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福县志》记:“康熙二年..民役西山,死者十之五”②。甚至有的
地方还因为夫役负担过重发生哗变,如湖北大冶县,“康熙三年春正月,运
夫哗。西山用师,县派民夫运粮,轮至第三批三百余人,中路逃归,拥聚北
关外,左公铉等倡首,要索公县,抢掳后衙与猾胥之家。县官屏匿数日始去。
而公铉自称左将军。上檄招安,至县,鼓吹迎之。公铉益恣”③。这些零星史
料透露清政府围剿夔东抗清武装给湖北、湖南、四川等省百姓造成了极大的
灾难,大致与此同时,为对付郑成功而采取的沿海迁界(史称“迁海”),
② 《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二。
③ 陶汝鼐《荣木堂诗集》卷四。
① 康熙十九年《浏阳县志》卷十二,诗,知县侯朴《咏怀五十韵》。
② 康熙六年《安陆府志》卷一《郡纪》。
③ 康熙九年《松滋县志》卷下《宦绩》。
④ 康熙八年《当阳县志》卷一《事纪》。
⑤ 康熙九年《枝江县志》卷一《灾祥》:卷八《周邑侯实政记》。
① 张仁熙《藕湾诗集》卷一《役夫行》题下注文,转引自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卷二。
② 同治八年《安福县志》卷二十九《祥异》。
③ 康熙二十二年《大冶县志》卷四《治忽·兵寇》。
同样使东南沿海百姓流离失所,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据说,“历史是胜利者
的历史”,而“胜利者是不受审判的”,当胜利者踌躇满志的时候,被征服
被奴役者自然只有忍气吞声,不可能去审判他们。然而,历史是公正的,即
便过了几个世纪,云霾散尽,昔日的统治者随时都有押上被告席的可能。
本书作者认为,1664 年夔东抗清基地的被摧毁,应当视为南明史的结
束。理由是,永历帝虽然在两年以前被俘杀,以明朝为正朔的夔东抗清复明
运动仍在继续,他们有永历朝廷委派的全权代表,有相当可观的旗帜鲜明的
军队,有地方政权①,维护和行使明朝的制度。至于台湾、厦门一带的郑经、
郑克塽虽然遵奉永历正朔,一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率军攻克澎湖,
刘国轩等劝郑克轩降清为止,从这一角度来看,明朔尚存,衣冠未改,似乎
也可以列入南明史内。②但是,我们不应忘记康熙十二年(1673)发生了三藩
之变,郑经同耿精忠有一段联合与分裂的历史。把三藩之变扯进南明史显然
不大合适。自然,南明史的下限学术界同好有不同意见,如主张以永历帝1659
年入缅作结束③,主张以永历帝被俘、杀作结束,主张以李定国病死、部卒降
清作结束,等等。本书以康熙三年八月夔东抗清基地彻底覆灭作为南明结束
的标志,实际上还考虑到了同年六月间在东海沿海活动的张煌言因为复兴无
望,主动解散军队,不久被清军俘杀的因素在内。这只是一种看法和叙述体
例,无妨与其他说法并存。
纵观南明长达二十年的曲折历程,不能不承认原来的大顺军和大西军始
终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把视界放宽一点,郑成功之所以能在明清之
际扮演抗清主角之一,同他继承了海盗出身的郑芝龙的部众和资业有密切关
系。换句话说,腐败透顶的明王朝自甲申(1644)以后,实际上已经没有自
立的能力,同气焰方张的清朝周旋了二十年,主要是靠曾被视作“大逆不道”
的“流寇”和“海贼”。没有这种大换血,朱明朝廷早就灰飞烟灭。弘光在
位一年期间奉行“联虏平寇”方针,结果导致了自身的土崩瓦解,何况正是
由于大顺军在山西、河南、陕西的抗清,拖住了清军主力,弘光朝廷才得以
坐山观虎斗,偏安江左达一年之久。隆武朝廷肇建以后,由于民族矛盾上升
改变了“联虏平寇”政策,转而联合农民军余部共同抗清,但当国大臣对原
农民军怀有极深的偏见,处处加以歧视和排斥,难以扭转日益深重的民族危
机。到永历后期,南明朝廷的“嫡系”杂牌“官军”死、降殆尽,原大西军
余部肩负起抗清拥明的重任,取得了一系列彪炳史册的辉煌战果。永历朝廷
凭借原大西军的支持才苟延残喘了
① 夔东地区有永历朝廷委派的总督、巡抚、关南道、大宁、兴山等县知县,参见《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
光绪十年《兴山县志》卷七《人物列女表》说:“兴山为李赤心、李来亨先后窃据,士民皆奉宏(弘)光、
隆武、永历年号,故县无顺治券契。”
② 柳亚子《南明史纲·史料》一书即以“永历三十七年”“武平侯刘国轩、忠诚伯冯锡范奉延平王出降”
作为“明亡”的标志,见一○三页。
③ 谭其骧先生《俗传中国史朝代起迄纪年匡谬》一文(载《历史研究》1991 年第六期)中即主此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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