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的身影并不高大,但步伐稳健有力。
江起慕紧随其后,却始终无法从那个背影辨认出对方的身份。
深夜的弄堂寂静而冷漠,零星几户邻居家里亮起了灯光,但很快又熄灭,无人敢出来过问。
江起慕下意识回头看,庆幸的是,身后没有人追过来。
但屋里的东西肯定是保不住了,他想起那张被踩在脚下的照片,眉心再次拧了起来。
跑出很远,确认安全后,那人才停下脚步,靠在斑驳的电线杆上,慢条斯理地从口袋里摸出烟和打火机:“抽吗?”
江起慕摇摇头,借着昏黄的路灯光打量眼前的人。
对方年纪看上去比他大两三岁,头发乱糟糟的,胡茬也看上去好多天没修理,眼下的黑眼圈让他看上去十分疲惫。
他隐约觉得这人有些眼熟,可一时又想不起是谁。
对方抬眸,似乎看穿了他的疑惑,嗓音同样透着疲惫:“不记得我了?也难怪,我家搬回乡下去的时候,你才不到六岁。”他顿了顿,“以前住你家隔壁的贺家,还记得吗?”
江起慕怔了怔,记忆深处的画面骤然清晰:“你是……贺乾哥?”
夜风从巷口吹过来,把贺乾的头发吹得越发乱七八糟,他点了点头:“不错,还能喊出我的名字。”
他话不多,说完便沉默地抽烟,烟雾在夜色中缭绕。
他的神情太过平静,仿佛对今晚江家遭人闹事毫不意外。
江起慕忍不住问:“贺乾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个月。”贺乾弹了弹烟灰,“回来收房子。”
江起慕沉默了下,这两个月来他几乎都泡在医院里,偶尔才回家匆匆冲个澡,对隔壁的动静全然不知。
贺家与江家曾是邻居,后来贺家不知出了什么事,突然举家搬去乡下,房子借给亲戚暂住,这一借就是十五年。
江起慕原以为,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贺乾的性格好像变了不少,小时候的贺乾是弄堂里出了名的混世魔王,三天两头就有人上门告状。贺叔脾气暴,每逢这时就抽出皮带往死里抽,可贺乾偏偏记吃不记打,挨完揍转头又溜出去招猫逗狗。
现在的贺乾看着沉默很多,那双眼睛里沉淀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左眉上方多了一条长长的疤痕,让他的五官看上去多了几分凶狠。
贺乾比他大两岁,小时候贺乾对谁都横,唯独没欺负过他,爬树摘的桑葚总给他留一份,打弹弓赢了玻璃珠也会分他一半,后来贺家突然搬走,他还难过少了个好兄弟。
“贺叔和贺婶呢?”江起慕迟疑地问,“他们也一起回来了吗?”
贺乾吐出一口烟,声音平静得近乎冷漠:“没有,他们都死了。”
江起慕呼吸一滞:“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人嘛,都会有这么一遭,不过是早晚的区别。”贺乾掐灭烟头,抬眸看他,话锋一转道,“你家这事,你打算怎么办?”
江起慕沉默良久,喉结滚动了一下:“我打算……把房子卖了。”
他的声音有些发涩。
除了担心那些人再来闹事,更重要的是,家里现在需要钱,亲戚们虽然帮衬着,但人情这东西,用一分就薄一分,再说亲戚自家也要过日子,他不想给他们再添更多的负担。
可一想到要卖掉房子,胸口就像压了块大石头,沉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贺乾深深吸了口烟,烟头在夜色中明灭:“卖了也好,继续住下去,指不定哪天就被那帮人给废了。卉姨她……现在怎么样?”
江起慕的嘴角僵硬地扯了扯,喉结上下滚动:“她最近……认不得人,情绪也不太稳定,得有人在身边照看着。”
其实情况比他说的更糟糕,他妈那天受到极大的惊吓和刺激,导致她整个人陷入了恐慌之中,像只惊弓之鸟,稍大点的声响就能让她歇斯底里地尖叫,最严重的时候,她会用指甲抓破自己的脸,仿佛要把那些可怕的记忆从身体里挖出来。
贺乾将烟头扔在地上,鞋底碾过时溅起几点火星,他抬眼看向江起慕道:“钱够用吗?我这几年跑长途攒了些,可以先挪给你。”
江起慕再次怔住。
贺乾出手相救他没觉得意外,但主动提出借钱却是他没想到的。
在这个亲兄弟都要明算账的世道,更何况是十五年未见的老邻居。
夜风卷着早点铺飘来的油烟味,江起慕感激道:“谢了,贺乾哥。眼下还能撑得住,亲戚朋友都帮衬着。”顿了顿又补充,“真有过不去那天,我一定找你。”
贺乾点点头,转身时衬衫被风鼓起:“前头早餐铺的小笼包该出第一笼了,走吧,我请你。”
天边泛起蟹壳青,贺乾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江起慕突然想起小时候,贺乾也是这样走在前面,只是那时总会回头催他:“小慕,快点!你属乌龟的啊!”
“发什么愣?还不跟上来?”贺乾突然驻足回头,晨光给他的轮廓镀了层金边,让他凶狠的五官看上去多了几分柔和。
江起慕怔了怔,随即大步跟了上去。
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但有些情义却不会变。
***
李兰之没想到这辈子还会再见到汪玲。
她刚收摊回到家,一身的鱼腥味,袖口还沾着几片鱼鳞,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血丝,跟光鲜亮丽的汪玲比起来,她邋遢得没法见人。
汪玲烫着时髦的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地垂在肩头,雪白的真丝衬衫束进高腰波点裙里,那双米白色高跟鞋亮得晃眼,要不是那口地道的广州白话,真会让人以为是港剧里走出来的女主角。
汪玲指甲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真皮手包,她站起身看着李兰之说:“好久不见,兰之姐。”
李兰之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你……你不是嫁去香港了吗?”
汪玲忽然笑了,红唇间露出细白的牙:“还以为兰之姐你会拿扫把我赶出去呢。”她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腕间的翡翠镯子在灯光下闪着盈润的光泽,“毕竟用一些人的话来说,我既当了狐狸精,又做了逃兵。”
李兰之没想到汪玲会这样自嘲:“见过数落别人的,倒少见对自己这么不留情面的。你这次回来……是为了孩子吧?”
汪玲点头:“是啊,之前走的时候实在没法把三个孩子都带上。现在周志强已经不在了,我打算申请带他们去香港,以后就跟着我生活。”
周志强和老潘那帮人没有常明松那么幸运,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性命,三个孩子之前跟着他们的叔叔,可自从周志强出事后,叔叔也被单位给开除,他的未婚妻也因此跟他分手,如今连生计都成问题,这才辗转联系到她娘家。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带走孩子。
“孩子跟着亲妈,总比寄人篱下强,亲戚再好终究隔了一层。”李兰之在她对面落座,倒了杯茶推过去,又给自己倒了缸白开水一饮而尽,“看你现在样子,应该过得很不错?”
汪玲点头:“我现在的先生虽然大我二十来岁,但对我很好。对不起兰之姐,那时候……我本该提前知会你们的,只是当时那情形,若走漏风声,恐怕我也难以脱身。”
李兰之沉默了下说:“不必道歉,换作是我,也会先为自己打算。”
当初和常美一起去东莞找不到汪玲,她内心是有气的,可细想来,此事原就与汪玲无关,要怪也怪不到她头上。
说到底,是常明松自己识人不明,又经不住诱惑。
只是苦了常美,那时候要是能借到钱的话,常美也不用把自己嫁给严豫,虽然说现在过得也不差,但因为这个理由而嫁人,想起来心里总不是滋味。
“虽然兰之姐你不怪我,但我内心还是过意不去,希望兰之姐能让我为你们做点事。”汪玲斟酌着说道,“如今国内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虽然很快,但薪资水平与香港仍有差距。我虽没什么大本事,但若孩子们有意去香港发展,我可以帮忙安排。”
话音未落,卧室门猛地被推开,常欢一个箭步冲出来:“汪玲阿姨,我!我想去香港发展!”
小时候看港片,常欢就无数次幻想有一天自己去香港,住上豪宅、坐豪车,成为有钱人家的少奶奶,只是后来现实让她慢慢放弃了这些幻想,可她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突然间机会就出现在她眼前,所以她想也没想就冲出来。
不等汪玲回应,常欢又飞快折回房间,将钱广安带来的零食饮料一股脑捧出来,殷勤道:“阿姨说了这么久话,一定渴了吧?这饮料可好喝了,您尝尝!”
汪玲没在意常欢之前对她的冷淡,笑着道:“放着吧,阿姨等会儿再喝,常欢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常欢闻言,有些尴尬地挠了挠鼻子:“之前在医院当护士,太累了就辞了职,现在……还没想好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