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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明朝三百年_孙景峰/李金玉【完结】(74)

  不仅如此,高拱连退休在家的徐阶也不放过。徐阶退休还乡后,在乡里大治产业,还听任子弟横行乡里,引起当地百姓的憎恨。高拱于是亲自上奏章告徐阶,并在隆庆五年起复与徐阶有嫌隙的原苏州知府蔡国熙为苏松兵备副使,暗地里命令他狠狠整治徐阶及其子弟,使徐阶苦不堪言,只得无奈地向高拱求饶。

  隆庆六年(1572年)正月,高拱升为中极殿大学士,此后作风更加专横。高拱是首辅,张居正位列其下。高拱与很多同僚发生矛盾时,张居正从不介入。而素有大志的张居正当然不甘心屈居人下。他迎合高拱是一种明哲保身的策略,所以高拱并没有察觉到他的威胁。随着高拱日渐嚣张,威信越来越低,张居正取而代之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于是张居正暗中行贿讨好太监冯保,想借他的力量推翻高拱。

  恃才傲物的高拱(2)

  隆庆六年五月,穆宗临死前,下诏命高拱、张居正等为辅政大臣。穆宗驾崩后,神宗朱翊钧即位。由于神宗年幼,冯保在太后的支持下,掌握大权。高拱无法容忍权利被宦官夺去,想消灭宦官,于是派人游说张居正,想联合张居正共同对付冯保。但他不知道张居正与冯保关系密切,结果张居正将他的图谋密报冯保。冯保于是在太后和幼帝前诬陷高拱想废掉神宗而迎立河南周王等。同时冯保还买通两宫近侍,大家都这样说,于是太后和神宗深信不疑,便下决心除掉高拱。第二天,太后和神宗召集群臣,痛斥高拱擅权无君等罪而罢免了他,命他即日离京回乡。高拱原来满以为宣诏是驱逐冯保,没有想到是罢免自己,听到被免职的诏书时“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不能起”。还是张居正从旁边把他扶了起来。次日一早,他凄凉地踏上了归程。

  回到老家后,高拱十分郁闷。可是冯保还不死心,再次制造事端欲置高拱于死地。吏部尚书杨博、御史葛守礼等知道是诬陷,大力救他,高拱才幸免于难。但却惊忧成疾,一病不起。

  万历六年(1578年)十二月,高拱病死家中,终年66岁。由于与当权的冯保有矛盾,冯保命令以很低的规格将其埋葬。到了万历三十年,高拱的儿子上疏替他申冤,经过廷议,得赠太师,并谥文襄。著有《高文襄公集》、《防边纪事》等。

  宰相之杰张居正(1)

  《帝鉴图说》

  张居正像张居正(1525~1582),明朝内阁大学士,内阁首辅,明代最杰出的政治家。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所以世称张江陵。他12岁考中秀才,16岁中举人,23岁(嘉靖二十六年即1547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得到当时内阁首辅徐阶的赏识,两年后升为翰林院编修,同年上《论时政疏》,抨击时弊。后因受严嵩的排挤而托病回到家里闲居三年。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被召回朝,仍然供职翰林院。隆庆元年(1567年)升迁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后改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由于主持编撰《世宗实录》,升为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次年八月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事,力主改革。

  1572年,穆宗驾崩,太子朱翊钧即位,就是神宗万历皇帝。明穆宗在位时,十分信任张居正,因此他遗命张居正等三个大臣辅政。万历初年,张居正与大宦官冯保联合推倒高拱,成为首辅。由于神宗年幼,于是一切军政大事都由张居正裁决,他“勇于任事,以天下为己任”。从1573年出任内阁首辅开始,以整顿吏治、发展经济、巩固边防等为主要内容,展开了一系列的改革,从而使日渐衰颓的明王朝一度呈现出繁荣强盛的景象。

  张居正首先精简机构、裁汰冗员、整顿吏治、严肃法纪、信赏必罚。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实行“考成法”,对官员进行考察。各级官吏从此不敢再敷衍塞责,使朝廷政令的贯彻执行有了保证,“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加强内阁,抑制宦官,以巩固中央政权。

  张居正进入内阁后,十分注重边防。他提出了饬武备、信责罚、造兵将的方略。调任抗倭名将戚继光镇守蓟镇,整顿北方防务;用名将李成梁为辽东总兵官镇守辽东,以巩固东北边防。戚继光多次击败鞑靼的进攻,迫使鞑靼首领俺答跟明朝和好,接受册封,双方通商往来,发展经济,二三十年没有发生战争。这有利于北方各族人民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在俺答汗的影响下,达赖喇嘛也向明朝遣使通贡请封,进一步密切了明朝与藏族地区的联系。

  针对黄河年久失修,河水经常泛滥,淹没大量农田,影响人民生活的情况,张居正任命擅长治水的潘季驯督修黄河水利工程。潘季驯修筑堤防,堵塞决口,使黄河不再泛滥,水上运输畅通,促进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帝鉴图说》万历年间,豪强地主兼并田地的情况十分严重,他们有地而不纳税,农民没有土地反而要承受沉重的税赋。导致各地农民不断逃亡或起义反抗,严重影响了明王朝的统治。于是张居正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重新丈量土地。万历八年(1581年),田地丈量完毕,全国田地总计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孝宗时的统计数字多出三百万顷。土地丈量,使豪强地主的利益受到打击。清丈田地之后,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简化了征收项目和手续,计亩征银。役银由旧制按照户、丁征收改为以丁、田分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漏税的现象,减轻了无田或少田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收入。一条鞭法是针对当时土地兼并严重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也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一个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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