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也见到了许久未见的钱广安。
俗话说,“当兵当三年,母猪赛貂蝉”,钱广安不过才入伍几个月,但看到常欢却觉得她比天仙还要漂亮,激动得想抓她的手:“常欢,你怎么好像变瘦了?不过瘦了好看。”
常欢避开他的爪子,看着他成缕的头发,嫌弃道:“你多久没洗头发了?”
因为苏志谦的事,常欢最近心情都很不好,一方面她觉得丢脸,另一方面她更觉得不甘心,于是长这么大,她第一次因食欲不佳饿瘦了,瘦下来后她的脸变小了一些,眼睛也因此看上去变大了,所以钱广安说她变好看了,也不是随便乱说的。
“之前在队伍里忙着操练,睡觉都不够时间,哪里还有时间洗头发,这两天忙着赶路,加起来应该快有一周没洗了。”
钱广安挠了挠头发,头皮屑顿时满天飞,吓得常欢连忙往后退了两步。
“一周?!”
常欢被这个数字给吓到了,广州天气常年潮热,一天不洗澡就难受得慌,洗头虽然不像洗澡那样频繁,但一周只洗一次,那肯定要被人嫌弃。
钱广安咧着嘴笑了,脸上没有一丝半点不好意思,反而关心起她的感情来:“你还和志辉他哥……在一起吗?”
常欢眼神心虚闪了一下,避开他的视线说:“那当然,志谦哥对我可好了。”
钱广安听到这话,挠了挠头说:“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相信你跟志谦哥在一起,你们两人看上去一点都不配。”
这话一下子就踩到了常欢的敏感点,她嗓音提高了几分:“我们哪里不配了?”
钱广安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说:“哪哪都不配,你和志谦哥两人站在一起,就好像丑小鸭和白天鹅,你是丑小鸭,志谦哥和常美姐是天鹅,他们才是同一类人。”
常欢气得一脚踹在他的小腿梁上:“钱广安你个王八蛋,你才是丑小鸭,不对,你是癞蛤ma,想吃白天鹅的癞蛤ma!”
这话没有把钱广安给骂痛了,反而再次戳到了常欢自己的痛点,她咬牙切齿对钱广安道:“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和志谦哥结婚的!”
被骂癞蛤ma的钱广安没生气,但听到心上人要嫁给其他男人,这让钱广安咧着的嘴角瞬时耷拉了下来。
更难过的是,原以为钱奶奶已经度过危险期,因为部队不能请假太久,于是钱广安回来第二天就回部队了,谁知钱广安前脚刚走,后脚钱奶奶就断了气。
那个在多年前嫌弃林飞鱼晦气的老太太,在林飞鱼去看病时,强硬把一盒鸡仔饼强塞到她手里,不吃还不行,林飞鱼没有办法,只好把鸡仔饼收下来。
也就这天的晚上,坏脾气的钱奶奶走了。
更让人意料不及的是,钱奶奶走后第三天,钱父心梗发作,猝然离世。
钱家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钱母哭得几次被送进医院。
钱广安再次从部队返回家中,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他磕碰碰地学着操办丧礼,学着安抚母亲和家人,青涩的脸上再也看不到以前的吊儿郎当。
残酷的现实面前,吊儿郎当的少年郎不得不学着长大。
另外一方面,朱翠芳最终用两千元“买”回了儿子小杰,张家钱要,人也要,蛮横提出不准给小杰改姓的要求,朱翠芳心有不甘,但朱国文一口应下了,朱国才因此笑他是个孬种。
谁知一回到广州,朱国文第一时间就带着小杰去改姓,朱国才质问他不怕张家找过来吗?
朱国文笑道:“云南到广州隔着一千多里地,他们要有胆量找上门来,我朱国文跟他们姓!”
在云南张家是地头蛇,可到了广州,那就由不得他们嚣张了,张家这种人精比谁都懂这个道理,他们之所以提出那样的要求,不过是笃定朱翠芳没那个胆量去忤逆他们。
但朱翠芳不敢,他朱国文敢!
朱翠芳这才知道弟弟是用了缓兵之计,这一次她不仅把儿子小杰带回来,还把女儿的骨灰也带了回来。
她花钱给女儿买了个墓地,立了个小小的木碑,上面除了刻着“朱小妞”的名字,还刻着一行字:“我来过,我很乖的。”
下葬那天,朱翠芳给女儿买了满满一碗的艇仔粥,双份的鱼片。
九月份,林飞鱼走进大学,正式成了一名大学生。
她妈给她报的是国际经济的专业,她不喜欢这个专业,开学后她几次拿着转系身体去找系主任,但都失败了。
这让她很是郁闷,更郁闷的是,心中的郁闷没办法跟人说。
她和江起慕虽然正式在一起,可两人一个在广州,一个在上海,两地直线距离约为1068公里,她的难过焦虑,压根没办法穿过一千多里的距离告诉江起慕。
虽然他们每个月都会通信,但书信太慢了,一来一往,等她收到回信,已经是半个月后,那时候,她已经难过不起来了。
这份距离,让最初的快乐打了折。
九月份发工资后,常欢拿着工资走进了戴安娜发廊店,把一头直发电成了羊毛卷,然后在苏志谦的生日那天,她穿上新买的连衣裙,穿上人生第一双高跟鞋,然后去中大找苏志谦,并告诉他一个重大决定——
“志谦哥,从今天开始我要追你。”
苏志谦被她这话吓得目瞪口呆,他以为那天解开误会后,常欢肯定会想明白,没想到她不仅没想明白,还钻入了死胡同。
看着常欢眼底燃烧的火焰,苏志谦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他试过讲道理、摆事实,甚至故意冷着脸,可常欢就像看不懂脸色似的,时不时出现在他的周围,还对所有人宣告她要倒追他的消息。
从小到大,常欢是大院里出了名的没心没肺,前一秒被打得哇哇大哭,下一秒她就能因为一块饼干哈哈大笑,上一秒和钱广安打得难舍难分,下一秒两人就勾肩搭背一起去上厕所。
可就是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人,突然较了真,对苏志谦这个人,她势在必得。
没心没肺的人一旦认真起来是极其可怕的,就像野火燎原,泼几盆冷水不仅没能把火浇灭,反而滋滋冒着白烟烧得更旺了。
光阴似箭,一眨眼一九八四年过去了,走过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六的春节来了。
失踪人口、离家两年的常明松突然有了消息。
不知是谁往常家送了一个包裹,包裹打开,差点没把李兰之和常静当场送走——
里面不是吃的东西,而是装着常明松的一根断指。
【作者有话说】
来啦
【注】①马蹄爽糖水:是广东地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甜品。
②爱群大厦:位于广州越秀区,1934年香港爱群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兴建,1937年落成,楼高15层。
第67章
李兰之被吓得当场就跌坐在地上。
能不吓人吗?那可是一根血淋淋的手指!
开包裹时常静在卧室里面收衣服叠衣服,叠着叠着就听到客厅好像传来阵奇怪的声响,此时正是傍晚时分,楼下不断传来小孩子打闹嬉戏的声音,还有邻居一边摘菜一边话家常的声音,这些声音把客厅断断续续的声音给掩盖住了,因此常静没有太在意。
等叠好衣服走出去,就看到李兰之脸色苍白坐在地上,额头冷汗直流,她连忙走上去将她扶起来:“妈妈,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李兰之指着地上的包裹,声音沙哑说:“包……包裹,手、手指……”
包裹倒扣在地上,被遮盖得严严实实的,常静以为是里面的东西摔坏了,所以李兰之才会这么紧张,连忙一边安慰一边走过去把包裹捡起来。
李兰之眼睛瞪大,试图阻止她:“别、别看……”
但还是晚了一步,楼下的邻居听到常家传出一声尖叫声,大家朝二楼窗口八卦看去,但谁也没有觉得震惊。
广东这边的气候湿热,蟑螂常年出没,还进化到不怕人,看到人不躲反而朝人的脸上直飞过来,年纪大的看到蟑螂能十分淡定地拿拖鞋把它们拍爆浆,但年轻的女孩子时常被吓得尖叫连连。
因为常家只传来一声尖叫,所以大家猜测常静十有八|九是被蟑螂给吓到了,大家很快又低下头说起其他家常。
常家客厅,李兰之和常静母女两人齐齐跌坐在地上,脸上同一个颜色——惨白。
约莫半炷香功夫,李兰之才撑着地板直起腰背,血色涌回面颊的瞬间便咬牙骂道:“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居然把这东西寄到我们家来,我这就去派出所报警,非得把这变态玩意就揪出来不可!”
她余光扫见泡沫箱底漏出的纸角,喉头陡然发紧,一股不祥的预感跟着涌上心头。
她弯下腰小心翼翼、用两根手指把纸张捏起来,待看清字迹后,刚恢复血色的脸庞再次面如死灰。
常静注意到她的脸色,急声问道:“妈妈,纸条写的什么?”
李兰之脖子后面的毛发竖起来,目光直愣愣的,一脸见鬼的模样,手里的纸条好像外面的落叶打着旋飘落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