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黎翻出两张纸,分别写了“睡”和“不睡”,一个左边,一个右边,叠了两下,放到鸟面前。
“选吧。”她说,“好好选,选得好奖励你面包虫吃。”
鹦鹉歪了歪头,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她的话。但爱啄眼前的东西是鸟的天性。
所以它把喙伸向了右边...“嗯?!”司黎伸直脖子,严肃地瞪它。
她一出声,鹦鹉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它先是抬头看她一眼,然后往她的方向挪了一小步,啄起了左边的纸条。
“啧,算你会挑。”
司黎温柔地抚摸它的羽毛,得意地想,这可不是她做的决定,这是“天意”。
天桥下算命的都是这么干的。
“行了,带你去吃面包虫。”她托着鹦鹉,纸条一扔,再次走出房间。
话说,男人在卫生间,先检查了一下,没有真“伤”,就靠在洗衣机边等着恢复原貌。
本来也用不了几分钟就能恢复,但他无意间地抬头一看,洗衣机上的晾衣架,正挂着司黎洗过的内.衣和内.裤。
得。
直接冲凉水澡吧。
江修暮丧气地闭上眼睛,第一次感到如此的窘迫。冷水淋下来的时候,他甚至开始想,是不是他们分开住会比较好。现在这样,他不好受,她也危险。
可司黎几十天才回来一次,要真是她自己住,还不如不回来。
想到这,江修暮蓦地睁开眼,看着地上积水的瓷砖,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她是...为了他才回来的吗?
如果不是,那她来回一趟二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在折腾什么?
他呢?扪心自问,他希望她回来吗?
得到答案的那一刻,江修暮沉默了。人的一些念头,远比行为要危险。
第30章 从卫生间出来,江修暮感受到了别样的氛围。
客厅里,司黎正拿着两条扭动的面包虫在喂鹦鹉,边喂还边夹着嗓子,叫它,“小乖乖,小可爱,多吃点。”
样子活像把小孩拐进森林里,准备大锅煮了吃了的漂亮巫婆。
他走过去,把鸟捉住,扔回了笼子里,这回顺便关上了鸟笼的门。彼此保护吧。
司黎靠在沙发上拄着下巴瞧他,思忖,这男人刚刚在浴室干嘛了?这么久?难不成在....想到那两字,她的眼神渐渐微妙。
“江修暮,这鹦鹉以后就叫破烂儿吧。它能听懂这个词。”
江修暮叹了口气,给鸟加水,完全不想反抗地点点头,“行。”只要别再打起来,叫什么都行。再说,老话说贱名好养活。
这么听她话?司黎心想,那她要是直接说想睡他,他是不是也会干脆地说:行。你来吧。你来我就不用手动挡了。
要真是这样,那他还真是“让人省心的”男人啊。
但她最后还是没冒然提。
江修暮虽然同意了这个名字,但几年后,他还是反思自己是不是答应得太轻率了。鹦鹉的寿命比想象得要长,一般小体型的可以活七到二十年。所以他们回国时,“破烂儿”还活着。他俩把鹦鹉送给了房东老夫妇俩。
两位老人家特别喜欢,后来还特意带它去了一趟波兰。说是这鸟一直念叨着“Poland”。他们认为那一定是它前世忘不掉的地方,所以他们带着它去寻找鹦鹉前世“未完而命定的爱情”,了结它的心愿。
知道这事时,江修暮不由得扶额,脑子里浮现出三个字:造孽啊。早知道就跟她商量取个英文名叫“rubbish”算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下,司黎沉浸在自己周密的“试探”计划里。
比如看电视时,时不时捏捏他的肱二头肌,他不反抗,她就继续去摸摸胸肌。这时,男人会看她一眼,但也不会说什么。她则得寸进尺地去摸他腹肌。这种情况下,江修暮有时候会直接走人,有时候又任由她摸。
司黎摸不准他的底线在哪里,干脆暂时停在这一步,打算等他被摸习惯了,再往下进行。
这计划本来制定得很有策略,温水煮青蛙,循序渐进。
可惜,计划永远抵不上变化快。
那天他们出门买东西,“不小心”出了状况。
从Tesco出来,江修暮左手拎着刚买的一大包东西,司黎走在他右边,悠闲地背手,嘴里哼着《欢乐颂》。
枪声响起时,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扔下东西,扯着她躲进旁边的墙后面。
司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扑倒在地。
她整个人被男人用身体全全护住,甚至他的大手都托在她的脑后,怕她磕到头。
如此一来,他的额头也贴住了她的。
司黎的长睫毛眨了眨。耳边枪声还没停止。是真的枪,也是真的子弹。不是木棍,也不是砖头。是一颗就足以要人命的东西。
眉睫微垂,她抽出抵在他胸前的手,忽然捧住他的脸,头微微一偏,对准他的嘴唇吻了上去。
尖叫,男人的、女人的、小孩的,狂笑声、警笛声...在一片“兵荒马乱”中,江修暮愣怔地看着身下的少女。她双眸微闭,神情认真地在亲他。
唇瓣上涂的是薄荷味唇膏,很凉又很软。
第31章 片刻的失神后,江修暮皱了眉,抬头想要避开,但他的后脑被司黎用双手死死扣住,根本不放。
试了两次,他放弃挣扎,只是眉宇间越拧越紧。
后来,警察大喇叭喊着疏散,江修暮强行扯开她的胳膊,结束这场不明而来的接吻。
司黎睁开眼,就见到男生皱眉的表情。她愣住了。
人会皱眉,代表着疑惑、哭泣、惊讶,或者厌恶,但绝对不是——“高兴”。
等江修暮捡起袋子回身,司黎已经自己站起来了,还“没事人”一样,拍了拍身上的灰。
他不声不响地走过去,拉住她的手腕,换了条路,快步地往家的方向走。
司黎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靴,噔噔噔噔,一步不停地努力跟上他。
回到家,进了门,两人站在玄关处不约而同地沉默。
过了会儿,喘.息声渐平,男生先开口,问:“为什么。”
司黎侧头看了他一眼,又瞥向自己还被他紧攥的手腕。她抿住唇,为了回答他这个问题,认真地在回想。
“因为以为自己要死了,不想留遗憾。”她说,“没和男人接吻过,所以想试试。”
就在江修暮心脏快凉透了时,司黎似嫌不够似地,继续坦白:“其实,如果不是在外面,我还想——”“够了!”他沉声说,甩开她的手,“别说了。”
司黎怔怔地注视他拎着袋子走进厨房,反手关上了门。
她站在原地,低头看向刚被他甩开的手,抬起来,摁了摁自己的胸口。原来,有一种疼痛感是连她也不喜欢的。
想了想,司黎举起这只手,把小拇指的指尖放到虎牙间,用力一咬,血珠冒出来染红了唇瓣。
她舔了下嘴唇,淡定地放下手,走回房间。
厨房里,男人拿着锅铲,盯着锅里“滋滋滋”的煎蛋。
因为“没试过”“不想有遗憾”,所以就亲了他。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个人...她都会这么干。甚至她还想干别的。
江修暮背靠墙面,垂头闭上眼睛,揉了揉鼻梁,司黎一直都是这个性子,他知道。
是他变了。
是他动了感情了。
而他心气儿这那么高的人,又怎么受得了、怎么会愿意自己就这么被她随意、任性地“糟蹋”。
再睁眼,煎的鸡蛋已经糊了。
江修暮拿起铲子把糊掉的鸡蛋扔进垃圾桶,本想重新打,但锅底已经碳化。
他干脆放弃平底锅,丢进水池里,重新拿出煮面的锅,准备给她打荷包蛋。
两碗面煮好,江修暮走到那扇关闭的门前,犹豫两秒,抬手,敲了敲门,轻声说:“司黎,出来吃饭了。”
屋内没动静,也没人出来。
他又敲了两下,依然如此。
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江修暮默默走回餐桌,刚拿起筷子,就看见对面鸟笼里,鹦鹉站在笼子边直直地在看他。最近它一直被关在里面,都不怎么说话了。
他看了它一会儿,走过去,把鸟笼门打开,想让它出来透透风。
但是鹦鹉似乎并不领情,见他过来,把身子一转,不看他了。
行,都不想理他。
自己吃吧。江修暮重回桌前,挑起碗里的面,吃了两口,都凉了。
抬头凝视对面空着的位置,末了,他还是放下了筷子。
司黎的房间门很晚才打开。
几乎是门锁响的一瞬间,他在隔壁就听见了,遂放下笔,走出去,想问她饿不饿。
然而司黎风衣已经穿好了,只是去门口给自己挑了双高跟鞋,拎回到卧室换。
她化妆了。
站在她的卧室门口,江修暮看着她有些呆住。司黎在家基本都是素颜,虽然素颜又纯又欲,也好看得紧,但和这种精心化了全妆的效果完全不同。美艳得让人有点不敢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