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_潇水【完结】(5)

  我们退一万步讲,即便这“闾左九百人”是农民,陈胜也不能混同其中来看。《史记》上述原文说陈胜、吴广是带队的屯长,但并没有标明他俩也是闾左之人。那两个带兵的县尉(县级干部),也属于带队者,难道他俩也属于闾左贫民吗?

  陈胜吴广完全有可能是两个豪杰人物,被召来协助县尉管理这九百人。这个推测能否成立的关键是,他俩所担任的屯长是个多大的官?如果是个小小的官,那有可能就是把他俩从“闾左九百贫民”中挑出来,充当这小官。如果是比较大的官,那就更可能是来自“闾左九百贫民”以外,是以另外的较高的身份背景被县里任命,来作这件事的。总之,“屯长”一词对于推测陈胜参军前的身份和地位极为关键。

  有学者就此做了研究,认为屯长是秦二十等级爵中第四爵(不更)或第五爵(大夫)这一级别的官,每年俸禄为二百石。而那两个总带头的县尉则是二百至四百石。也就是说,屯长是仅次于县尉的带兵干部,不应该是随便从闾左贫民九百人中随便挑出来充任的。

  注:学者对屯长的研究如下: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法律里面,多次提到了屯长,说“卒”会受到“屯长”的监督,屯长属于高于仆射的官吏。到底它有多大呢?《商君书•境内》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按秦的爵位,到了第四爵不更以上,不再依据斩首而进爵,而是依据他所带队伍的总体斩首指标完成情况,来对他授爵。这里说“百将屯长不得斩首”,是说屯长打仗时不需要亲自去斩首,而是按所带队伍的总体指标来考核。因此可以推测,屯长的爵位应该能达到第四爵的不更。

  《后汉书•百官志》云:“屯长一人,比二百石”。这说的是东汉的制度。东汉官制大体沿袭西汉,西汉官制又大体承袭秦制。在没有更多史料证明情况下,我们可以大致认为秦时屯长之级别为比二百石。按照秦朝爵位,拿二百石俸禄的,属于第四爵不更。

  而县尉——那两个总带兵的,则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是二百石至四百石俸禄,略高于屯长。

  按照秦朝必须有爵的人才能当官为吏的传统(注:《秦律杂抄》等书中有体现,没有爵的“士伍”,是不能为“佐”“吏”的),或者,挑选人员充当官吏的时候,有爵的百姓会应该获得优先机会。我们因此可以推知陈胜不可能是个简单的贫民,混同在九百人中的普通一员。陈胜应该是一个事先有爵的人,不一般的人,他还有字,否则他是当不上屯长这样的中等偏下(但也不是很下)的职务的。至少一个普通贫困农民,不会轻易就派成个屯长。屯长也不会从招募的九百名新兵里选——政府就是再没人,也不至于派不出一个屯长,而从新兵里选。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理出陈胜的人生轨迹。他不是农民,而是城邑平民出身,有冠有字,活动于城邑闾巷,但年少时一度落魄,曾经出城去为人打工种地。陈胜对于权位一直有追求的渴望,所谓鸿鹄之志,所以在地头发了一通牢骚。作为一个有强烈抱负心的人,陈胜不可能一直沉沦于当一个雇农,他不久就结束了他“少时”“尝为人佣耕”的短期过渡性职业,随后的壮年里,他或者通过在秦始皇的兼并战争中立功或者其它立功得爵的机会,他混的不错,得到了一定的爵位,甚至达到第四等级爵(不更),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影响,和一些张耳、陈余这样的豪强,有所闻名,也知悉扶苏、项燕故事。

  到了秦王朝建立第十二年,壮年的陈胜(如果少时打工是十八岁,现在是三十多岁)已经混得有一定地位,甚至有一定的爵位,身份比较高。这时,遇上了征发闾左九百人的事情。他就和另一个身份也比较高的人——吴广,一起被县里任命为屯长,协助县里的两个更高级的干部——县尉(副县级),带领宿州地区被征发的闾左贫民九百人,上路了。

  这应该是更接近真实的陈胜的出身。

  我们这里花了这么多篇幅,论证陈胜不是农民,而是城里人,目的倒底是什么呢?

  我只想说明,陈胜和刘邦一样,和项羽也一样,都是城市平民出身,他们的起义,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些城市野心家(或者雄心家——好听一点)拉起了队伍(队伍以农民为主)去跟政府军对抗。陈胜喊出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是标明自己想当官,和刘邦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之”没有什么高下之分。都是为了实现个人“雄心”而圈了一群农民跟着他跑。我们没有必要仅仅因为陈胜曾经为人佣耕,就把他带的队伍冠为农民大起义,而把刘邦的队伍叫做新兴地主阶级起义。陈胜的起义和刘邦的起义,没有任何性质的不同!倘若,刘邦也去城外“麦当劳”打工几年,他的队伍也就是农民起义了?

  其实,刘邦反倒更比陈胜像农民。《史记》说,刘邦任亭长时,“常告归(请假),之田。吕后与两子田中蓐。”这说明,刘邦当吏以后,常回家种地。当吏以前,理应更要种地。他并不是地主,否则他媳妇和孩子不会亲自也在种地。吕后在革命成功后,还回顾说刘邦和他的二奶(曹夫人)生的孩子刘肥也会种地。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