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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意外攻略了苗疆少年_奔跑的桃子【完结+番外】(137)

  少年长发散落,任由白色的发在夜风中与红色衣袂翩飞,他仅仅是披着一件红色外袍,风吹过,苍白如玉的肌肤上那暧昧的痕迹若隐若现。

  他的指尖轻抚胸前一缕长发,红玛瑙耳坠闪烁着寒光,与他一双红色眼眸交相辉映。

  从苗疆而来的少年,妖冶,又诡谲,如今竟又多了几分淫靡。

  他笑,“姓宋的,你有事?”

  宋春鸣回过神,“师兄许久未归,我有些担心,听闻阿九公子有奇特的寻人之法,所以我……我想着,能否请你帮忙。”

  那一夜的慌乱之后,楚盛与楚禾极力邀请帮忙的人来府中做客,但这些天之骄子们似乎都有事情要忙。

  心中一刀与苏灵犀追着上官欢喜的方向去了。

  慕容昧翡想要与方松鹤比试一场,慕容昧心却听过方松鹤少女杀手的大名,淋了一夜的雨,硬生生把自己冻病了,名正言顺的抓着慕容昧翡日夜不离的照顾自己。

  黑雁与白鸽倒是真的去金库走了一趟,急着要给白鸽父亲祝寿,匆匆离开。

  赵荣月知道赵疏星对阿九与楚禾很好奇,但心知这个时候绝不是打扰他们小夫妻的好时候,只道客栈里已经住习惯了,就不来府上叨扰。

  明明大家凑在一起的时候,有着可以掀翻天地的气势,事情一结束,就这样各奔东西了。

  楚盛摇摇头,感慨道:“我老了,年轻人的快意江湖,还真是洒脱。”

  宋春鸣听说了那一夜发生的事情,他忧心忡忡,再看向阿九,说道:“师兄还在追查邪祟下落,我怕他出事。”

  阿九对姓宋的没有什么好感,虽然他也和倔牛不对付,但是倔牛是他的证婚人,还是他挂了名的结拜大哥。

  又想到方松鹤与其他人一起拼命的样子,少年莫名有种别扭的情绪。

  一只闪烁着蓝色幽光的小飞虫出现在夜色里,围绕着阿九飞了一圈,活力十足。

  阿九道:“我会带他回来,现在,滚出我的地盘。”

  这里是楚禾的院子,但楚禾的,就是他的,所以这里便是他的地盘。

  宋春鸣低头离开,不经意间,他身上掉下了一样东西,再回头时,他见到少年已握在手中的东西,连忙说道:“这是我的玉佩。”

  阿九却没有立马还回去,他的指尖抚过鱼形玉佩上的云纹,从前的那一幕,忽然浮现在眼前。

  “我这次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寻找我的未婚夫,我们自幼定亲,感情一直很好,只是因为遭遇了意外,我的未婚夫和我断了联系。”

  “这玉佩象征着我们情比金坚,玉在人在,玉亡人亡。”

  “所以我几经死劫,都会努力的保护这枚玉佩。”

  女孩的声音一遍遍的回响在他的耳侧,几乎是一遍遍的在他的灵魂里又刮下了一层层血肉。

  埋伏于灵魂里的幽幽之声再度出现。

  “没有人会喜欢你。”

  “没有人会真心待你。”

  “蚩衍,阿九,你还有什么理由存在呢?”

  夜风忽起,少年衣袂猎猎作响,越是勾勒得他身形单薄,白发飞舞之时,他垂下眼,眉心的红点像是鲜血,又好似是会跟随他一辈子的诅咒,艳得过分。

  宋春鸣察觉到了不对劲,“阿——”

  猛然间,玉佩“咔嚓”一声,在少年手中被碾碎化作了尘埃,消失在了凄冷的风里。

  对上那一双红艳艳,仿若淌着血的眼眸,宋春鸣遍体生寒。

  第162章 拒霜花(1)

  李怀瑾向来比同龄人早熟,所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早衰之症是治不好的,只是父亲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但凡是有名的大夫,名贵的药材,都会不惜成本的找来,只为了给他延续生命。

  但李怀瑾知道,这些都是徒劳的。

  父亲却始终抱有希望,他太小心翼翼,只想保护好唯一的孩子,也因此,李怀瑾的童年记忆里都是一个小小的房子,还充满了各种药的味道。

  七岁那一年,他听着窗外的鸟鸣,忽然生出了想去外面看看的想法。

  那是李怀瑾第一次任性,趁着他人不注意,他悄悄地溜了出去。

  外面的世界,陌生又新奇,与院子里那小小的一方天地截然不同,他漫无目的,也看花了眼,不知不觉间,走到了林荫小道。

  正是初秋,路两旁的木芙蓉开的最灿烂的时节,大红大紫,艳丽非常,生机盎然。

  然后,他听到了哭声。

  李怀瑾循着声音而去,走进一个破庙,见到了躺在地上哭泣的小女孩。

  女孩不过两三岁的模样,脸色通红,烧得厉害,她哼哼唧唧的掉着眼泪,李怀瑾不禁想起了小厮偷偷的养的那只小猫儿。

  若是没有他人的庇佑,连觅食也不会,许是活不了多久。

  他好奇的走过去,在女孩身边蹲下,被她抓住了手。

  她灰扑扑的脸蛋算不得好看,泪眼朦胧的眼睛半睁着,意识并不清晰,只抓着李怀瑾,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她小小的,软软的,又糯糯的唤了一声,“哥哥……”

  鬼使神差之下,李怀瑾抱着这个没有人要的女孩回了家,面对父亲的询问,他只道:“我要养她。”

  这一句话不给人质疑的机会,便好似是熊孩子直接对父母提要求,自己要养一只小狗或是小猫那么简单。

  李怀瑾向来懂事,他第一次任性的提出要求,李老爷并没有拒绝的理由。

  更何况李家养一个孩子也不是养不起,而且李家只有李怀瑾一个少爷,他许是觉得孤单寂寞,想要一个妹妹,也是能够理解的。

  当天晚上,吴大夫就被请进了府邸为小女孩治病。

  待他人退去,吴大夫看向守在床边的小少爷,目光微动。

  李怀瑾真像是寻到了什么有意思的小玩意,握着女孩的肉乎乎的小手,眼里的好奇怎么也消耗不完。

  原来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可怜的孩子,被父母丢在破庙里,没有他出现的话,她一定就会死了吧。

  是啊,多亏了他,她活了下来。

  李怀瑾忽然第一次生出了,自己不再是弱者,而是身为拯救者的满足感。

  吴大夫道:“此花名为雪昙,只有一夜花期。”

  李怀瑾看着吴大夫手里通体洁白如玉的花,再抬起脸,等着下文。

  果然,吴大夫又笑着道:“这是我好不容易寻来的奇药,它能够助人换遍全身血液而不死,当然,前提是换血的两人必须得适配才行。”

  “你运气不错,这个孩子的血液与你很是适合。”

  “怎么样,要试试吗?”

  李怀瑾握着女孩的手微紧,“换血之后,那她呢?”

  “自然会过继到你的早衰之症,命不久矣。”

  李怀瑾垂下眼眸,没有说话。

  吴大夫也不催促,他留下花,道:“这世上,雪昙只有一朵,你只有一夜考虑的时间,用不用它,全看你的选择。”

  吴大夫离开后,房间里就只剩下了两个孩子。

  李怀瑾偷偷听过大夫的诊断,所有人都说他至多只能活到弱冠之年,如今他小小年纪,却已经生出了几缕白发。

  也许再过一两年,他就会长出皱纹,然后以比寻常人还要快的成长速度,变成一个垂垂老翁。

  他想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堂,读书明理。

  他也想去看看书上说的广袤天地,是何等的精彩。

  他想活下去。

  月上中天之时,男孩苍白的手不由得伸出去,触碰到了那朵纯净无瑕的花。

  恰在此时,女孩睁开了眼,迷迷糊糊的又唤了一声:“哥哥。”

  李怀瑾的指尖顿住,目光落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之上。

  “哥哥……我难受。”她眼里冒出泪花,煞是可怜。

  她还真是蠢钝如猪,连眼前的人都分不清是谁,已经将全身心的依赖都依附给了眼前之人。

  “哥。”

  她又可怜巴巴的唤了一声,李怀瑾陡然间生出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这个小小一团的女孩,弱小又愚笨,他一只手便能掐死她。

  但与世人看他时会充满怜悯的目光不同,在她的眼里,他高大伟岸,仿佛是成了无所不能,值得信赖的神明。

  停留在花上的手指收了回去,落在了懵懂无知的女孩脸上。

  他问:“你叫什么?”

  女孩被烧糊涂了脑袋,茫然的重复他的话,“我叫什么?”

  “连名字都忘了,真傻。”李怀瑾戳戳她脸蛋上的肉,再看她泛红的脸蛋,竟又想起了那大片大片绽放的红艳艳的花朵。

  他道:“芙蓉花,不畏秋霜,凌寒而开,又名拒霜花,从今往后,你就是芙蓉,是我的妹妹,霜霜。”

  “霜霜”两个字,让烧糊涂的女孩有了别样的触动,又或许该说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她还是霜霜,而小公子的每一声“霜霜”,便能奇异的调动起她出于本能,又习惯性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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