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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册_高阳【第一部完结】(14)

  因而惹得他的长官,大为不满。

  汤斌对修明史的见解,不是人云亦云的陈言,确有深入而不易为一般人所觉察的发

  现,他说,明朝的实录,亦有未必可信的,如明成祖夺他侄子建文帝的天下,即有许多

  隐讳。其次,明朝二百七十余年,“英贤辈出”,虽未做官,而懿行至性,可为楷模,

  而这些人物在实录及史馆的传稿中,是没有记载的。复次,正史中除了皇帝的“纪”和

  皇后以下的“传”以外,还有综述天文、地理、职官、科学,以及兵刑、财赋、艺文的

  “志”;列陈诸侯宰相的“表”,如果“不得其人,不历其事,不能悉其本末原委”。

  因此,他对修明史的办法,归纳为八个字的宗旨:“立法宜严、取材贵备”;完备的史

  料,存在于民间,“今日时代不远,故老犹存,遗书未烬”,正该及时“开献书之赏,

  下购求之全”。

  搜求遗书,原是大家一直在谈的,但从没有人像汤斌般说得这么切实。汤斌的用心,

  是要保存历史的真相;而那般贰臣,最好淹没真相,免得他们出乖露丑,因此他的建议,

  成了逆耳之言,但道理上站得住,不好说什么。

  终于,他们抓到了他的“毛病”。汤斌说:宋史修于元朝至正年间,特别传述文天

  祥的忠;而在顺治元、三年间,前明诸臣,也有“抗节不屈,临危致命”的,这与叛逆

  不同,“宜令纂修诸臣,勿事瞻顾,昭示纲常于世”。这段话在汤斌就事论事,只为纲

  常名教着想,无意于语中带刺,讥嘲什么人;但在那些身受明朝重录,而又靦颜事清,

  好官自为的大老来说,却有刺心之痛,切骨之恨。

  汤斌的官职是国史院检讨,所以“内三院”——-一宏文院、秘书院、国史院的大

  学士,都是他的长官;当然,真正的长官是国史院大学士。

  那时的国史院大学士有两个,一个名叫党崇雅,陕西宝鸡人,汤斌出生之前两年,

  他就中了进士,在明朝的官做到户部侍郎;人清后,老病侵寻,不大管事。

  管事的另一个国史院大学士,在明朝也是个情郎;他是苏州密迩的吴江人,名叫金

  之俊,字岂凡。李自成破京师时,他曾饱受凌辱;多尔衮入关,降了清朝。虽事二姓,

  却与同时的贰臣,冯铨的无耻、刘正宗的忮刻、王永吉的奸猾,有所不同,总算是个有

  心人。有名的“十不从”,就是他的创议。

  据说当多尔衮招降明臣时,他曾提出一个条件,要答允他十件事,方肯投降。多尔

  衰找了他来,当面询问;他所作的要求是保留一部分汉家的衣冠文物,概括为十从十不

  从:

  开宗明义第一款,“男从女不从”,男子薂敫发,女子仍旧梳原来的发髻,不跟旗

  人妇女学梳“两把儿头”或者“燕尾”。

  男子生前守清朝的法度,死后的丧仪,仍用明朝旧俗,这是“生从死不从”。死既

  不从,则阴世的一切,自然跟阳世不一样;做佛事超度,什么“疏头”、“路引”,都

  从明朝的花样,与清朝无涉,所以叫做“阳从阴不从”。

  做官的,高坐堂皇,观瞻所系,自不能不穿朝珠补褂马蹄袖的清朝官服,但隶役依!

  日是明朝“红黑帽”的打扮,这叫“官从隶不从”。官宦从了,然而婚姻是一人一家之

  事,可以不从,所以新娘子凤冠霞帔,俨然明朝命妇,这是“仕宦从婚姻不从”。

  再有就是“老从少不从”,孩子们百无禁忌,穿什么都可以。至于“儒从而释道不

  从”和“娼从而优伶不从”,是迁就事实,因为僧衣道袍,由来已古;而戏台上既然扮

  演的是前朝的故事,就必须用前朝的服饰。

  最后两款,关系清朝的开国规模,“国号从官号不从”,国号大清而官号仍旧是大

  明的六部九卿,总督巡抚;“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起先满洲人说满洲话,汉人用汉

  语,到后来连满洲人也不能不用汉文,说汉语了。

  这“十不从”又叫“十不降”,算是金之俊不忘祖宗,但也帮了清朝的忙,得以怀

  柔汉人。也就因为如此,金之俊深得皇帝的信任。当他接到交议的汤斌的奏议,感到十

  分为难;因为他是个相当通达的人,不以为汤斌的建议是错误的,但是他是个会做官的

  人,觉得汤斌的建议,有些不合时宜。

  于是只好交付同官公议,别人都还好,只有冯铨气急败坏地说:“汤斌是什么意思?

  莫非反抗大清朝,都算忠义?这不是鼓励百姓造反吗?”

  他扣下来的这顶“帽子”,太大太重,谁也承受不起。因此有心为汤斌开脱的人,

  也不敢开口了。

  “这是奖助抗逆!岂凡,”他指着金之俊说,“应该奏请拟旨严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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