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内蒙有一定的期限,并在期满后即撤退;要求明确内蒙以外之日军在解决
“和平”条件后立即开始撤退,并在规定期限内撤退完毕;要求日本同意废
除在华治外法权并考虑归还在华租界。
这些所谓“要求”、“希望”,仅仅是一纸空文,是汪精卫集团与日本侵
略者签订卖国条件时制造的一块遮羞布。然而,日方代表还嫌价码太高,不
肯同意,双方争论了6 个小时,才达成初步协议,将上述汪方的意见作为暂
行解决的条件记录在案。
高宗武、梅思平还提出重建“中国政府”;王克敏的北平“中华民国临
时政府”、梁鸿志的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不得同新中央政府处于同等
资格的地位,否则,新中央政府就难以建立。他们声称:作为“中国新政府”,
不考虑与被人民认为是傀儡的南北两政权合作或合并,热切希望日方考虑取
消这两个组织。对于这两个政权中“善良者”,不妨包容为“新政府”中的
地方官吏。
今井武夫予以驳斥,声称:“临时”、“维新”两政府均系日本指导下的
政府,在有关日本帝国范围内,均为友好之地方政权,从而期望其存在及发
展,此乃我帝国之信义。因此,不能考虑约定将其取消。
双方争论不下,今井武夫认为既然不可能“一争到底”,可待以后由汪
精卫与王克敏、梁鸿志进行协商,在汪精卫政府成立后,“临时”、“维新”
政府发表声明,明白表示它们为“救国”而一时出马,现汪政权既已成立,
则可自行解散。于是,这一问题暂告一个段落。
高宗武、梅思平代表汪精卫提出所谓“中国方面的行动计划”及其有
关政策。日方代表今井武夫表示同意。
会谈后,今井武夫急匆匆地离开上海回国,向陆军省和参谋本部首脑
会议作了报告。
会议决定以重光堂协议内容为基础,“大力推进日华和平运动”。尔后
今井武夫同影佐祯昭、犬养健、西义显、伊藤芳男等一起到达上海,同高宗
武、梅思平等在重光堂进行正式会谈。高宗武、梅思平同影佐祯昭、今井武
夫以个人名义,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双
方还作了《日华秘密协议记录》,草拟了近卫、汪精卫声明要点,制定了汪
的叛逃计划。《协议》规定:(1)中日缔结防共协定,中国承认日军防共驻
扎,内蒙地区作为防共特殊区。
(2)中国承认“满洲国”。
(3)日本侨民有在中国居住、营业的自由,日本允许废除在华治外法
权,并考虑归还在华租界。
(4)中日经济合作,特别是利用、开发华北资源,承认日本有优先权。
(5)赔偿日侨损失。
(6)协议以外的日军,于两国和平恢复后,开始撤退,两年内撤完。
重光堂秘约是汪精卫集团的一份卖身契。然而,贪得无厌的日本帝国
主义并不以此为满足,只是设下一个圈套,把在重庆的汪精卫等人勾引出来。
重光堂密约并没有把日寇的欲望全部端出来,免得超过汪精卫集团所肯承受
的程度,致使其分裂中国抗日阵营的阴谋落空。10 天以后,日本御前会议
通过的《调整日华关系的方针》,对中国提出更广泛、更苛刻的要求。
重光堂会谈一结束,日汪双方的活动更加紧张起来。
影佐祯昭、今井武夫飞回东京,向陆相板垣、参谋次长多田骏、土肥
原贤二中将等提交了重光堂会谈的报告。尔后板垣带着影佐、今井去首相官
邸,向五相会议提出报告,并商定近卫第三次对华声明,今井返回上海,等
候汪精卫集团的答复。
梅思平、高宗武在重光棠会谈之后,即返回香港。梅思平将“密约”
缝在西装马甲里,从香港飞往重庆,向汪精卫汇报。“密约”藏在上清寺汪
公馆里,但汪精卫之妻陈璧君心怀鬼胎,怕不保险,即把它放在一只小皮箱
内,亲自上锁,由她内侄陈春圃陪同,送往重庆郊外南渝中学教职员单幢宿
舍她胞妹陈淑君处。陈璧君还不放心,于次日将小皮箱取回索性拿出“密约”
烧掉,省得提心吊胆。
汪精卫召集周佛海、陶希圣、陈璧君、曾仲鸣、梅思平等人,一连开
了七八次会,讨论是否接受“密约”问题,急于当“第一夫人”的陈璧君极
力主张接受。
陈璧君是个虚荣心极强的女性,她自1926 年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以后,
政治欲望逐渐膨胀。她随汪精卫沉浮于政海,为汪出谋划策。她生性尖刻、
高傲自大、目空一切。
她不仅依靠汪爬上中国政坛顶峰,且左右汪精卫。有人背后议论说,
汪精卫没有陈璧君,办不成大事;没有陈璧君,亦不致于败事。“惧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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