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新的突破口,宋芳笙赶紧来到书房,准备给荣宅米婶写信,让她将近三个月内荣家所有人进出旧宅的记录大致写来,并将荣家众少爷小姐并姨太太们身上有无疑点,都详细写了送来。
美龄羹喝完,夕阳落了山。
临走时沈丽曼从手拿包里掏出一包橙红色香粉递给宋芳笙,让她吩咐人送信的时候将此物一并带去,涂抹在那些古董趁手的隐蔽处。
“这包香粉原是包指甲的,沾上之后不易洗掉,也许能帮上忙。我就先走了。”
送沈丽曼和叶秋容行至门口,隔壁再一次传出悠扬的小提琴声。伴随夕阳姹紫嫣红,三人不约而同朝隔壁大门望去。白色油漆铁门下种满桂花,一阵风起,洋洋洒洒。
“桂花深处住的不知是谁,小提琴拉得这样好,下次叫他一同喝茶如何?”
宋芳笙自己住过来也才一月有余,从未见过隔壁人真容,“只看见过褐红色的老式汽车从那道门进出。”
一听褐红色汽车,叶秋容激动起来,“褐红色的,可是劳斯莱斯?我听臭老头身边人讨论过,那可是世界上顶贵、顶豪华的轿车。看来你这个邻居,身份不一般啊……择日不如撞日,这就去敲一敲你这个邻居的门,打个招呼如何?”
“别耽误你回家,刚不是说三少爷要来接你参加舞会吗?”
“和臭老头跳舞有什么好期待的,还是看看劳斯莱斯的主人,说不定是个英俊的音乐家。”
“咳咳,”三人回头,看见段澄恩站在门口,双手背在身后,表情冷漠,看样子已经听到了。
叶秋容立刻换了表情,小狐狸似的粘了上去,抓住男人胳膊轻摇,“先生怎么才来?我方才就一直在想先生呢。”
“是吗,”段澄恩不接招,瑞凤眼下落,淡淡地看着身边妻子,“不是在想英俊的音乐家?”
他果然听到了。
“诶……下午茶羹汤里加了酒,方才说的都是酒后无德的胡话,先生可一句话不能听、不能信的,先生最好了。”
“你还喝酒了?”
再在仙乐斯从小摸爬滚打到大,叶秋容也只有十九岁。多说多错,加上想起他这几日对自己的管束,小狐狸眼眸闪烁,心里还是有些怕他。
“你最疼我,一定不会怪我的,对罢?”
另外两个躲在一旁看笑话。
段澄恩凝她一阵,最终伸出手捏了捏妻子的鼻头,带人向宋芳笙和沈丽曼告辞。
早在结婚之前芳笙就听母亲说过,顾均胜之所以搬出父母家宅住进愚园路的宅子,就是为了与一条街上军政要员为邻,如今方知不假。
“打招呼是可以,但说什么呢?”
眼看着夕阳快要落尾,宋芳笙招手让赵妈又热了一份美龄羹来,端到白色油漆铁门下,就看见里面扎着两只大黑辫子的丫头迎上来,询问之下给她开了门。
“少爷在屋子里呢,太太跟我进来罢。”
少爷?她还以为,能将小提琴拉得如此婉转动听之人定是个女孩。自己手中的美龄羹乃是上海女子所爱之物,端来赠男子岂不是招人笑话?
“这……我不知你家少爷是……这羹汤恐他不喜,我改日再让厨子送别的来。”
“无妨。”一声清润的声音从房中传来,芳笙后知后觉跟着丫头已经走到书房门口,接着一个清瘦的年青男人从书房里出来,眼尾挂着和善的笑。
“我在吃食上并无挑拣。”
男子黑色马褂里一身雪白长衫,胸口佩戴一枚玉环。如果说顾均胜是站在山巅、俯瞰众人的鹰,面前温润儒雅的男人就是独立溪涧、临水而歌的鹤。
可惜,宋芳笙看到了他身下的轮椅。
如此翩翩公子,竟是个残废?
感觉到芳笙为难的目光,男人眉眼低垂,并不在意道,“鄙人林云启,刚随家父搬到愚园路不久。正如太太看到的,因身体不便,未找到合适的机会到太太家中拜访,倒劳烦太太今日送来羹汤。不嫌弃的话,坐下喝杯茶罢。”
林云启?宋芳笙回忆所认识之人中可有姓林的,想起三个月前听父亲说起,有一位姓林的将军自荒河失守后下野,将兵权交出,居家迁至上海。
就是眼前人的父亲吗?
“不劳烦,之前多次在园中听得林少爷家中有小提琴乐声,如听仙乐,今日来拜访,多有冒昧。可不知,拉琴之人就是你吗?”
“不错,”林云启示意下人将小提琴取来,琴身通体乌木,表面油亮、琴弦闪闪发光,一看方知持琴之人爱护有加,“我不常出门,初来上海亦没什么朋友,惟在家中偶一抚琴,但愿没有吵到太太。”
他越是谦逊,宋芳笙越是拘谨,“没有的事。林少爷所奏琴声悠扬,我同其他姊妹都很喜欢。可惜我从小闲不住,什么乐器也没有学……嗯……时间也不早了,我不打扰,这就回去了。”
“等一下,”他的眼睛微眯,将宋芳笙拘束的模样看在眼里,露出若有似无的笑来,“太太可是顾均胜,顾少爷的夫人?”
看来他知道隔壁是顾宅。宋芳笙点头,“你认识我?”
“百闻不如一见。”他转动轮椅,离她更进一步,“早在北平的时候就曾听上海同窗多次提起,远东最美珍珠——宋芳笙小姐。今日得见,果然光彩照人。”
她心里受用,客套起来,“我也刚搬来此处不过一月,日后若有帮得上忙的地方,林少爷只管开口差人到隔壁寻我便是。”
“一定。”
他倒是一点不客气。宋芳笙没了继续聊下去的意思,告辞林云启走出来。
摸着腹中空空,想来下午吃那点东西都已经消化,她叫来小春,让人把晚饭送到书房来。
“啊?可是少爷已经回来了,正在餐厅等少奶奶吃晚饭呢。”
“顾均胜回来了?”稀客,他往日几乎不回家用晚饭,宋芳笙只有临睡前听到靴子踩踏楼梯发出登登登的声音,才知道他回来了。
入夜生凉,她披上围巾来到餐厅,看顾均胜坐在餐桌对面正看报,听闻脚步声抬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去哪儿了?”
第14章 变故
“隔壁林家,”宋芳笙坐下来,小春便唤厨房上菜,“我初来乍到,跟邻居打招呼去了,怎么,先生这也要管?”
“我是说中午。”
顾均胜放下报纸说道,“你送完松饼之后,没回办公室找我,也没回家,去了哪里?”
她拉着米婶询问失窃案去了,不过她不打算告诉顾均胜。
上次纵火案,他先答应帮忙,后面又说没有证据无法搜查,她老觉得,来来回回依靠了他,自己没什么作为,好像离了他就没办法一样。
这次她偏要自己查。
“我肚子打鼓,上金福楼买江米枣去了。”
“枣呢?”
“枣……枣……”她眼神闪躲,理不直气也壮道,“都吃光了。”
“去的哪家金福楼,门前排队人多还是不多,江米枣用的是糯米还是紫米,口味是甜是咸?”
他每问一句,人就走近一步。问到最后一句,人已经走到面前,弯下腰,意有所指地凝她,“你若只是去买枣,那方才客厅桌上放着,有关荣宅失窃案的分析笔记,又是何人所写?小春叫杨叔连夜也要送去老城厢金边的信,又是何人所写?”
“是我没错,”宋芳笙心虚地不行,迫于头顶像是要压在她身上的目光,下意识双手把人推远,“我爱看什么便看什么,爱打听什么便打听什么,无需向先生汇报。”
“你若问的是民生案情,便通通与我有关,我都可以过问。再者你是我妻子,若探访案情期间受伤了、遇险了,我要如何向岳母岳丈交代?不准再查了。”
他霸道的口气令人不悦。宋芳笙抬头瞪他,也不打算客气,“我就要查、我就要查,出了事我自会向父母解释,不需要你交代!”
他分明是为她的安全着想,她却不领情。男人后退一步,亮光回到芳笙脸上,“那好,我这就给岳母岳丈打电话把事情说清楚,免得日后等出了事再回过头来问罪。”
“不行!你不准去!”
“好话歹话你分辨不出,我也没法,只交给岳母岳丈分辨。”
“不许去……”宋芳笙冲上去拉住他,奈何男女力量悬殊。顾均胜甩开她的手,她一个趔趄向前扑倒,“啊!”
男人反应迅速,转身刚好接住她,稳稳落入怀中。脚踝一阵剧烈的疼痛,多半是崴着。她心里没来由一阵酸楚,眼眶立刻红了,“都怪你!”
顾不上吃饭,他抱起宋芳笙往楼上走。期间女人在怀里濒死的鱼一样来回翻腾,死活挣脱不开男人又硬又紧的胳膊。
她干脆“都怪你”、“你欺负人”地叫嚷。进到卧室,他将人放在床上,抽屉里寻来一只药膏,将裙摆略撩起一隅,握住她发红的脚踝,开始上药。
“不要你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