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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小桃乱世逃荒记_十月在奔跑【完结】(261)

  麦粒认真答道:“我听你的。”心里一阵暖意,从没有人把他的事这么放在心上过。

  麦粒看出老夫人不待见他,对婉宁轻声道:“我走了。”默默转身离开。

  婉宁看他走远,拉着祖母快步闪进铺子后院的通道。一进后院,婉宁立刻扯下头上的旧布巾,小脸上满是得意:“祖母!怎么样?我就说行吧!您刚才那‘不乐意’的样子,扮得绝了!”

  水生娘也笑开了花,指着前头铺子报名的人:“哎哟!那阵仗!比当年老家春天村里抢水还凶!”

  昊良跟着父母从货架后出来,小脸兴奋得通红,一半是紧张,一半是对姐姐的佩服。他看着婉宁,眼神复杂,嘟囔道:“大姐……你这……也太能忽悠人了……”他刚才亲眼看着大姐和祖母三言两语就把一群人煽动得热血沸腾。

  水生和小桃也走了出来。水生看着铺子人声鼎沸的景象,再看看眼前得意的女儿和兴奋的母亲,眼中又是惊奇又是赞赏,还带着点无奈。他拍拍婉宁的头:“你这丫头,胆大心细,比你爹能忽悠多了!”他自问“当托”肯定比不上闺女,更别说闺女和老娘一唱一和让大家都信了。

  小桃则是又惊又喜又忧。喜的是招生难题迎刃而解,全赖婆母和闺女这出好戏。忧的是这么多人报名,书院地方有限,李娘子一个人哪里忙得过来?后续的花销更是巨大。只盼水生治理好地方,百姓富足了,才真舍得送女儿读书。

  “好了好了,别得意了!”小桃压下心绪,点了点婉宁的额头。

  昊良好奇地问祖母:“祖母,为啥你们老说女孩学了要回家教兄弟呢?”

  婉宁笑道:“因为很多农家人,就算有机会读书也只会给男孩。不用‘教兄弟’这个由头勾着,他们哪舍得让家里少个干活的女孩去书院?”

  昊良虚心求教:“大姐,你有书读还常偷懒,为啥懂这些门道?”

  婉宁心虚地瞟了眼小桃,气势顿消,小声道:“娘……我读书时没偷懒……我就是……喜覃思……”

  昊良听他姐胡掰扯撇撇嘴,补道:“娘,你别生气,大姐也不是天天读书坐那里剥着干虾覃思。”

  婉宁看弟弟拆穿她,赶紧转移话题,拍拍昊良:“以后跟大姐学着点,别读傻了。要不我和祖母就能把你骗得团团转。”

  昊良心里服气,知道大姐不会害他,认真点了点头。

  小桃立刻叫来秋霜:“快去书院告诉李娘子,很快就有大批学生要去了!让冬雨也去帮忙!让李娘子别慌!我这边唐掌柜整理好名单就送过去!让她对着名单,千万别出差错!”

  秋霜领命,匆匆而去。

  第292章私塾

  麦粒回到家,想到自己从小都是在大街上讨饭,如今有了户头,安定了下来,也想换个活法。地动后,他在铺子垮塌下面翻到尸首身上的金簪和银子,就够他修一座好院子了。只是他现在就是孤身一人,就算家里修好了,他出门了家里没人守着,他也不放心。

  镇上有家举人落户后,开了家私塾,还没大有人去。百姓才落户,手头都不宽裕,哪有银钱去私塾?大家族有钱的孩子,都送到辽东远山县巡抚公子的青山书院了。

  麦粒在想要不要去跟着举人老爷读书习字。他会了以后,以后也可以教孩子。他有地,后代也不用做叫花子了;自己认字,去给人当账房也好。他从前在大街上讨饭时,就喜欢账房穿得干干净净,不慌不忙地站在柜台里。

  他以前在大街上被人踢、被人赶,他们做乞丐的原本没觉得有啥。可今天见到小姐祖母防备他的眼神,他莫名地想穿着体面,不让人嫌弃地和小姐说话。再说,以后有啥事他就可以看告示,要是遇到小姐,就可以告诉小姐发生了啥事。越想越觉得该去私塾。决定好后,麦粒把藏在门槛石头下的银钱摸了出来,其他藏在灶房里、茅房里的都还没有动。

  晚上,麦粒把自己浑身上下洗了好几遍,把衣衫洗了搭在院子绳子上,才想起还没有洗布鞋。又赶紧把布鞋刷洗了好几遍,烧了木棍,等燃过后,用炭火把鞋搭在炭火架子上烤着,明日好穿。

  第二天去了小桃的衣料铺子。麦粒也不知道在期待什么,心里隐约觉得说不定就能又碰到小姐。

  麦粒儿攥着那块被汗水浸得温热的银角子,站在衣料铺子的门口,感觉像踩在云端。门楣上悬着的绸缎幌子流光溢彩,晃得他有些眼晕。他还是头回要踏进铺子,从前成天缩在城隍庙的墙角根,吃点别人施舍的剩饭菜都得躲着其他乞丐。如今手里攥着硌手的银子,得给自己置办身像样的衣衫,从头到脚,把自己乞丐的行头都得换了!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挺起那因常年给人作揖而佝偻得有些僵硬的脊背,学着街上体面人的样子,抬脚迈过抹得干干净净的门槛。心里庆幸自己昨晚刷了鞋,要不然让自己鞋底的土块落在人家铺子里,得多遭人嫌弃。铺子里弥漫着一股好闻的、混合着木架子的松香味和崭新布匹的香气,这气味干净得让他喉咙发紧,紧张得想咽口水,又拼命忍住了。

  掌柜的是个穿着烟青色衣衫、三十左右的妇人,正拨着算盘,见到麦粒,抬头带着笑热情和麦粒道:“小哥儿,可是需要看看料子?”

  麦粒的心怦怦直跳,手心黏腻。不敢靠近那些挂在最显眼处、泛着柔光的绫罗绸缎,目光只敢在角落里架子底部、颜色稍暗沉些的棉布和粗布料上逡巡。手指下意识地想走近去摸那粗糙的粗布——那感觉和他从前当乞丐时穿的破麻布太像了,带着一种熟悉的安全感。如今身上这身还是在垮塌房子下扒拉出来的,可是想到要去的是私塾,总得穿得像样些。

  唐氏看出来这个十几岁的男孩有些紧张和拘谨,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花钱买布料这种大事居然没有大人陪同,不知是不是地动走了家人,温声道:“小哥儿,你说说想买点啥样的布料,我帮你参谋参谋。”

  麦粒眼睛看到女掌柜手上有密密麻麻的口子,才放松了些。想到从前看到的有钱人家的公子都是绫罗绸缎,他肯定不能穿,觉得棉布的应该合适。

  他强迫自己把目光投向旁边一匹鸭青色的细棉布,料子看着厚实挺括。他清了清嗓子,努力想让声音听起来沉稳些,却还是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掌……掌柜的,这、这布……怎么卖?”

  唐氏夸赞道:“小哥儿挑得不错,这细棉布厚实耐穿,颜色也衬你。二十三文一尺。”

  麦粒低声道:“掌柜,我买了布,你们店能帮忙把衣衫做出来吗?”

  看来家里没有母亲了。唐氏笑道:“能的。不多收你钱,一套衣衫多加二十五文钱。”

  麦粒给自己挑了鸭青色的一块布料,轻声道:“做两身。”

  唐氏一看麦粒举止也不像有钱人,建议道:“小哥儿,要不鸭青色的一身,再挑身石灰色的也行?这样两身衣衫换着穿。布料价钱都是一样的,都二十三文一尺。”

  麦粒忙道:“就按照掌柜说的来。”

  唐氏笑道:“小哥儿正在拔个头,稍微做长一点。上衣取七尺,裤子取五尺半,一共十二尺半应是尽够了的。”

  麦粒儿心里算着手里攥着的银子,钱,够!他松了口气。

  唐氏拿着尺子温和道:“小哥儿,抬起手来,我给你量量尺寸。”

  麦粒紧张得下意识想缩起肩膀,像往常躲避衙役的鞭子或路人嫌弃的目光那样,把自己藏起来。可念头刚起,他又强迫自己站得更直些,甚至微微抬了抬下巴,试图模仿那些读书人的气度,只是这动作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僵硬和不自然。“好,给……给我量吧。”麦粒特意让自己声音大了点,带着点豁出去的意味,同时把发亮的银角子放在柜台上,推过去时,手指微微蜷缩着,带着长期攥紧东西的本能防备。“钱够,要……要帮我量合身的!新的!”

  唐氏带着温和的笑:“放心,给你量好。”

  唐氏拿着软尺,动作麻利又带着一种寻常妇人的温和。示意麦粒站直,先量了肩宽、臂长,又量了胸围、腰围,最后是裤长。掌柜的软尺贴着麦粒瘦骨嶙峋的身体划过,带着一种陌生的、属于普通百姓生活的触感。麦粒浑身僵硬,努力配合着抬臂、转身,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瞟向柜台上的银角子,生怕它长了翅膀飞走,又怕自己的衣衫太破旧,路上出了汗味让掌柜嫌弃。

  “小哥儿骨架好,就是瘦了些。”唐氏一边在纸上记着尺寸,一边闲聊般说道,“等长点肉,这衣衫穿着就更撑得起来了。鸭青色那身显得精神,石灰色的耐脏,干活读书都合适。”其实普通百姓哪里会穿着棉布衣衫去干活。

  麦粒含糊地应着,心思全在那即将花出去的银钱上。唐氏算盘打得噼啪响:“鸭青色细棉布十二尺半,每尺二十三文,共二百八十七文五厘;灰石色细棉布也是十二尺半,二百八十七文五厘。两身衣衫的工钱五十文。统共六百二十五文。小哥儿,你看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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