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贾卜里派
盖德里叶派的唯能力观点表面上维护了安拉的正义性,但实质上却 否认了安拉的主宰和万能的地位。因此,受宿命论影响的大多数穆斯林 并不赞同盖德里叶派。以加赫姆·伊本·沙夫旺(~745)为代表的加赫 姆派反对唯能力论,认为人毫无自由意志,一切行为受安拉意志的命定 (贾卜里),所以又称贾卜里派或宿命论派。加赫姆从安拉前定出发, 进一步阐明安拉的本体属性。他认为,安拉是万物产生、存在、运动及 消亡的创造者和决定者,安拉之外不存在生命、意志和认识等属性。不 应该象描述人的属性那样描述安拉,如安拉是有意志的,是言语的表述 者等,因为安拉独一。由此主张《古兰经》是被造的,不是安拉表述的 语言;对安拉的知识构成对安拉的信仰,无信仰在于对安拉无知:天堂 地狱也终将消灭。加赫姆关于安拉的信仰说,本体与属性说,《古兰经》 被造说,可能对后来的穆尔太齐赖派产生了一定影响。
(4)穆尔吉亚派
穆尔吉亚派出现于 8 世纪上半叶,是一个主张信仰重于行为的信德 派。该派认为,犯有大罪的教徒由于念诵过“清真言”,表白了信仰, 依然不失为教徒,不应称他们为叛教者。行有不义、不履行教法职责的 哈里发也依然是教徒,穆斯林应服从其统治。四大正统治哈里发和穆阿 维叶都是安拉的“信士”,其事非功过应由安拉裁决。该派推重信仰, 主张对行为的裁决应“延缓”到世界末日,“延缓”观点使其得名穆尔 吉亚派。除延缓教义外,该派思想观点并不统一,或倡导自由意志论, 或主张宿命论,未形成统一的神学派别。穆尔吉亚派由于容忍并要求穆 斯林服从哈里发的宗教领袖地位,客观上起了维护倭马亚统治的作用。
(5)瓦缓尔·伊本·阿塔的中间地位说
在哈瓦利吉派关于犯大罪者为叛教徒应予消灭,什叶派关于反阿里 及其后裔继任哈里发为背弃先知应予谴责,盖德里叶派关于不义者应对 行为后果负责,穆尔吉亚派关于犯罪者仍不失为教徒的种种观点困扰又 难以调和的情况下,库法著名神学家哈桑·巴士里的弟子瓦绥尔·伊本·阿 塔(?—748)提出了中间地位说。他认为,犯大罪者处于信与不信的中 间地位,既非教徒又非非教徒。其主张与哈桑关于犯大罪者是罪人或伪 君子,但不失为信徒的观点相左,因此与师分裂,另立讲坛,宣传中间 地位的观点。这种观点既不同于哈瓦利吉派的叛徒论,也不同于穆尔吉 亚派的信士论,成为穆尔太齐赖派产生的原因。
(6)苦行主义和禁欲主义
苦行主义和禁欲主义是一种厌弃世俗虚荣浮华,奉行《古兰经》克 己守贫、苦行禁欲的善德,求得人与安拉和谐沟通的神学观点和行为。 倭马亚王朝前夕就出现了一些虔敬的教徒,他们遵奉《古兰经》教诲的 坚忍、敬畏、克己、行善、顺从、谦恭等训戒,虔诚地礼拜、忏悔、求 恕和赞颂,过着清贫简朴的宗教禁欲生活,企图能够体验先知个人的神 秘经验。其最重要的代表是阿布·达尔(?—652)和侯达伊法(?—651)。
倭马亚王朝时期,伴随着对外征战的胜利,阶级和社会日益分化, 上层统治者和神权贵族的生活日益腐化奢侈,下层虔敬信徒的不满情绪 日益增长,一部分人则对世俗浮利越来越厌倦,作为对奢华之风的抗议, 苦行主义和禁欲主义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时期最重要的代表有哈桑·巴 士里和左海里(?—742)。哈桑坚持虔诚、宁静、守贫的苦行主义宗教 观念,蔑视世俗荣华富贵,切身实践着简朴贫寒的生活,主张自我沉思、 审慎,完全顺从安拉意志,最终达到个人与安拉之间的和谐。由于他的 虔信、刚正和学术声誉,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以个人虔敬的宗教生活为 基础的苦行主义和禁欲主义后来发展出一些虔修者集团,并在希腊新柏 拉图主义和基督教异端诺斯替教等思想影响下发展为神秘主义。因此哈 桑·巴士里被以后的神秘主义苏非派,也为穆尔太齐赖派视为自身的先 驱人物。
4.合法主义运动与政治宗教起义
(1)什叶派的合法主义运动及其内部派别分化
什叶派为侯赛因惨案发动的忏悔者运动和穆赫塔尔起义失败后,并 没有放弃“还权于先知家族”的合法主义运动,倭马亚王朝后期这场运 动再次高涨。
什叶派坚决主张,只有先知家族才是先知正统合法的继承者。当时 属于先知家族即哈希姆家族的不仅有阿里后裔,还有先知叔父阿巴斯及 阿里兄弟加法尔的后裔。但在合法主义运动中他们内部并不统一,既没 有一个指挥行动的统一组织,也缺乏统一的思想基础,实际上分为两派: 阿里派和阿巴斯派。在阿里派内部,同样内争纷起,缺乏强力统一的政 治中心和政治权威。在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中,为争家族领导权和经济
利益而分裂不和。在库法以阿里兄弟加法尔的曾孙阿布杜拉为首的一支 阿里派,也在宗教神权的要求下,拥戴阿布杜拉为伊玛目,并于 744 年 发动了一次反倭马亚人的起义。阿布杜拉宣称安拉的神灵已通过穆罕默 德的后裔传到他的身上,这种主张成为后来什叶派极端教义的基础。以 伊本·哈乃斐亚的后裔及其追随者组成的另一支阿里派,因队伍里有一 批马瓦里而在阿里派内部受到排挤,以致成为后来阿巴斯派夺取政权的 社会基础。这支阿里派后称“凯桑派”,一度成为什叶派活动的中心。 该派主张,侯赛因受难后,伊玛目传给了伊本·哈乃斐亚,强调伊玛目 赋有《古兰经》表义背后的隐义之超自然的知识,伊玛目职位不应指定, 应以个人品性为根据。687 年穆赫塔尔阵亡后,凯桑派继续活动。700 年 前后伊本·哈乃斐亚去世,凯桑派发生分裂。一部分人主张隐遁和再世 教义,另一部分人则主张他确已死去,去世前将全部知识和伊玛目传给 儿子阿布·哈希姆(698—716)。其中又有一部分人称为阿巴斯派,主 张哈希姆临终前已将伊码目传给了阿巴斯的曾孙穆罕默德·本·阿里(? —743),因此什叶派的伊玛目传系已合法转移到先知叔父阿巴斯家族。 这一主张成为阿巴斯派积极投入合法主义运动和后来阿巴斯王朝立国的 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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