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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女儿_八月长安【完结】(22)

  大世界,像舞台;换节目所以没往来;

  无论多么欣赏喜爱,完场便离开;

  鸣谢你共我,被人当作极配。

  似是而非的歌词好像激发了他。“莴苣”突然站起来,拎起我的外套,说:“外面下雨了,你去接小周下课吧。”

  我看向窗外,北京冬天的雨十分少见。我耸耸肩,说:“太晚了,何况我又没有伞。”

  他说:“我有,我陪你去。”

  我愣了几秒钟,接过他的衣服。我想问我们两个都只有一把伞,要怎么去接Z,斟酌再三又把话咽了下去。

  路上他还在唱那首歌。

  You grab my soda can,

  and you hold my sweating hand.

  I long to see the boring band,

  because I'm your super fan.

  蒙蒙细雨根本用不着打伞,但我陪他去。

  新东方租了很多放假空置的小学校作为临时教室,我们去的这一间离半分利不远,但并不好找,至少我自己从没来过。“莴苣”轻车熟路,时不时招手示意我快跟上。

  门前已经围聚了不少接孩子的家长。

  “莴苣”站在路灯下,戴上了外套的帽子,细雨霏霏像绒毛一样包裹住了他的脑袋。他突然问了一个他早就该问的问题。

  “你和小周,怎么认识的?——哦,我忘了你们是高中同学。”

  “我们高中不认识。大学才认识的。”

  “那是怎么认识的?”他一脸好奇。

  因为你。

  看着他,知道这个答案会让他难过。

  “就是选了同一门课,就这样。”

  “哦,那一点都不浪漫啊。”他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满意。

  我也有问题想问他。我想问他究竟为什么每天找我聊天打屁,如果我在舞台上跑调他会不会很开心,那么多聊到午夜都不想睡的话题,他是真心共鸣,还是只想从我的一百句废话里找到缝隙窥探一秒Z的踪迹?

  可是我把你当朋友啊。

  就当我无法忍受这种沉默,准备要和他聊聊真心话,他猛地转过来看我。

  “谢谢你。”

  我被他吓到了,冷不防他把伞塞到我手里,从背后大力狠推了我一把。

  正是大门敞开的刹那。Z和他的同学们最先走出来,壮观高大的一整排,刚要抬步下楼梯,就看见我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踉跄着冲上台阶,举着的伞也甩在一旁,几乎要当众跪倒。

  Z连忙扶住我,高兴地问:“你怎么来啦?”

  “这么点雨你就来送伞啊,秀恩爱分得快,知不知道啊!”

  我被男生们的哄笑声包围,急得想骂娘,焦躁与难过沸腾着漫过喉咙,烧得我半个字都发不出来。

  我来不及理会他们,匆忙向上跑了几级台阶,朝远处张望。

  “莴苣”已经冲出重围,背离我们跑远了,他回头的视线刚好对上我的,可我的眼镜被雨淋湿了,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张开手,像一只飞不起来的鸟,冲进一盏一盏路灯光里,消失在黑夜的尽头。

  我和Z的恋情维持了小半年,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上自习、吃饭、看电影……我去了日本之后,共同话题寥寥,Skype上越来越沉默,大家都还年轻,海阔凭鱼跃,就这样相忘于江湖。

  农历新年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都聚在公共厨房里一起包饺子。我和唱First Love的女孩居然报名了同一个交换生项目,又被分到同一桌。寒暄了几句,她突然问我认不认识“莴苣姑娘”。

  当然,“莴苣”在她那边,有着不一样的昵称。

  “一度关系还不错,经常一起吃饭,后来渐渐就不联系了,”我含糊地说,“他叫我去十佳给你加油来着。”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唱砸了。”

  “谁让你选那么难的歌。”

  她沉吟片刻,说,是“莴苣”鼓励她唱那一首的。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女孩用力地捏合了一个饺子,馅儿不小心从肚子那里爆开了,她连忙找纸巾去擦,边擦边笑,眼神明亮地看着我:

  “我觉得你也一定明白的吧。”

  我点头。

  很多年后,和我一起目睹了“莴苣”与Z深夜散步的男生告诉我,他原本想追我的。

  “早知道就不嘴贱了,拉着你看热闹,煮熟的鸭子都看飞了。”

  我们大笑之后便不再提。我突然想起了“莴苣”。

  就在他险些把我推了个跟头的当晚,12点,“莴苣”在校内上更新了一篇日志。

  他说我提起心爱的歌激动不已,在火锅店当众唱完了整首《最爱演唱会》。放屁。

  他说我提起Z一脸娇羞。放屁。

  他说我看到下雨便急着说要去接Z,饭都不吃了。放屁。

  他洋洋洒洒放了三四千字的屁。

  我突然懂得了他写这些荒诞日志的理由。

  “莴苣”爱上了他的男主角,而我,只是他写出来的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会唱《最爱演唱会》,喜欢吃脆脆的莴苣条,看到窗外下雨,会紧张地拿起伞,向着爱人飞奔。

  这个女主角,和男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一大早上打着哈欠,彼此依偎去城楼上看最美的日出。

  把世间爱情都当成戏来演。是戏就会散场。

  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1]

  “莴苣”写的结局,比人世间发生的要美一点,疯一点,难过少一点。

  在那篇日志的最后,“莴苣”空了好几行,写下了一句话。

  “粤语歌已经唱得够好啦。不用再练了。你唱什么都好听。”

  这句话我没有转告过Z。

  苦练粤语歌的什么的,全都是我编的。

  * * *

  [1] 引用自褚明宇文章,已获得原作者授权。

  第十章 宠

  我是她的家乡。

  2010年的冬天,我第一次领教上海的冷。

  和许多北方人常常挂在嘴边并引以为豪的那种彻骨的严寒不同,上海的冬季的冷是不急不缓的,将人与环境湿漉漉贴在一起,无处可逃,室内室外一样令人绝望。

  记不清究竟是十一月的哪一天,我照旧从办公楼走出来,汇入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面无表情地踏上地铁,在苍白的灯光下和满车厢同样漠然的乘客一起被这个城市错综复杂的地下血管输送到各个角落,爬上地面,没入夜色,饿着肚子打开房门——

  玄关的射灯洒下橙色的暖光,然而眼前宽广空荡的客厅里弥漫着和室外一样清冷的气息,甚至因为空关幽闭了一整天,透出几许怨气。

  我不知道别人的概念中,“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于我而言,这无关房子的归属权,屋子的大小,异乡还是故乡——至少,在你疲惫不堪地穿过冷冰冰的城市,打开房门的一刹那,扑面而来至少该是暖意,至少该有人问候说,回来啦?饿不饿?想不想家?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房子里面,应该有一条狗。

  一条可以依偎取暖的狗;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甚至是电梯爬行的声音时就早早守候在门口,眼神热烈、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狗。

  “你回来啦?”——倒也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才算数。

  萝卜是2011年春天才来到我身边的,我已经自己度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冬天。

  在朋友的帮助下,她从重庆跋涉千里来到上海,一路上的颠簸让这个大块头吃尽了苦头。当她的笼子从车上被抬下来,结结实实落在我楼下的草坪上时,我几乎不敢去亲自把笼门打开。

  她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电视上常常出现的、陪伴在警察叔叔身边协助缉毒追踪等安保工作的“黑背”。虽然尚未成年,可是体型已经过于庞大。她咧开嘴巴伸出舌头“呼哧呼哧”散热,大大方方地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齿獠牙。

  司机早就绝尘而去,上午十点钟暖暖的阳光下,我傻站在笼子边,迟迟不敢伸出手去解开笼子口简单的一道锁。

  在买她之前,我已经看过她拍摄的训练视频,乖巧敏捷,帅气却又流露着憨劲,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大眼妹,有一双其他德牧脸上少见的美丽眼睛。德国牧羊犬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对人对狗都偏冷淡,从他们的眼神中可见一斑。然而视频中萝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科目训练中做错动作时,会怯怯地抬眼去偷瞄训练员的表情,看到对方佯装发怒,就讨好地摇尾巴耍无赖,眨着眼睛求饶——满操场英姿勃发的警犬里,她像个误入其中的邻家小姑娘。

  然而面对面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小姑娘生在巨人国,耍无赖是XXXL号的无赖,卖萌是XXXL号萌,嘴巴和牙齿自然也是XXXL号的凶,我没想过自己受不受得起。

  我的手指搭在笼子边,第一次觉得这双因为练琴而比其他女孩子大出好几圈的手,在她的大黑脸衬托之下,竟然如此白皙小巧。

  那种感觉很奇异,因为这个不相干的念头,我强烈地预感到,我的世界会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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