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潢主用古代的“沟恤法”,在高邮、宝应等七州县,筑高过海潮,堤外为水淹没的土
地,干涸成田,放领给百姓耕种,一方面使贫民得有屯垦就业,以谋衣食的机会;一方
面可从屯田上收取租息,作为治河的经费。
照陈潢的计划,共需四百九十万两银子,但只需先拨一半,另外一半即以涸出的田
亩,放领得价来拨补。
靳辅的奏折一上,交下廷议,都以为应准许他的建议。但皇帝仍是以百姓的生计为
优先考虑,下了这样一道上谕:
靳辅奏请治下河之法,在筑堤束水以注海,其工费将涸出田亩取价偿还等语,九卿
会议进行。朕思田亩洞出,便当与民垦种纳粮,若取佃价偿还,恐致累民。九卿等特不
敢自为主张,故议准行耳。当详议具奏。
因为皇帝有此德意,便有人起了私心——江苏的绅权最重,在籍的大员,成为劣绅
者,颇不乏人;京朝大员在家乡的子弟,亦常多横行不法,下河两岸有涸出的田亩,常
为此辈所侵占,如照靳辅的奏议,领回缴价,自然不愿,难得皇帝有此意思,乐得把靳
辅的计划反对掉。
正好安徽按察使,奉旨襄理河工的于成龙,也是反对靳辅的。他的反对,不含私意,
而是出于见解的不同,靳辅认为近海口等地,形如釜底、开了海口,海水必将倒灌;于
成龙认为海口应该开辟深广,以泄洪流,所以反对靳辅的,便力赞于成龙,拿他作为对
抗靳辅的挡箭牌。
这两个人都为皇帝所信任,却各执一说,无从调和,因而限期命靳辅与于成龙进京,
作御前辩论,看看到底哪个的道理对?
靳、于到京,先由大学士传旨询问,九卿会议,亦分成两派,大致没有切身利害关
系的,赞成靳辅,否则就站在于成龙那面。
皇帝对这件事毫无成见,既然相持不下,唯有听诸公断,所以特召大学士王照,当
面指示:“自宋朝以来,黄河下游,不闻有什么灾害,自明末隆庆年间,河道淤塞,方
始有漫溢的情事,康熙七年桃源县堤防演决,宝应、高邮等七州县才成巨灾。此事古来
无征,到底是筑堤,还是溶口,我看靳辅和于成龙说得都有道理,我的宗旨是,总要以
百姓无害有益才好。你可以问问这七州县的现任京官,他们是本地人,所见必确。不过,
绝不能因为自己有产业在那里,徇私说假话;假话也只能骗一时,日久真相必出,我自
然知道。你叫他们务必直言无隐。”
王熙领旨,分别知会有关的京官;于是由翰林院侍读乔莱,召集同乡,商议的结果,
决定支持于成龙。
乡绅的意见如此,百姓又如何呢?前者有产业,后者是无恒产的平民,所以皇帝对
乔莱他们的意见,亦未必全信,特派工部尚书萨穆哈、内阁学士穆称额,驰驱到江苏。
会同江苏巡抚汤斌及其他地方官,实地调查民意,限期二十天内回奏。
另一方面,皇帝又特地临御乾清门,召靳辅及于成龙,开御前辩论。两个人都带乡
黄河下游的详图,彼此责难,靳辅认为海口一浚深,由于高邮等处,地势低洼,一定会
造成海水倒灌的现象;于成龙则说筑堤一丈五尺,束水一丈,堤防比人家的屋檐还高,
万一溃决,后果不堪设想。
皇帝只是静静听他们辩驳,等告一段落时,他问:“淮安扬州这些地方,地势本来
很低,就算尽力疏导,能不能把有积水的地方都涸出来,成为可耕之田?”
“不能!”靳辅回答。
“不能!”于成龙也这样回答。
“既然不能,无非减杀水势,便与百姓有益了!”皇帝又说:“疏导下河,原非必
不可省的工程,我的意思,总要于百姓有益。于成龙的办法,费用较省,能够减得几分
水势,我的本意就算达到了。但不知要多少经费?”
“经费难以预估。但浚深故道,不是另开新河,费用亦不会过巨。”
“那好,等萨穆哈回来,看他怎么说?如果百姓都赞成港深海口,那就照于成龙所
议兴工。”
萨穆哈是康熙二十五年二月初回京的,他的奏报,大出皇帝意外,说当地老百姓,
都说排溶海口,毫无用处。
“为什么呢?”
“因为地势低于海面,溶得再深,水也出不去。”
这话也不错,俗语道得好:“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本来就在低处,更往哪
里去流?皇帝便召大学士明珠、王熙,询问于成龙的意见如何?
“于成龙说:要开浚海口,得先修治串场河,费用约需一百余万。臣等公议,果有
益处,如费至千万,亦所不惜。如今以一百余万银子,费在未必可以成功的工程上,是
为失策。倒不如留着这些钱,将来办赈济的好。”
听了明珠的回奏,皇帝又觉诧异,因为于成龙的话也不同了,以前说不须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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