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只提到过她一次。当时我理所当然竖起了耳朵。”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右手上的文身呢?”
“我注意到了,但是他似乎为此感到很难为情,所以我不太好意思看。对这你也有什么说法吗?”
“我怀疑他曾经蹲过监狱。”
“我曾经纳闷过。可是我要说的是自从他住到这里,他的行为堪称楷模。对我来说,只要他保持房间整洁,按时交纳房租,我没有理由去探问打听。大多数人都有秘密。”
“所以就算他被判过刑,也不妨碍你把他看作一名房客。”
“我正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他做什么工作吗?”
她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说:“肯定不是需要交流的工作。他不止一次说没有读完中学,他非常后悔。星期三晚上他回来得很晚,我想他是去上夜校了,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成人教育。”
“刚来租房的时候,他填申请表了吗?”
“他填了,但是三年后我把表毁掉了。我不想让太多的这种文件弄乱我的生活。事实上,我对我的房客们是非常仔细的。如果我认为他性格粗野,那么无论他坐过牢没有,我都会拒绝的。我记得,他没有填个人资料,这让我感觉非常奇怪。另一方面,他既爱整洁,口碑又好,脑子也好使。还有他天生温和,我从未听他骂过人。”
“我猜想他一定隐瞒了些什么,他很聪明,不会填进申请表里的。”
“我也是这么猜想的。”
“我知道他和二楼的一个伙计关系很好。我找他聊聊,你不反对吧?”
“想找什么人聊天随你便。要是唐斯先生稍微诚实一些,搬走的时候通知我,那么我会为他保密的。”
她停下来看了看表。“如果你现在不需要打听什么了,我就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五号房间的那位先生叫什么名字?”
“名叫伏尔农,威贝尔先生。”
“他在吗?”
“噢,在。他靠残疾福利金生活,很少出去。”
26
伏尔农·威贝尔比麦尔文三楼上的那位邻居要友好多了,那一位一见我就“砰”的关上了门,让我吃了闭门羹。跟唐斯一样,威贝尔五十多岁。黑眉毛,黑眼睛,头发花白,稀疏,理得很短,好像在盼望秃顶似的。跟那些接受化学疗法的人一样,他宁可自己承受脱发的责任。他身穿土色中式毛衣,是五彩棉织的,脚穿鹿皮鞋,没穿袜子,脚上面暴露的地方也是棕褐色的。我感到奇怪:他很少出去,皮肤怎么会弄成这种褐色。我看不出他有残疾,不过那不是我关心的事情。
经过一番例行的“喂,你好”之类的寒暄之后,我说:“我希望没有打扰你。”
“那要看你想干什么了。”
“我知道唐斯先生搬走了。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你是警察?”
“私家侦探。作为一场车祸的目击者,有人找他作证,所以我要找到他。他并没做坏事。我们只不过需要他的帮助。”
“要是你能进来的话,那么我可以跟你聊一下。”
这时我想到了胡安妮塔·冯的那个规定:来访者如果是女的,不得关着门待在房客的房间。现在我跟她已经成了好朋友,心想就犯一次规吧,便说道:“太好了。”
他向后退了一下,我便从他面前走了进去。他的房间没有唐斯的房间大,但是却更干净,而且进到里面有一种居家的感觉。里面的摆设增加了一些个人物品,两盆花木,一张沙发,上面摆放着毛巾枕头,铁床上的被子折叠得整整齐齐。他指着房间里唯一的一把弹簧椅,说:“请坐。”
我坐下来,他也在旁边的一把普通椅子上坐下来。“你就是四处散发传单打探他消息的那个人吗?”
“你见过传单?”
“是的,夫人。我见过,他也见过。这让他很紧张,你知道吧。”
“这就是他要离开的原因吗?”
“他曾经在这里,现在不在这里了。你自己去想吧。”
“我根本没想到我把他吓跑了。”
“对此我不想多说,如果你来这里是想问问题的话,你不妨问吧。”
“你了解他多少?”
“不太了解。我们只是在一起看电视,但是他从不多说话,更不用说谈个人私事了。我们都喜欢看同一个频道,特别喜欢看播放经典电影的频道,像《少女》、《老黄狗》、《幼畜》——诸如此类。这些故事让人心碎。这就是我们平常在一起干的一切,可是这也就够了。”
“他离开的时候你知道吗?”
“他没有跟我商量过,如果你要问的是这个的话。我们俩谁也没有说要找个朋友,只不过想找个不会独霸电视的人,而我们两个人兴趣相投。《原野奇侠》是他喜欢的另一部电影。有时候我们会像婴儿一样在那里哭叫,伤心极了,要是你当时在那里,也会那样。找一个理由把一切都哭出来,感觉很好。”
“你认识他有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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