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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何堪哀_王彬彬【完结】(59)

  鲁迅之所以“提不出积极的政治主张”,与其说是力有所不逮,毋宁说是意有所不屑。既然对政治有着深深的怀疑,既然认定无论多么美妙的政治主张都不过是空谈,那当然也就不会自己再去提出什么政治主张了。在鲁迅看来,政治,尤其是中国的政治,都不过是“做戏”,各种各样的政客们,都不过是“做戏的虚无党”。在《马上支日记》中,鲁迅说:“看看中国的一些人,至少是上等人,他们的对于神,宗教,传统的权威,是‘信’和‘从’呢,还是‘怕’和‘利用’?只要看他们的善于变化,毫无特操,是什么也不信从的,但总要摆出和内心两样的架子来。要寻虚无党,在中国实在很不少;和俄国的不同的处所,只在他们这么想,便这么说,这么做,我们的却虽然这么想,却是那么说,在后台这么做,到前台又那么做------。将这种特别人物,另称为‘做戏的虚无党’或‘体面的虚无党’以示区别罢”。对政界的“做戏”,鲁迅多次施以辛辣的嘲讽。这种政治如同“做戏”的观念之形成,原因当不只一种,而辛亥以后中国政局的动荡和混乱,应是促使鲁迅视政治如“做戏”的直接原因。这也正如他自己所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6)

  鲁迅的不骂蒋介石与胡适的敢骂蒋介石(3)

  鲁迅的政治观,或者说鲁迅视政治如“做戏”的观念,在写于1933年4月的《现代史》(7)一文中,表现得最直接最典型。文章虽名曰“现代史”,却通篇写的是街头的“变戏法”。在描写了街头空地上的几种骗人的把戏后,鲁迅说:

  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不过其间必须经过沉寂的几日。

  我的话说完了,意思也浅得很,不过说大家HuazaaHuazaa一通之后,又要静几天了,然后再来这一套。

  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这真是成了“不死不活”的东西。

  按照表面的文章,题目自然应该定为“变戏法”,因为并没有一字一句提到“现代史”。而之所以把“变戏法”三字“错”写成“现代史”,就因为在鲁迅看来,一部现代史,无非是变戏法而已。对政治的这种深刻怀疑,使得鲁迅不对“政治家”寄予任何希望,也不认为政治制度的变革和建设有什么实质作用。而胡适则不同。胡适虽然也重视启蒙,也终生花大气力做改造国人深层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工作,但他并不把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视作是唯一值得做的事情,也不把它与政治制度的革新对立起来,不在二者之间有所偏废。在胡适看来,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是重要的,国人深层的心理、意识、观念的改造是重要的,但现实的政治操作层面的变革同样是刻不容缓的。所以胡适也对政治层面的建设投以巨大的热情。如果说鲁迅建设性的努力只用于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对现行政治则只是冷嘲热讽,自己并没有什么正面的意见要表达,并没有什么“主义”要宣传,那胡适则在两方面都正面地、建设性地用力。

  而胡适之所以在现行政治层面也能够满怀热情地做出正面的建设性的努力,就因为他有正面的建设性的政治信念在驱使,就因为他有深信不疑的“主义”要宣传。必须走英美式的宪政民主的政治之路,必须在中国全面废除人治而实行法治,必须终止由当政者随心所欲的“变戏法”一般的政治操作而走向“有计划的政治”,必须切实保障人权,必须允许反对党的存在,等等,这就是驱使胡适采取正面的建设性的政治行动的信念,这也是胡适所要宣传的“主义”。胡适的信念,胡适的“主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英美式自由主义政治理念。

  而胡适之所以能有如此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执着信奉的“主义”,就因为他相信现行政治层面的改革和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无关宏旨的。他深信“有政府”与“无政府”、“好政府”与“鸟政府”(8)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胡适十分重视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但却不能认同那种只有民众的思想文化素质都提高到了必要的程度才有可能从事制度建设的观念。胡适是“政治工具主义者”,即把政治看作是治理国家的一种必要的工具。“有政府”与“无政府”、“好政府”与“鸟政府”的区别,也就是“有工具”与“无工具”、“好工具”与“鸟工具”的区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国家富强、要民众安乐,首先要把“政治”这件工具打磨好,用胡适惯常的说法,就是政治要“上轨道”。从当时到现在,都有许多人认为,有了再好的工具,而从政府官员到广大民众,都不懂得这工具的性能、都不能够合理地使用这工具,那也是白搭。而胡适则认为,要让从政府官员到广大民众都真正理解和善于运用好的工具,就必须先有这工具。也许一开始大家都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工具,但在对这工具的使用过程中,渐渐地就能理解得准确和使用得合理。在前面曾引用了胡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中对民主政治需要训练的强调。胡适认为,要走向法治,要实行民主,必须首先要打造出一部宪法,然后从蒋介石、冯玉祥到广大民众,才可能知道什么叫权利、什么叫义务,才有可能慢慢学会守法用法。类似的观点,胡适一生多次“宣传”过。例如,早在1922年8月为《努力周报》写的《这一周》(9)中,胡适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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