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个月,收足军用十万缗。
此战之后,龙图阁直学士、知渭州蔡挺终于挪窝了,升为枢密副使。
知郑州吕公弼,对准工业化产业管理也算上路了,为宣徽南院使、判秦州,苏油和洪江肩上的担子算是减轻了不少。
十万贯就让王韶开心得不得了,可在苏油那里,这娃疯狂刺激内需,仅仅发卖农器和小水利机械就不止这个数。
加上羊毛产业,罐头产业,石油产业,以及各种军需物资供应,皇宋银行陕西分行,今年以秦州金铜矿务为本,投放流通货币六百万贯,才没有出现钱荒!
王安石觉得王韶这法子太好了,“洮河东西,蕃汉集附,即武胜必为帅府。募蕃汉有力人,假以官本,置坊列肆,使蕃汉官私两利,则其守必易,其集附必速矣。”
而且将思想放飞得更远,以为这就是汉代平准法的翻版,可以均通商品贵贱。于是鼓动赵顼,以内藏库钱帛置市易务于京师。
一个商人魏继宗上言:“榷货务自近岁以来,钱货实多余积,而典领之官但拘常制,不务以变易平均为事。”
“宜假所积钱,别置常平市易司,择通财之官以任其责,仍求良贾为之辅,使审知市物之贵贱,贱则少增价取之,令不至伤商;贵则少损价出之,令不至害民。”
“出入不失其平,因得取馀息以给公上,则市物不至於腾踊,而开阁敛散之权不移于富民,商旅以通,黎民以遂,国用以足矣。”
市易法,匆匆出台。
第六百二十章 利弊
“市易之法有三:结保赊请,一也;契书金银抵挡,二也;贸迁物货,三也。”
第一条“结保赊请”,就是贷款给没有抵当财产的赊贷者。
“市易法,听人赊钱。无抵当者,三人相保则给之,皆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罚钱百分之二。”
如是皇族宗室,则不需抵当,只要“三人以上同保”,经大宗正司出具身份证明,就可获得贷款,赊贷额为“并息不得过两月料钱之数”。
普通民户,赊贷额更低。
第二条“契书金银抵当”,是市易法最重要的条款。
大宋的典卖、抵当要有保人,故此法也称为“抵保赊请”法。
契书金银抵当的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充当市易务的官吏的大商人,二是在京诸行铺牙人,三是普通民户。
市易法规定:市易务提举官由朝廷委派,监官与勾当官募大商人充任,三者“以地产为抵,官贷之钱”。
又规定“许召在京诸行铺牙人充本务行人、牙人,内行人令供通已所有,或借他人产业金银充抵当,五人以上充一保。”
非市易务的普通民户,“以抵当物力多少,许令均分赊请”,赊请额不得超过抵当价值。
第三条,贸迁物货,其含意则是市易务亲自参与是买卖物货,使物货通流,物价稳定,初衷与常平仓法平抑粮价类似。
说白了,市易务就是先从外地商人们手上购入商品,然后将商品赊贷给承包市易务的京中大商人,大商人转包给小商人,小商人卖完东西后偿还。除了手续费,另加收白分之二十的年利息,逾期不还,则再每月加收百分之二的罚息。
其实这就是一种强行借贷,然后还要加上国家市场垄断,还要加上官商勾结既当裁判又当球员。
王安石任命吕嘉问提举此事,吕嘉问是吕氏“家贼”,到后来《宋史》都将他与吕公著吕公弼等吕氏高官单独分开列传的,想得到家族政治庇佑提携绝不可能,没有一点前途,得此机会,当然踊跃报效。
吕嘉问整理市易法条文后上书,其建议中有重要一条:“兼并之家较固取利,令市易务觉察,申三司,按置以法。”
赵顼认为这条让市易司权力过重,将之削去。御史刘孝孙言:“于此见陛下宽仁爱民之至。”
安石曰:“孝孙称颂此事,以为圣政,臣愚窃谓此乃圣政之阙也。”
意思是这一条的取消,让兼并之家没有了约束,会削弱市易法的效果。
由于这法是打着陕西沿边市易得利,官民汉蕃尽皆称便的旗号开的头,而且吕嘉问更是其心可诛,不是针对的四通商号那才见了鬼了!
所以苏油坚决拒绝背锅,立即上章表示强烈反对。
首先,是不是所有商品,都必须先入市易务后才能买卖?如果不限制商品种类,百姓从市易务贷出,先交一笔手续费,卖完之后还要交两分利息,那他的年利润,起码得在三成以上。
要是差价巨大的商品还好,要是普通小商品,能有这么高的利润吗?那老百姓卖完东西还完贷款之后,不是亏本吗?
如果发生这种现象,市易务怎么解决?其一只能是压低进价,这不是违背了保护进京商人的初衷吗?其二就是提高卖价,这不是让汴京小老百姓消费者吃亏吗?
如果朝廷的目的是保护商业抑制兼并促进流通,其实非常简单。
如果目的是打破大商人垄断不让外地商人吃亏,方法也不是只有官府替代一途。
让行会执事制度化,多元化,引入中小层商贾加入其中,分配户数定额,逢大事集体表决,过三分之二通过,让行会不是兼并之家的一言堂,再加上官府监督,不就搞定了?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 腹黑文 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