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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西夏史_李蔚【完结】(92)

  ①。公元1047年(庆历七年),为了便于双方贸易,将保安军榷场迁至 宋夏交界的顺宁寨。

  在重新恢复榷场的同时,次一级的和市也相继恢复或建置。如公元 年(熙宁七年)正月,河东经略都转运使,“乞罢创置吴堡,其宁 星(一作银星)和市,依旧开通,从之”②。此外,在陕西沿边一带的久 良津、金汤、白豹、虾■、折姜等地均设有和市,听民贸易。和市的物 品计有生绢、白布、杂色、罗绵、被褥、臈、茶、青盐、乳香、羊、等 等。

  这一时期的朝贡贸易,根据公元1044年(宋庆历四年,夏天授礼法 延祚七年)10月所达成的宋夏和议规定:“(夏)使至京,就驿贸卖”③, 而且必须“官主贸易”④。但宋朝统治者在执行该和议条款时,往往根据 各个时期宋夏关系的好坏及其贡使的表现而有所变通。如公元1088年(宋 元佑三年,夏天仪治平二年)宋哲宗规定,夏使除了可以在宋首都开封 指定的地点进行贸易外,还可以于沿途州军变卖其货物。“夏人入贡, ②《宋会要辑稿》,第140册《食货》38之28。

  ③《西夏书事》卷10。

  ④《西夏书事》卷19。

  ⑤《长编》卷124,宝元二年九月。

  ⑥《宋史》卷186,《食货下·互市舶法》。

  ①《宋会要辑稿》第140册,《食货》38之28。

  ②《宋会要辑稿》第140册,《食货》38之28。

  ③《长编》卷153,庆历四年十二月乙未。

  ④《宋史》卷315,《韩亿传》。

  将货于沿路州军估价出卖者,先以封桩钱借给,仍责原估贾人等同一季 度变卖”⑤。公元1110年(宋大观四年,夏贞观九年)宋徽宗对西夏等 国的入贡使者在首都开封贸易,又作了补充规定。即只能在指定的地点 进行官方贸易,其随行人员,不得“私有交易”,如果违反,“使臣不 觉察者徒二年,引伴官与同罪。”① 至于西夏,除了需要认真履行宋朝统治者有关贡使贸易的种种规定 外,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使西夏国家在因战争而时断时续的有 限的朝贡贸易中,捞到最大的好处。为此,他们对其贡使及其随行人员, 作出了许多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如规定正副贡使、内侍、合门、官之卖 者等人所属私物,“不许由官驼负之”;官私货物应当分开出售,不可 鱼龙混杂。“所卖官物及所载私物等,当分别卖之而勿混”;严禁以私 物调换官物,违者严惩不贷。“不许以官之好物调换私之劣物。倘若违 律,调换者及相与调换者等,一律计其官私物等价而无高低,则徒二年。

  若价格有高低而致官亏损,则量其因私获超利几何,以偷盗法判断;官 私物在出卖之前,可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及所卖物之优劣,商定一个出售 的竞争价格”,为了使己物出卖能获更高的利润而“随意加价出卖”, 那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当量所加之数,依枉法贪赃罪法判断。”② 除了上述贸易渠道外,还有大量的“窃市”(私市)。所谓“窃市”

  即在非正式市场和其他不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的贸易,也就是司马光所说 的“私则边鄙小民窃相交易”③。尤其是在宋夏战争期间,这种“窃市”

  的盛行,从宋政府屡次下令禁止得到佐证。如公元1069年(夏乾道二年, 宋熙宁二年),七月,“令陕西四路河东路经略司应■边有西界和市处, 严切止绝,边民不得将货物私相交易”①。但这种规定只是一纸空文,严 禁的结果,“私易殊无畏惮”②。

  宋夏战争严重地影响了宋夏正常贸易的发展。尤其是朝贡贸易所受 影响最大。公元1066年6月,毅宗谅祚举兵攻大顺城,宋“止其岁赐银 帛”。公元1092年(夏天佑民安二年,宋元佑七年),西夏攻熙河、兰 岷、鄜延诸路,及麟府二州,宋朝再一次停止岁赐,禁绝榷场、和市。

  当然,宋朝的这种经济制裁的措施,对宋夏贸易的影响是暂时的,而且 不可能使宋夏贸易完全中断。如徽宗统治时期,宋夏争夺横山的战争十 分频繁,但宋朝允许西夏朝贡仍达8次之多。

  夏辽贸易 夏辽贸易,同宋比较规模要小,其贸易的渠道有二:一为朝贡贸易, 二为市场贸易。

  朝贡贸易:西夏自继迁叛宋附辽开始向辽朝贡,至乾顺时辽天祚帝 亡国,总计向辽朝贡24次,其中继迁9次、德明3次、元昊4次、谅祚 ⑤《长编》卷419,元佑三年闰十二月。

  ①《宋会要辑稿》第199册,《蕃夷》7之43。

  ②《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卷18,《与他国买卖门》。

  ③《长编》卷365元佑元年二月辛酉。

  ①《宋会要辑稿》第140册,《食货》38之28。

  ②《宋会要辑稿》第140册,《食货》38之33。

  次、秉常1次、乾顺1次③。所贡物品主要有马、驼、牛、羊,其次有 锦绮、苁蓉、■石、井盐、沙狐皮、兔鹘、犬子④,此外,还有金佛及佛 经等。如公元1067年(辽咸雍三年,夏拱化五年)毅宗谅祚“遣使进回 鹘僧、金佛、梵觉经”⑤。辽回赐西夏之物有犀玉腰带、细衣、马、羊、 弓箭器仗,细绵绮罗绫、衣着、酒、果子⑥,等等。辽为了接待西夏贡使, 于上京、中京城内设有夏使招待所。史载: “(上京城)西南同文驿,诸国信使居之。驿西南临潢驿,以 待夏国使”①。“(中京皇城)大同驿以待宋使,朝天馆待新罗使, 来宾馆待夏使”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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