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最高统治者觉得手下的官僚集团不能为我所用了,那就只有摈弃考试,从低级官员和白丁中选拔中上层干部,逐步换血。所以大换血不管名义上叫做什么,实质上都是为了建立一支新的“自己的队伍”。
第二件事,就是抓吏治,干部要像个干部模样。一个政权,不管后代对它的合法性如何评价,如果吏治好,那么它的功绩是怎么也抹煞不了的。历代农民造反,有成的有不成的,除了战略原因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就是有没有一个正规化的官员队伍来管理行政。一味做山大王、流寇,能捞一把就捞一把,那没有不失败的。
武则天抓吏治,就是普及她主撰的《臣轨》。《臣轨》这部教材,还不完全是老生常谈,里面有点儿新东西,甚至于可以拿来鉴今。其中,“十大标准”很引人瞩目,这里不妨略述。
一曰“同体”;为臣者要与君王同心同德,爱国恤人,尽职尽责。
二曰“至忠”;要以谦虚谨慎为本,功多而不言,不要天天讲我干了什么什么。要“推善于君”,把功劳记在君主的领导上;“引过在己”,勇于承担失误的责任。
三曰“守道”;做官要有“大道”在心,也就是辅佐君王、匡正时弊。要清心正身,做到“名不动心,利不动志”,勿以捞钱升官为第一要务。
四曰“公正”;其中包括三项基本原则,即“理官事、而不营私家”、“当公法、而不阿亲党”、“举贤才、而不避仇雠”。这三条,其实最难做到,官员若都能做到,那就都成了圣贤。君不见,从小小芝麻官,到三四品大员,谁不是一掌权就引用私人?
五曰“匡谏”;要敢于矫正君主过失,以谏为忠,不避斧钺。不过,这个要求不大好办到,以掉脑袋的代价来尽忠,这是理想主义。说到底,人有脑袋几何啊?
六曰“诚信”;对君主要以诚信作为忠的基础,对下属要以诚信作为笼络的手段。“上下通诚,信而不疑”。这基本是和谐大同的蓝本了。
七曰“慎密”;不泄露禁中之语;非所言者,勿言。
八曰“廉洁”;要“奉法以利人,不枉法以侵人”,不属于自己的,决不要拿。
九曰“良将”;这里的“将”,是指“将作”。也就是要多才多艺,机智果断,不能当只会吃喝、泡妞的庸官。
十曰“利人”;其中包括“禁末作”,少修建没用的东西,少搞没用的庆典;“兴农功”,多关心百姓民生;“省徭轻赋”,不以征税多为荣;“务使家给人足”,也就是不要有太多低保户。堂堂大国,竟有百姓不能自给自足的,更有何夸耀?
这本《臣轨》,于垂拱元年写成,发给官员人手一册,据说功效很好。起码能让官僚们知道,上面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第三件事,是重新规定律令格式,也就是文件规范化。这是一个政府的行政基本功。所谓“律、令、格、式”,是指四种性质的文件。律,是国家律法条文;令,是等级制度规定;格,是皇帝诏令;式,是行政法规。
唐代的律令格式在高宗即位后,就有了大体规范,颁定了《永徽疏律》等,现在则进一步严格化。武则天命内史裴居道、夏官尚书岑长倩等十余人,对旧条文重新删定,还制定了《垂拱格》和《垂拱式》以作为文件汇编。
说到这里,我想到一个问题。文件文书,上传下达,历代都有固定格式,“等因奉此”必不可少。一直延续到清代,无不要求格式严谨,用语清晰;所述问题,一目了然。只可叹当代行政文书,各赖秘书班子循经验而拟,多有废话连篇不知所云者,如“抓住机遇”、“明确职责”、“真抓实干”之类,可称为超级模糊语言。
第四件事,是赈济灾民。垂拱年间,不知怎么搞的旱灾连年,武则天惦记灾民的生活,不能释怀。垂拱四年(688年)二月,山东、河南百姓因为前一年遭受旱灾,粮食不够吃,出现了大饥荒,武则天就命司属卿王及善、司府卿欧阳通、冬官侍郎狄仁杰前往灾区巡抚赈给。
总之这一时期,武则天一直是在扎扎实实做事,威望也有所提高。同时,她称帝的野心也就一天天在加大。
一方面她仍然优待李唐宗室,继续做姿态;另一方面,却一改以前排斥外戚的做法,开始尊崇武氏,为自己称帝夯实人事基础。
垂拱三年(687年),她及时封了几个皇子(也就是她的孙子、睿宗的儿子)为亲王,将李成义封恒王、李隆基封楚王、李隆范封卫王、李隆业封赵王。
到了垂拱四年,一切条件都已成熟,太后当皇帝的舆论就开始冒头了。这个浪潮,也许是武氏子侄辈在发动,也许是武则天自己授意,
事情是很巧妙地开始的。这年正月,武则天下令在神都建高祖、太宗、高宗三庙,仿京师太庙之例四时享祀。
就近祭祀祖宗和先帝,这没有什么说的。但是太后还有一个动议,就是在神都建立武氏宗庙“崇先庙”,同时也享受香火。
她让礼仪官员们去讨论一下:要建的话,建多少间房子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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