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全部哲学传统中,我们本来就不能相信一种“彻底的恶”,在基督教神学里,魔鬼本人也是天使出身,康德(他用自己的语言解释恶)至少怀疑这种恶的存在,即使他立即用理性化的概念将之解释成“反常的恶意”(perverted川will),但是也可以用可理解的动机来阐释。所以,我们实际上不必借助任何事物,就可以理解一种用十分有力的现实来和我们对抗、打破我们所知的一切标准的现象。只有一件事情似乎是可以辨别出来的:我们可以说,彻底的恶与一种制度同时出现,在这种制度中,一切人都同样变成了多余的。操纵这个制度的人相信自己和其他人一样是多余的,极权主义的杀人者最为危险,因为他们连自己是死是活都不在乎,不关心自己是否生活过、是否出生过。死尸工厂和遗弃人的洞穴的危险性在于,如今人口到处在增长,无家可归的现象也到处在增长,如果我们继续根据功利主义来思考世界,那么,人民群众仍然会变成多余者。在每一个地方,政治事件、社会事件、经济事件正在悄悄地和使人变成多余物的极权主义工具共谋。群众的功利主义常识能明白暗藏的诱惑,在大多数国家里,大众仍然十分恐惧死亡。纳粹和布尔什维克可以确信,他们的杀人工厂显示了能够迅速解决人口过剩问题,清除从经济上来看是多余的、在社会上是无根的人类群众,这既是一种吸引,也是一种警告。在极权主义政权垮台之后,极权主义的方案仍能存在,它以一种具有强烈诱惑的形式,将会在可能的时候,以对人有利,并且能够解除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悲苦的姿态出现。
第十三章: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种新的政府形式
我们在前面各章里反复强调,极权统治的手段不仅比较严厉,而且其极权主义形式与我们所知的其它政治压迫形式(例如专制政府、僭主暴政、独裁)有本质区别。凡是在它崛起执政的地方,它建立全新的政治制度,摧毁一个国家所有的社会、法律和政治传统。无论它的意识形态来自何种具体的民族传统或特殊的精神根源,极权主义政府总是将阶级转变成群众,撤换了政党制度(不是用一党制,而是用群众运动来替代政党制度)、将权力中心从军队转移到警察,建立一种公开走向宰制全世界的外交政策。目前的极权主义运动从一党制度中发展起来;每当这些制度变成了真正的极权主义,它们就开始按照价值观念与其它一切制度都完全不同的一种制度来运作,我们的传统法律、道德或常识中的功利主义范畴都不再能帮助我们处理其行动路线,对之作出判断或者预言。
如果说,从追溯历史和分析我们通常所谓的本世纪危机,可以发现极权主义的成分,那么结论就不可避免:这种危机并非来自外部的纯粹威胁,并非德国或俄国某种侵略性的外交政策的纯粹结果,它不会随着纳粹德国的垮台而消失,也不会随着斯大林之死而消失。甚至只有当极权主义成为陈迹时,我们这时代的真实困境才会显现其真正形式——尽管不一定是最残酷的形式。
正是根据这种思考才提出一个问题:极权主义政府诞生于这种危机同时表现出最清晰的征兆,它究竟是否一种权宜之计的安排,从暴政、专制和独裁的著名政治弹药库中借来了威吓方法、组织手段和暴力工具,它的存在是否只归因于各种传统政治力量——自由派或保守派,民族主义或社会主义,共和制或寡头制,独裁主义或民主主义——可悲的但或许是偶然的失败。或者是否相反地有一种叫做极权主义政府本质的东西,它是否具有自己的本质,可以与其它政府形式(例如自从古代哲学以来的西方思想已熟悉和认可的政府形式)相比较,像它们一样下定义。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全新的、史无前例的极权主义组织形式和行动路线必定依赖很少的几种基本经验之一,只要人生活在一起并且关注公共事务、这些经验就会产生。如果右一种基本经验在极权主义统治中找到了它的政治表现途径,那么,考虑到极权主义政府的创新形式,不管出于什么原由,这种经验以前必定从未用作一种政体的基础,它的一般情绪——尽管在其它每一个方面也可能是人们熟悉的——从来流行过,从未有指引过公共事务的处理方向。
如果我们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思考,那么它似乎绝对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经验过的政府形式一向很少;这些形式很早就被发现、希腊人对它们作了分类,它们早已存在很长的时间。假如我们应用这些发现(它们的基本思想尽管有许多不同,但是在从柏拉图到康德的2500(年以来并无变化),我们就立即会倾向于去解释极权主义是一种现代形式的暴政,是一个毫无法纪的管理形式,权力只归属于一人。一方面是滥用权力,不受法律节制,屈从于统治者的利益,敌视被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恐惧作为行动原则、统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统治者——这些在我们全部的传统中都是暴政的标志。
我们不说极权主义政府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也可以说,它探索了一种可能的选择,在政治学中,关于政府本质的一切定义都以此为基础,这种选择是在守法的和不守法的政府之间,在任意独断的和合法的权力之间的选择。一边是守法政府和合法权力,另一边是不守法的政府和恣意的权力,两者互属而不可分,这从来就毫无疑问。然而极权主义统治使我们面对一种完全不同的政府。它实际上蔑视一切成文法,甚至走极端到蔑视自己制定的法律(例如,最有名的例子是1936年的苏联宪法),或者并不关心是否要废除法律(例如纳粹政府从未废除魏玛宪法)。但是它的运作既非没有法律指导,亦非恣意行事,因为它宣布严格遵从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而一切成文法都从这两者而来。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