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谁?我不便透露,因为他旅居海外有年,很难得回国一次,故无法事先征求他的同
意,事情虽然早成过眼云烟,但毕竟不太寻常。不过,在他的心目中,或许认为这只是小事
一端,说不定现在早已忘怀了;可是在我的回忆中,却始终珍惜这份可贵的友情,且把它当
作是一件大事。
照说,我和这位朋友的交情并不算深,我们只是在一起受训一个月的时间中,朝夕相处,
彼此谈得投机罢了。像这样的关系,通常都是一旦受训结业,各回工作岗位,以后会不会再
见面那就看机缘而定了。不过,当时我和这位朋友是约好第二次就在外面碰头的,不料想连
一个在电话上辞行的机会都不可得,仓卒之间,我就奉命出发了,眞乃一大憾事也。
自从二十八年八月初,爽约未能赴会后,迄今半年,我和这位朋友就没有再接触过;不
但没有通过信,连他人在何处也不晓得。至于他怎么会知道我在上海负一部敌后工作的责任,
又怎么能肯定胡永荃兄一定会把那批东西交给我,这都是相当费解的事。再说永荃兄,他是
有名的「路路通」,我当然清楚,不过,他在香港是怎样和这位朋友搭上关系的,又居然能
够获得这位朋友的信任,也只好但凭永荃兄片面之言了,我到那里求证去?其实,也用不着
求证,一百多支现成的东西随时可以拿到手,这倒是千眞万确的事。
现在的问题,并不在于这批东西的来历,因为交情不够,或者没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绝
不会白白的送上门来。需要认眞虑的,还是能不能接受?如果接受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我仍在左思右想、犹豫不决中,永荃兄忽然又想起有一句话忘了告诉我,永荃兄说:「你
的朋友把那张提货的凭证给我的时候,他特别交代了一句话,叮嘱我一定要把这句话带到,
你的朋友说,这是送给你的,可不是送你们老板的!」我听了为之一怔,这样一来,我更要
多想想了。
记得上次胡永荃从香港回来,他原是出于一片好心,想为我解决经费上的困难问题,所
以在香港曾获得某一热心人士的慨助,划拨了五十万元备用。当时,我的确有意接受,预备
用以开展工作。因而向戴先生提出报告,以免将来落人口实。我还以为这么做很有分寸呢,
其实,仍然是未脱稚气,有欠老到。竟尔犯了大忌。
这一次胡永荃兄从香港回来,又给我带来了「好意」,我当然愿意接纳,而实际上也正
有此需要。不过,旣然那位朋友有了这么两句话,说是送给我的,却不是送给我们老板的,
显然其中含有意气,我非要小心谨慎的处理这件事不可。于是请永荃兄暂时保管那提货凭证,
等我有了决定再通知他。可是永荃兄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这有什么关系,根本上不要告诉
他就行了,自己想的办法,带着家伙干事,又有什么不对的。
永荃兄直心肠,他怎么会参得透此中的粤妙!
当天晚上,我到齐庆斌兄的家里和他研究这件事,同时也把取舍两难的理由分析给他听,
希望他拿个主意,也好作一决定。庆斌兄从来都是慢条斯理的,他思索了好一会,才回答说:
「收下来,不必报告戴先生,先找个妥当的地方存起来,或者分开来摆在两三个地方都可以,
一定要等到能用的时候再用。」接着他又解释说:「所谓能用的时候,意思是平常执行工作不
用,建立新的编组,也不能把这批东西发下去;遇到情况突变,有机会迎接一次大规模的行
动时,那就可以动用了。」
我以目示意,期待他进一步说明理由,他也正预备说下去。他说:「凡是大成就,必然
可以遮盖小过失,翻过来讲,也是一样,如果遭遇一场大失败,什么小过失也都包容在内,
有账小起算了。」说着,庆斌回到里间去,拿了一张小纸条出来,他指着这张小纸条和我说:
「这是戴先生来的电报,你已经看过了,刚好和这件事有关系,我们不妨再来看一遍,就能
了解为什么可以收下来的理由了。」
电报的内容,前文本局工作检讨的「行动部份」项目中,已引用了几句,其全文如下:
「兄处所拟扩展沪行动组织之计划,弟已批准;请兄物色忠勇人员,迅行成立,所需武器,
请兄设法收买。至现在四行仓库与法租界之我方被留置之抗战官兵,吾人应用种种方法,密
取联络,以促必要时与两租界当局交涉释放,藉可协同动作。至两租捕房管理武器仓库之警
捕,吾方应卽找出路线,用重金收买,必要时可请其将库门打开,让我同志可取用武器;否
则届时亦应予以烧毁,以免为敌伪所利用也。」
是呀,电报中的构想或假定,也就是庆斌兄所说的「情况突变」,果眞成为事实,到时
候虽然多出来一百余支枪,可是怎么说都会言之言理了。如此看来,庆斌兄的确比我有见地。
而况且这原是公家之物,固不能以私产视之,用以杀敌锄奸,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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