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八零之男配亲妈是大美人_终日看山【完结】(13)

  “嗯啊。”程以时边点头,边拆手里的茶叶包装。

  李乐仪顿了一顿,转眼,又想了一个角度,附和道:“生气也对,这事要搁我身上我也气,反正我是觉得气象站播音员这个岗位除了你没人能做了,但是不曾想甄可宝还有这样的运气能赢了你。”她说着,眼神里不光有对程以时落选这事的怜悯,更透露出对甄可宝的鄙夷。

  这句话,七分真三分假。

  其实这种情绪很好理解,李乐仪觉得整个气象站在学历在长相能跟她比一比的人也就程以时了。甄可宝算什么,一个初中毕业生,不是家里头有个当厂长老婆的姑姑,气象站哪里会有她待的地方。

  不过,李乐仪心情这么复杂,而落选了的程以时反而还挺轻松,甚至说还有了那么一点点如释重负的感觉。

  当初要竞争播音员,她也是想着一来播音员工资高一些,二来就是到时候可以把舟舟接过来。现在虽是出了些意外,但是这个目的也算达成了,所以程以时倒是没有那么执着于这个岗位。

  播音员是赚钱,可是总没有……程以时想了想之前那个打算,觉得还是要找时间跟蒋彦辞说一说才好。

  至于甄可宝竞选成功这事,听起来还挺板上钉钉,不过到底还没有往外发通知。而且,要真按照那本书中写的往下,气象站不是因为甄可宝表现好给的岗位,而是因为她那份解说稿或者是别的,这事就更好解决了。

  “总之,谢谢你跟我说这个事了,乐仪。”程以时收起思绪,冲着她微微一笑,大方地邀请她,“下回休息去我家吃饭。”

  吃饭?

  李乐仪其实不太想就这么算了,但是一想程以时之前带过来的菜,舌尖一动,嘴巴比脑子反应还快,一口应了下来。

  “好。”刚说完她就后悔了,她怎么能这么忍不住诱惑,李乐仪在心里埋怨着自己,过了一会儿,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算了。

  为美食折一下腰,也不算折腰。

  程以时可不清楚她在想什么,转头邀请赵一梅:“赵姐也一起来!”说完,一便也请了几个其他同事,“大家也一起来,这一个月我生病,工作的事麻烦大家照应了。”

  同事们中早有人惦记着昨天在家属院闻到的那一口了,一听她邀请便迫不及待地应下了,有人还说要拖家带口去吃。

  赵一梅也没跟程以时客气,一口答应下来,见同事们这般不客气,不知为何,眼前就浮现了那天见到蒋彦辞的场景,一想他的不苟言笑,再看同事们,便禁不住地笑道:“到时候去了小时家,你们还能这么贫才行。”

  同事们以为她是开玩笑,一点也没在意。

  只有程以时听出来了那么一丝丝奇怪的地方,转头看着赵一梅瞪大眼睛表示好奇。

  赵一梅笑了笑,往她那边靠了些,压低声音说:“见了你家那口子,他们肯定贫不起来。”

  程以时:“……”

  看吧,大佬就是大佬,这种生人勿进的高冷形象多么深入人心啊!

  中午程以时跟着同事去了食堂,选了碗面条,面端上来,不甜不咸,没什么滋味,只能匆匆挾了两筷子。

  没吃到好吃的午饭,一下午程以时都提不起什么精神。于是刚一下班,程以时就拎着布袋,脚步匆匆地跑了一趟菜市场,卖了块五花三层的猪肉准备回家做个古方五花肉。

  回到家里,客厅里面,蒋彦辞跟蒋行舟依旧保持了跟昨天一样的姿势,一个在左一个在右。

  蒋行舟看到妈妈回家,忙不迭地跑了过去,并特别往她手里的五花肉上看了看,兴奋地问:“妈妈,你要做晚饭吗?”

  “嗯,做个古方五花肉。”程以时告诉他。

  谁料话音刚落,就看到蒋行舟飞速地跑到了蒋彦辞旁边抱着他的胳膊,开心地说:“爸爸,我们终于可以有饭吃了。”

  这话…

  程以时去看蒋彦辞,皱了皱眉头问:“你们中午没吃饭?”

  蒋彦辞不慌不忙地先把挂身上的小家伙拽下来,一边说:“中午去食堂端了两碗面,然后舟舟不喜欢。”

  蒋行舟一听,猛地抬头看向他,就要张嘴的时候,被人“无意之间”捂住了小嘴。

  食堂的面…

  程以时没注意对面,想了想中午那味道,猛地打了一个激灵。

  …

  嗯。

  还是来一口红烧肉吧。

  第14章

  说做就做。

  红烧肉作为一道传统名菜,全国各地都有其各自的做法,南方的北方的,传统的改良的,甚至于先放什么后放什么,过不过油,糖色应该到什么程度都有不同的标准。

  关于这一点,程以时则表示极为认可。毕竟,就连靠厨艺传家的程家,对于红烧肉的做法就有很多种。

  最传统的莫过于如《随园食单》中记载的那般:“或用甜酱或用秋油,或竟不用秋油、甜酱。每肉一斤,用盐三钱,纯酒煨之;亦有用水者,但须熬干水气。”制作时不必刻意炒出糖色,而要的是黄酒或者是甜酱带来的自然琥珀色。

  除此之外,也有像南城做法,将红烧肉煸炒再加糖色之类的。以上两类做法,前者做出来的红烧肉更鲜而不腻,后者则更加甜嫩软烂。

  假若是程以时一个人吃饭,她倒是不介意选择后者,可是考虑到吃饭的人里还有个没适应南方菜的蒋彦辞,程以时还是毅然选择了前者的做法。

  先将五花三层的猪肉切成小块,加入姜片,后放入锅中焯水。焯肉的水最好要冷水,这样方能保持肉质的紧实。待水沸腾后,将猪肉捞出过再过一遍清水,洗掉浮末。

  然后大火煎肉,将肉煎到金黄,煸炒出猪油,再添足量的黄酒淹没过肉,加入酱油以及适量的盐,小火焖四十分钟,再转大火进行收汁、装盘。

  只是一瞬,浓厚鲜香的味道便飘满了整个屋子。

  客厅里的小家伙闻到了好吃的味道,连小木剑都不在乎了,迫不及待地跑到了厨房,大声地说:“妈妈,好香啊!”

  那馋嘴的小模样实在可爱,程以时抬手戳了戳他肉嘟嘟的脸,又顺手投喂了一小块红烧肉给他。

  蒋彦辞进来厨房,看到的就是自家小肉团子眯着眼睛,一脸满足的模样。他往灶上一望,看到那盘方方正正,色泽红润而有亮泽的红烧肉,不自觉地喉结一动。

  “妈妈,肉肉真好吃!”被投喂了的小家伙笑眯眯的,嘴巴甜得像块糖。

  做饭的最高水平就是得到吃饭人的认可,程以时被小团子的甜言蜜语哄得高高兴兴的,一高兴就又塞了一块肉给他,说:“嘴巴真甜,妈妈再奖励你一块!”

  后面小家伙还想故技重施再要一块肉,程以时却没再给,以“吃饭前要洗手”的名义把人哄了出来。

  只可惜,哄走了小的,大的却还在。

  程以时准备去盛米饭,刚转过身,便听到蒋彦辞用冷洌低沉的声音说:“舟舟吃了两块,所以我能尝一块吗?”

  “……”

  “不行吗?”

  “行,不过你能先把米饭盛出来吗?”程以时问。

  蒋彦辞一时语塞。

  …

  实践证明,柴火米饭和古法红烧肉是很搭的。经过黄酒焖煮的红烧肉,外皮糯而不肥,肥肉油而不腻,肉紧实而不柴,一口咬下去,黄酒的醇厚伴随着酱油的醇香,软烂入味。只需将多余的汁水淋在米饭上,便能使柴火饭的香味更浓郁,口感更加丰富。

  这一顿,三个被食堂的面伤过的人都吃得十分满足,尤其是蒋彦辞,一个人就吃掉了三大碗米饭。而红烧肉剩下的那点汁水也没浪费,全拌到了米饭当中。

  程以时也没愧对自己的胃,也吃了个撑,整个脸上全是满足。

  这一家人吃了个心满意足,却没想到家属院的别的家庭却是不一样的场景。

  四楼。

  牛丽丽用筷子戳了戳看着面前没什么油水的菜,吃了一口无奈地叹一口气,又吃一口又无奈地叹了口气。

  赵一梅看着她的动作,吃饭的手也听了下来,哭笑不得地问:“你妈我做的菜有这么难吃吗?”

  “不是,妈,这不是你做菜难吃不难吃的事,这是程阿姨做饭太好吃的事。有句话说的很好,不跟别人比,你就是家属院里的大厨,但是跟程阿姨比,你这菜就不行了。”牛丽丽正经八百地说了起来。

  “那可不是,你程阿姨是养听话的宝宝,我是喂一头猪,这怎么能比较呢!”赵一梅说着,瞥她一眼。

  牛丽丽年龄还小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说:“我才不是猪呢!”

  “哟,听明白了。”赵一梅笑了笑。

  “那当然了。”牛丽丽点点头,又气鼓鼓地往嘴巴里塞了一口没什么味道的米饭。

  “不过你确定你不是小猪?”

  “不是。”

  “那就不好了。”赵一梅重新端起饭碗,装作一副可惜的模样说,“周末,你程阿姨说要请客吃饭,我还想着带一头小猪仔过去玩呢,但是这小猪仔突然没了,要不就不带……”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 年代文 穿书 美食文 种田文 甜宠文 终日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