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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长公主,翻盘全靠1v5_习含【完结】(33)

  何处?

  自然是高处。

  今日高楼不起,来日如何楼塌了。

  乔贵已是鲜花着锦,苏凤仪自然要让他烈火烹油,将这盛大的排场轰轰烈烈地烧下去,烧到他不可一世,连皇上也不放在眼里。

  苏凤仪笑道:

  “给本宫使出你的本事来,把他架到云端上去。”

  云端啊,好办呀!

  绿卿猛点头道:

  “好咧,殿下放心。”

  绿卿都不用打草稿,一点犹豫都不带地,中途半字不带改地,当场提笔开始写。

  半柱香的时间,一气呵成,足足写满了两大张纸,将那八字的贺信洋洋洒洒拓展成八百字声情并茂的小作文。

  绿卿写完,收了笔,呈给苏凤仪:

  “殿下请过目。”

  苏凤仪随意翻开,只见绿卿写道:

  “……乔公千岁,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

  不错,绿卿都将乔贵与日月比肩了,那自然是没有比这更高的高处了。

  苏凤仪看得很满意,交给沈大将军:

  “还不错,大将军,或可参详一二。

  若再加个临终托孤,就更妥当了。”

  绿卿做为长公主府的一等侍女,那是从梧桐开始一脉相承的会看眼色,当场铺纸磨墨,恭恭敬敬地将笔递给沈大将军,准备伺候沈大将军抄作业。

  沈权拿那信看了,觉得全身都不得劲,这样的信,哪里不错了?

  真能有人心安理得地喜欢吗?敢拿一介凡身和日月山川比,那得多大脸?那得多不要脸?

  若是有人,胆敢在自己生辰的时候,给自己写一封这么肉麻这么夸张的信,自己铁定,当场把他砍了。

  但既殿下让写,还特意找了人手把手写,他也不好推托。

  于是沈权咽下心中的诸多吐槽,面上淡然道:

  “姑娘才华斐然,此信且借沈某一用。”

  绿卿写字,用的是小楷,写山写月,皆显山川日月的俊秀之意。

  沈权写字,用的是行楷,字里行间,总让人觉得,那纸盛不住他的字,那山那月,宏伟壮阔,让人看着就生出一股豪情来。

  有这豪情,镇住那贺词,连那浮夸的贺词,都显得庄重起来。

  再加结尾的临终托孤,沈权将沈家军托付给乔贵的立泣之笔,气氛顿时拉满。

  苏凤仪一看便觉得,乔贵,定然会喜欢的。

  人越缺什么就越求什么,乔贵身有残缺,已算不得男人,正因如此,才更贪图做出一番男子伟业,自然会喜欢这豪情万丈的贺信和送上门来的兵权。

  果然,苏凤仪派人带着这信和贺礼给乔贵送去不久,乔贵就投桃报李,着崔公公给沈大将军送了两样东西回来。

  其一是一道为沈家平反的圣旨,乔贵说到做到,酉时未过,搞定了。

  其二是一把一百二十斤重的开山大斧,那是当年沈权杀北虏王凯旋,封大将军时,太祖亲赐的兵器。

  苏凤仪照例让绿卿去招待崔公公,理由都是现成的,沈大将军快不行了嘛,长公主自然走不开。

  沈权的这封贺信,算是写到了乔贵的心坎里,因此,崔公公比上一次来更加客气。

  没看到大将军的人,崔公公也没恼,还给绿卿递了个消息,卖了个好:

  “长公主怕是还不知道,沈大将军麾下的郑副将擅自离营,犯下大罪,多人弹劾于他,若非厂公惜才,强压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厂公亲自为郑副将军讨来的旨意,权当郑副将是出兵剿北虏去了,着速回宣府,既往不咎。

  沈大将军若能联系上郑副将,还是劝他早日回头为好,早回宣府,早做打算,这宣府啊,可有场天大的功劳,等着各位将军。”

  第43章 功劳

  绿卿多番旁敲侧击,想问问这天大的功劳到底是什么功劳,崔公公却神秘莫测地一笑:

  “姑娘莫急,过段时日自然知道了。”

  崔公公功成身退而去,绿卿寻了两个小厮,扛着沈大将军的开山大斧,去找长公主复命。

  崔公公卖的关子,没能问出来,若是梧桐来复命,必定一脸没办好差事的愧色。

  绿卿却心态好极了,觉得自己差事没办好,定然是因为别人的问题,而不是自己的问题,因而毫无心理负担地禀告道:

  “奴婢与崔公公聊得如此投缘,这崔公公依旧不说,说不得是因为,他也不知道呢。”

  沈权正借了苏凤仪的书房,翻查舆图,排兵布阵,谋划反攻北虏之事,听了这推脱的话,不由暗暗观察,看长公主可会责罚这小姑娘。

  结果苏凤仪不仅未曾出言叱责,反而笑道:

  “说得不错,差事办得也不错,崔公公既与你投缘,那就别断了这难得的缘分,你去找丹桂,好好给崔公公备一份厚礼,谢谢他的消息。

  以后逢年过节,也常来常往,多多走动,和崔公公好好话一话家常,别辜负了这情分。”

  绿卿得了夸赞,高高兴兴地行礼告退,去找丹桂准备崔公公的礼物。

  待绿卿走后,沈权不由叹道:

  “殿下对下人倒是宽和。”

  苏凤仪笑道: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哪能有尽善尽美之人,既是用人,自然要取其长处,避其短处。

  再说了,绿卿这次说得不错,乔贵派崔公公来传话,又未曾将详情告知崔公公,崔公公自己都被蒙在鼓里,绿卿自然问不出来。”

  沈权若有所思:

  “难怪殿下要给崔公公送礼,乔贵如此防着崔公公,崔公公心中焉能无怨怼,他二人若不和,倒是个机会。

  只是乔贵如此瞒着,到底对他有什么好处?难道他是要截留消息,瞒着朝臣,自己去带兵打仗不成?”

  对于沈大将军这随便说说却总能直击重点的本事,苏凤仪已经有点习以为常了,回道:

  “正是如此,乔贵把北虏小王子攻兴和之事捂得严严实实的,正是怕被人抢了功劳,崔公公虽是乔贵座下最得宠的干儿子,又不是亲儿子,乔贵可防着他呢。”

  居然正是如此?

  乔贵在京城,权势滔天,富贵荣华,吃太饱了闲着,竟然异想天开,想要自己去带兵打仗?

  沈权觉得实在匪夷所思:

  “功劳,乔贵怎会以为这定是天大的功劳而不是万劫不复的劫数?

  北虏五万骑兵,连我等都未有必胜的把握,乔贵又未曾领过兵,以为凭他自己,对上这五万骑兵,必胜不成?

  他哪里来的底气?他怎么敢?”

  沈权猜得没错,乔贵正是这么想的,他就是敢这么想。

  乔贵入宫二十年,从最低等的杂役太监,混成如今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到了宦官能到的最巅峰,已是进无可进,封无可封了。

  做为宦官,自然已是天大的圆满,但做一个男人,乔贵却觉得自己的人生,有着天大的遗憾,成家立业四字处处不如意。

  乔贵进京前,已经娶妻,但逃荒路上,遇到匪寇,乔贵狠心抛下怀胎十月的孕妻,独自逃命,午夜梦回,也常常怀念自己那未出生的孩儿,只叹自己的命苦, 就这样断了此生这唯一的子嗣缘分。

  子嗣上已经无望,要想证明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那就只能靠建功立业了。

  乔贵想做的,正是这宦臣中的古今第一人,要以这宦官的身份,打败北虏,立下这流芳百世的功勋,世代颂扬的威名。

  原书中,沈权死后,北虏小王子兴兵攻兴和,边关急报送到乔贵的手里。

  五万骑兵离京城不过三百里,乔贵却未曾觉得危急,反而兴奋地觉得,这实在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那便是,从陆弘手中夺取禁军兵权的机会。

  如此,边军、禁军尽皆在手,那他自然高枕无忧,天下无敌了。

  乔贵出身市井,市井干架不过是你揍我一拳,我踢你一脚,你捅我一刀,我砍你一剑,拼的就是谁人多,谁人多谁就赢。

  因此乔贵想象中的打仗,不过是比市井打仗的人多些,旁的没什么不同。

  五万边军,十万禁军,加起来可是十五万大军。

  北虏大军来了有什么要紧,大穆十五万人对北虏五万人,三个人揍一个人,还能打不过不成?

  乔贵想象着这稳稳妥妥的大功劳,按下危急的军权不发,反而哄着皇上去北边避暑,到了途中,又使了个计谋把陆弘调开去查那避暑行宫的安防之事,然后才将这危急的军情告知皇上,带着禁军改道往那宣府而去。

  结果宣府新总兵敌不过北虏小王子,一个照面就弃城而逃,正遇上北上而来的禁军,乔贵见了败军,真真正正见识了打仗的残酷,这才慌了,又着急带着皇上往回逃。

  皇上、厂公、总兵都逃了,将士哪里还会拼命,敌人还没见着呢,十五万大军先自己乱了起来,逃得是毫无章法,相互踩踏,死伤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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