指挥。在这一级以上的行政机构,完全由德国人管理,尽管弗朗克显然认为:在行政结构的最高一级设立波兰人和乌克兰人这两个“主要委员会”(Hauptausschusse)以代表当地地方团体的领袖,从而使他可以了解当地人民在各项民族事务上的愿望,这还是对他有利的。根据他本人的陈述,124 他规定他的德国部属在“所有一般性问题”上必须同这些主要委员会进行磋商,而他本人也同他们经常保持接触。在1944年华沙起义的时候,他甚至玩弄这样一个计划:把波兰人主要委员会改组为“波兰民族委员会”,由“督察”在每一行政区里充作委员会的代表,而他们则将成为“真正的行政官吏”。乌克兰人委员会有两个分会(一个在克拉科夫,一个在利沃夫)和一个驻柏林的“办事处”。它已经取得了单独“协调”加利西亚地区乌克兰民族生活的任务,所以正在走向获得上述那种地位。在德国专员管辖下的乌克兰,当地行政机关的用途也同样受到限制,尽管罗森贝格有着成立一个自治的乌克兰国的宏伟计划。当地人士参加行政管理的范闲始终没有超过乌克兰的“区长”一级——大体上相当于总督辖区的波兰”督察”。在德国专员管辖下的奥斯兰,各个地区的情况全都不同。由于白俄罗斯东部的那一半从1917年以后一直在苏联的统治之下,该地区被认为是政治上最落后的。因此,德国人并不试图成立任何由当地人组成的中央行政机构,行政管理的责任主要落在明辨克德国常务专员的工作人员和明斯克及巴拉诺维奇的两个低级专员身上,尽管象在总督辖区那样,也设有一个代表“委员会”,在德国当局认为有必要考虑到当地人民的愿望的事务上向他们提供意见。另一方面,由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个地区被苏联统治的时期较短,德国民政机关几乎一开始就利用了当地的自治维持机构。这种使用当地行政机构的办法,经过适当时期由罗森贝格于 1942年3月7日发布了一项命令正式予以批准。该命令并指定国务委员、执政和议长分别为爱沙尼125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民族的最高当局”。然而,所有这些机构都应由当地的常务专员任命,并经德国专员洛泽批准。正如不久以后罗森贝格向希特勒说明的那样,他吕经把某些“保安条款”写入了他的法令,从而很周密地作出保证,未经这些德国官员同意,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自治机构便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德国之所以决定授予这些地方自治机构这一审慎而具有约束力的职责,事实上主要是由于它“缺乏官员,因此不得不大力节约使用人力”。可是,在罗森贝格看来,这项措施的优点在于为德国人制造了“一种历史性的辩解”(大概暗示他们的方法比实际上要开明点),并使波罗的海国家人民看到,德国人准备采取主动态度去满足他们的愿望。如果当地人民没有按照这种精神来接受这项决议,那么德国人仍然可以——引用罗森贝格的话——“用较为严厉的措施进行恰当的干涉”。
罗森贝格呈给希特勒的关于建立波罗的海自治机构的报告中所强调的这几点理由,使人可以很感兴趣地看到通常影响德国行政政策的一些因素。在德国人比较坦率的时候,他们爽直地承认,这是一种“甜面包与皮鞭”的政策:它的基本原则是交替使用劝诱和高压的办法以取得合作。由于各个占领区在执行这项政策时需要因地制宜有所改动,他们总斟酌这两种办法的比重予以调整。在西方,往往是先给(但决不是始终如此)“姜饼”,及至“姜饼”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时,再拿出那种不大可口的代用品来。另一方面,在东方地区(即波兰和俄国被占领区),倾向于一直使用“皮鞭”,只是到了最后,德国人要想利用全部反对布尔什维克的情绪去同俄国人作垂死挣扎时,他们才试用了劝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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