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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废土满级后,穿越荒年当女帝_竹野【完结】(299)

  “捷马奴!你家也赶集去么?!怎么还赶了驴车,哟,这是发家了,自家也要去做生意了!”

  “阿叔!你怎么把聪明也带上了?他才多大,走这么久的路,快把他抱上车,我捎你们去。”

  “啊呀呀,你家真是发了,带了这么多毛衣,你婆娘有一双巧手呀。”

  “什么呀,都是我打的,她手笨!理毛线倒是麻利。”

  捷马奴是个枯瘦的汉子,唯独脸上有点肉,这肉还是这半年养出来的,他披着一件裁剪过的毯子当披肩,嘴里轻唤着赶驴,路边的草叶上结了霜,山间的冷气往脖子里钻,叫他停下从麻布袋里找出一条围巾将脖子和下半张脸挡住。

  山路湿滑,难走易摔,便只得早早出门赶路,慢慢往山外走。

  亲戚将孩子放到驴车上,又接下自己的外衣给孩子盖着,自己倒不上车,就走一旁跟着:“你家朵娘呢?没带出来?我这回带着聪明,就是去集上给他买认字书。”

  捷马奴羡慕道:“阿叔运气好,你们那有汉人老师,我那山坳坳里买了认字书也没人教!”

  “这么早就上霜,今年要比去年冷。”阿叔冲掌心呵了口热气,他看着白雾在手中消散,发愁道,“不晓得今年要用多少柴,捡了一个秋的柴火,要是不够用就糟了。”

  “毛衣真是个好东西,打了能换钱,换不了钱也能自己穿。”阿叔拉了拉自己身上的毛衣,没有经过汉人的处理,毛线有些硬,还带了点骚味,但仍旧保暖,等天气再冷一些,毛衣外头罩一件棉衣,那就很保暖了。

  而且毛衣还能拆,大了小了,拆开了处理一下,重新打一件就能反复穿,就算破了洞,把线重新理一理,接一接,又是一件完整的衣裳。

  对从来都穿补丁衣裳的百姓而言,一件完整的毛衣就是以前不敢想的体面。

  捷马奴只是笑,没有接打毛衣的话。

  阿叔瞅了眼捷马奴的脸,忍不住说:“捷马奴,看在亲戚的份上,你也教你侄女打毛衣吧!你给她一口吃的就行,让她给你干几年活。”

  “她会把你当亲阿爸,等你做不动活了,她也要养你!”

  捷马奴:“阿叔,你去赶集就知道啦,汉人在教,你不要把美山送出来当学徒,白干好几年,还要给师傅养老,汉人都不这么干啦!美山是个聪明孩子,她在汉人那学一个月,说不定就能回家打毛衣啦。”

  虽说很想白得一个劳动力,但毕竟是亲戚,就怕到时候反目成仇,他不仅没了亲戚,还会被乡亲们唾弃,捷马奴很明白在如今这个时候,自家挣了钱,更需要和亲戚们互帮互助。

  “你要是信得过我,以后我去接美山赶集,再把美山送回去。”捷马奴扬声,“美山是我的侄女,我期盼她像雌鹰一样高飞。”

  阿叔有些犹豫,似乎不太信任捷马奴,但他在走了一截路后还是忍不住说:“下次赶集,我等你来接美山。”

  两人就这么走到日出,走出山间小路,总算在驴快精疲力竭的时候看到了出口。

  在树枝遮挡的缝隙中,两人眯着眼睛,看到小道出口被修过的路,这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修的,一看就不是汉人的手笔,而是附近的党项人自发修出来的土路,虽说只是简单夯实,但对乡野地方而言,这种简单夯实也不容易,需要动用不少劳力。

  驴叫声不绝于耳,还有人声,不过这人声都是不怎么悦耳的,有点像怪叫的汉话。

  自然了,这都是附近的乡民在说,他们的汉话有时候类似怪叫,同族听不懂,汉人也听不懂。

  捷马奴看了眼阿叔,刚刚还厚着脸皮让捷马奴教女儿打毛衣的阿叔此刻缩着脖子,他脸上的惊惧一望即知,不加掩饰——嘴上说着赶集,但阿叔还没赶过集呢!

  “怎么……怎么不说咱们自己的话?”阿叔求救般的看着捷马奴,“我听不懂呀!”

  捷马奴这时就有些忍不住得意:“带着好货来的,收毛衣围巾的都是汉人,说咱们自己的话他们听不懂,咱们的土话也不一样,不过……你不会汉话也没什么,打手势汉人也能看懂,只是要排到最后。”

  刚刚面对捷马奴的长辈威严没有了,阿叔只敢跟着捷马奴一起从小道出去,看着捷马奴自然的同汉人说话,他也听不懂在说什么,只看到捷马奴把驴从木板车解下来,几个人围在木板车旁不断翻看,甚至在纸上写写画画,最后给了捷马奴一张纸。

  捷马奴将驴交给一个同族,这才回到他身旁。

  “毛衣!”阿叔抱着小儿子,“你不带毛衣,放在这儿,不怕被偷了?还有驴!”

  捷马奴忍不住哈哈大笑,他指着不远处的平地:“都在那里,有人看着,不收钱,谈好了价,汉人看过了,给我钱,来这儿把东西拿走就好。”

  “这里的汉人要清点你货的数量,东西是几等,才会给你纸条,拿着这张纸就像拖着板车。”捷马奴为自己的见识得意,“卖出了钱,就能到那一边买东西,阿叔,汉人现在用的都是纸币,再多的钱,都能装在身上,不怕被人发现抢走。”

  阿叔茫然的看着捷马奴,他听不太懂对方的意思,只觉得陌生,这里的一切,包括捷马奴也都太陌生了!陌生让他恐惧。

  就连不远处一些草棚下的摊子,摊主都吆喝着汉话。

  “红薯粉!香喷喷的红薯粉,放了香醋。”

  “麦芽糖给娃娃甜甜嘴!”

  可明明这里,其实没几个汉人。

  捷马奴怕阿叔被吓破胆子,还是解释道:“咱们自己的土话许多都不通,来这儿的学了汉话,和同族都更愿意用汉话,商定了事情就不容易起争执,学了汉话汉字也不容易被骗。”

  阿叔肯花钱买认字书,也是因为党项字都是借的汉字偏旁,党项是没有自己文字的,也就这几十年贵族们借用了汉字的偏旁,造出了格外复杂难写的字,和自己的字比起来,汉字反而更容易学。

  实际上,这种硬造出来的字,也就官方会用,党项的大户人家和贵族们,私下里写的还是汉字。

  “阿叔,让聪明学汉话,他是小娃娃,学得更快,还能回去教你和阿婶。”

  “学了汉话,日子就能过美啦!”

  第418章 泼天富贵(十二)

  “西夏的羊是好,那地方放牧,以前是比鞑靼人的地盘合适的。”马二夹了一筷子羊肉,在蘸碟里裹了裹后塞进嘴里,香得一激灵,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

  阮响赞同的点头,她吃得很慢,有点很珍惜的意思。

  西夏的活羊运过来可要花不少钱,她也只是少少的买了一点自己吃,别的还是分给吏目们的福利。

  这时的人吃得肉类大多还是鸡肉鸭肉,就连猪肉,也是阮响这里重视,办起了不少养猪厂,这才勉强供应上,羊肉都算是达官贵族们吃的奢侈品了,尤其还是西夏的嫩肉羊。

  西夏的羊膻味小,肉细嫩,以前也是很硬通的货,可惜活物的运输是最困难的,所以哪怕在外头要价不菲,西夏百姓,甚至是王室,都捞不到什么好处。

  但肉羊所能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很小的,细毛羊一年能剃一次毛,就算一次的卖价比不上肉羊,但两次,三次,甚至五次呢?肉羊的成本也更高,运输更困难,这也导致阮响一开始是没准备从西夏收羊毛的,毕竟老百姓很难有长远的目光,这甚至无法苛责他们,毕竟他们也没什么选择,能多挣一些是一些。

  一旦细肉羊被细毛羊取代,再想重新养殖细肉羊就难了。

  “还是代养吧。”阮响只吃了几口便停下筷子,同马二说,“细毛羊给他们,不过只能是代养,这些羊他们可以剃毛来卖,但羊不能买卖,也不能私下配种,这需要人手去盯着。”

  马二此时一听就明白了阮响的意思,她其实对西夏养什么羊并无意见,认真来说,还是细毛羊更好,毕竟产出的羊毛运到买地更容易,价钱也亲民,而细肉羊则不同,活羊运过来没几个百姓买得起不说,制成肉干,同鞑靼那边的羊肉干也没什么区别,缺少竞争力,对西夏百姓而言是很大的损失。

  不过既然阮响说了,马二也能参透其中的意思,自然也就没有二话。

  喝了一口汤的陈进笑着对阮响说:“吃饭的时候少说这些,别岔了气,肚子痛就不好了。”

  “听说如今商路附近,会说汉话的党项人越发多了。”陈进不怎么吃肉,大概是想留给阮响吃,自己只喝汤,夹也是夹白菜,“西夏王室没话说吗?我看西夏贵族,倒也有几个聪明人。”

  阮响是阳谋,本就没瞒着那些贵族,只看他们愿不愿意捞钱了。

  “有黄头在,他们难道还能和咱们翻脸不成?”马二,“有时候邻居比外人更可恨。”

  “尤其如今,辽国和咱们的关系还不差呢。”

  辽国这个庞然大物,内里也不是团结一心的,这些年源源不断的运送奢侈品过去,贵族们和各个小部族的头人几乎已经到了离不开阮地的地步,尤其辽国虽然地盘大,但实际上适合定居的地方有限,内部矛盾在强盛的时候可以掩盖,只要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个问题立刻就会被放大,甚至变得格外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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