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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司黎明_陆西熙【完结+番外】(44)

  说这话的时候,她笑容依旧清浅,语调也没太多情绪。可江修暮侧头注视她,却无端地感受到,楚霸王遥望江东的苍凉。

  化成四个字便是——回不去了。

  *

  从湖边驱车回去时,司黎坐到了副驾驶,江修暮的衬衫也跑到了她身上,他自己只穿了件外套。

  就在刚刚,她的小吊带“阵亡”了。挂脖的绳子在硝云弹雨的战火里没撑住,断了。

  这本来就是她从广州地摊上十块钱淘来的,能坚持这么久已实属不易。

  不过她也不想就此放弃“治疗”,路上还问他家里有没有针线盒。

  江修暮开着车,不由得问:“不能买点好的吗?”

  司黎白他一眼,“你知道时尚的完成度主要靠什么吗?”

  “什么?”

  “脸和身材。”司黎指了指自己,大言不惭道:“我就算是披个麻袋去米兰时装周,他们都得说我穿的是‘环保主义高定’。”

  “噗。还真可能。”江修暮笑着首肯。

  司黎拄着下巴,瞧着他的侧脸,视线从高挺的鼻梁,到弯起的唇角,再到下巴、喉结,以及“真.空”西装露出来的锁.骨,和下身多出许多褶皱的西裤。

  她心想,其实他也不差啦。娱乐圈里都没几个男明星能把这身穿得这么性.感。更何况他手里还开着她的小奥拓呢,这性.张力都这么足。

  “江修暮,你今天是不是挺开心的?”快到家时,她蓦地问道。

  男人踩刹车等红绿灯,回头,“为什么这么说?”

  司黎直接捋起袖子,给他看上臂,白皙皮肤上,两个淡淡青印子。是指痕。

  江修暮看了一眼,噎住了,过了两秒才结结巴巴说:“阿黎...我,我不是故意的。”

  “这有什么。”腰侧肯定印子更深。司黎把袖子捋下来,浑不在意。

  他肯定不是故意的。他就是有点小疯。

  而且,凭她直觉,他根本还没疯够。

  她也没有。

  所以回到家,关上门第一件事,司黎就把他抵到门板上,跳到他身上开始亲他。后者顺势捧住她。

  他那层外套被她往脑后一扔,她这件皱衬衫也随之其后。

  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后,她悄咪咪地伸手过去,打开了门锁。

  关严的防盗门,变成了虚掩...背后的支撑由实变虚,江修暮皱了眉。最坏的两个结果:要么他抱不住她,两人一起跌出去,丢人现眼;要么他没堵住她的嘴,让路过的人听见。他不愿意。

  而这老旧的楼房,隔音有限,住户还密集....真能作啊,他家这妖精。他狠狠地咬住了她舌头。

  第46章 要说两人混在一起能十几年都不腻,确实是好锅配上正灶了。

  江修暮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纪,那种程度的征.伐.欲司黎都受得住。

  甚至她兴致一上来,可比他野多了。什么时间地点人物,她统统不放在眼里。就连他,她都不在意,单可自己高兴着来。

  万一他真一个没撑住,或是来一阵风把门吹开,两人怎么办?

  司黎压根不想。

  她就想着,怎么能把他逼到一定份上,让他再疯一疯。

  而隔着薄薄一层门板,走廊里路过人说话声江修暮都听得清清楚楚,听觉比平时都敏锐,五感全开地警惕着。

  左耳朵里是门外两人驻留在走廊里,商量要去超市买意面;右耳朵里是她挂在裤子上的装饰金属链,跟着她的摇.摆,叮叮当当。

  理智在一遍遍说,是她乱胡闹,他得速战速决。

  可这种隐.秘的、疯.狂的感.官刺.激实在太契合他今日赢了比赛、无比亢.奋的大脑神经了。

  征服、进.犯、侵.城掠.地,有点骨气和热血的男人都热爱这些事。

  他也一样。

  全身肌.肉.暴.起,真是快被她搞疯了。

  第47章 今日这一出,在现代心理学上,这叫留白效应,古人智慧地总结为“犹抱琵琶半遮面”。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灯下观美人。

  须得遮遮掩掩、欲盖弥彰,模糊到令人看不真切的影子才是最美的。

  用在这事上也是,要是司黎真跟他挑明当众来,江小同学同不同意是其次,主要他这种惯爱藏拙掩锋的男人,是不习惯、乃至厌恶把自己最隐.私的一面暴露出去的。回国后他连公开的采访都不接受。

  而这扇虚掩的门,就是司小妖精给他留的一层窗户纸。

  这层纸内,他能为所欲为,捅不捅破,也全看他能不能撑住。

  既是挑战,又是诱.惑。给他震撼,又予他折磨。

  抱着她就像在天堂地狱之间踩钢丝。

  吻住她,男人额角青.筋鼓.得都快爆炸了,发间挥汗如雨下。

  司黎也知道,她今天这个玩法,是有点不要命的。

  万一真把他玩坏了...后果...后果就再说吧,她不禁松了下手劲儿,于他唇.齿间,先得过且过地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但这喟叹连一秒都没留住,就被他吞了进去,连带着从她鼻尖滑下去的汗珠。

  ...最后这门,还是由他拉上了。

  门锁咔哒的那一秒,耳侧,妖精“要.死.不活”的虚弱声音问他:“家里有奶油吗?”

  江修暮靠在门板上,大口地喘.气,低头沉默地睇她,森森的眼神里就写了一句话:你是想.死吗?

  而司黎伏在他左边肩膀上,头发黏.湿在脸侧,粉颊沾雨带露,跟朵刚出水的芙蓉花似的,妖冶艳丽。

  她咯咯地笑,柔软的手抚摸着他的脸,无声地用唇形回他四个字:死也值了。

  第48章 伪君子。

  这是司黎深切了解到某人的习性后,给他下的定义。

  相识后的这两年,这狗男人平时总“箪食瓢饮”的,唬得她还真信了他说的“食无求饱”那套理论,以为他不贪口腹之欲。

  后来,开了宴了,司黎才摸清楚,他哪是不贪啊,分明是之前没寻到爱吃的。

  真碰上喜欢的,江小同学那是根本不松口啊。

  而且他不仅胃口大,还挑食,爱吃软饭,喜欢甜食,什么“奶油冰激凌”“蜂蜜软.桃”“红酒淋雪梨”,还有后面才新研究的“樱桃蘸甜露”。

  总之,司黎在陪他一遍遍料理时,彻底摸透了这位“吃主儿”的口味,年纪轻轻牙不好,就爱酥.软.滑.腻的。

  要说这句司黎形容江修暮的老北京话——“吃主儿”,说的可不是普通吃货,必须是懂门道,不仅会吃,还要会做,从摆盘到出菜,再到品尝,都得够讲究。吃相优雅,品相高级。

  所以司黎每次做菜累够呛,气吁吁地问他,你小小年纪怎么这么会吃?

  某人都会淡定地擦擦嘴,回答“老饕不分年龄”。

  好在,令司黎还算欣慰的是,他对饮食的地点倒是没那么挑,这合了她随地而做的性子。

  厨房,卧室还是客厅,他都行。当然餐桌是最好的,宽敞亮堂,摆得下,还能精致漂亮,口福满足之余,眼福先饱了。

  不过这男人也有耍赖,娇气的时候,非要她喂,不然饿死不张口。

  那时候两人的矛盾还深藏水下,一方小天地里,腻得像是蜜月期。司黎乐意宠着他,坐在他腿上,用手指把奶油抹到尖上,一口一口喂给他。

  偶尔她还逗逗他,看他颠覆平时模样,如.饥似.渴的恶狗扑食。

  反正二人一张餐桌,也没谁是主导,你喂我我喂你的,谁都饿不着,但互相钓着,谁也别想一顿吃饱。不然一个撑了,另一个等很久才有下一顿。

  只有极偶尔的两次,两人都吃得满足。

  江修暮眷恋地抱着她,耳.鬓厮.磨,温存地将鼻梁埋进她颈间,蹭啊蹭的,干哑着嗓子问道:“阿黎,你知不知道广东话里有一句叫‘出.汁’?”

  司黎坐在他身上点头,“知道。”

  “出.汁”这词前面要是不加形容词,形容人算是个中性词,和出汗淋.漓差不多。但他现在提,显然是弦外有音。

  “江同学,你讲我嫩到出.汁...”司黎笑着把手插进他发间揉了揉,不怀好意地在他耳边说:“咁你就化骨龙罗。”

  “化骨龙”原意是吃得多、胃口大的兽,类似于饕.餮。但这词一般是父母形容孩子的,北方人爱说的就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江修暮无奈地笑。算了,和这妖精在嘴上缠斗,他是讨不到便宜的。她一丁点亏都不肯吃。

  不过嘴上的便宜不占也罢,他还是要点实际的吧。

  深深吸一口香气,他俯身,双臂锢.紧她,又将呼吸埋进去。

  第49章 江小同学贪口的这几道菜,其他的司黎都接受良好,唯独“红酒淋雪梨”...她实在不能理解。

  红酒那种东西,酸不酸,涩.不.涩的,黏.黏.糊.糊的一倒,多破坏“雪梨”本身的口感啊。

  雪梨自己都忍不住想洗干净。

  但江小同学总有一堆解释等着她的质问,抱着她,引经据典地给她讲,喝酒这种事本来就不拘一格,但酒器和美人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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