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尊心。
大小便失禁,要子女帮忙擦拭,人已经没有尊严了,清醒比混沌还痛苦。
奶奶已经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了。她坐在房间中央,被扶手堪堪框住不至于歪倒,光着的腿,只有骨架支棱着,附着的皮皱皱松松地垂下去,触目惊心。
我发现我认不出她了。
我像个傻子一样杵在奶奶对面站着。我爸忙完了过来,像呵斥一个六岁孩子一样对我说:“怎么不喊人,叫奶奶啊!”
小叔叔从厨房进来,爷爷和姑姑也买东西归来,看到我都很惊讶,更多是尴尬,彼此完全无话。我爸解释说,他听到奶奶念叨婉荟婉荟,就把我带来了。小叔叔附和说:“对,我也听见了。”
就在这时奶奶终于说话了。盯着地面上的某一块,嘟嘟囔囔的。我爸凑在她耳边说:“妈,你看,婉荟来了!”
奶奶微不可见地点头,继续嘟囔。
我僵硬地凑过去,说:“奶奶,我来看你了。”
我听见了她念叨的那个词。抬头对我爸说:“她喊的是二姐。”
我爸愣住了。
我的名字叫婉荟,因为爸爸的大哥连生两个女儿,中间的字都是“婉”,我是第三个女孩,爷爷对起名字不甚上心,说:“就跟着喊,干脆也叫婉什么就好了。”妈妈有点不高兴,但那时还是温顺的,只是在第三个字上自己花了点心思,按我八月份的生日,取名叫“荟”,意指草木繁盛的样子。
所以前两个姐姐也叫婉。奶奶喊的是二姐。
二姐才是奶奶几乎连见都没见过几面的孩子。虽然计划生育没有强制执行,宣传风向已经非常明确,就是只生一个好。大孙女刚出生,大儿媳就再次怀孕,在单位里影响很不好,于是我大姐姐小时候一直在奶奶家住着,以便她的爸爸妈妈躲避同事和领导们的质询。不料第二个又是女儿,奶奶连见都不想见了。
老年痴呆的奶奶,已经逃离了时间线的困缚,在密密匝匝的过往画面中,她念起了二姐姐。
人类真是复杂的动物。
我爸也凑近了听,终于听清楚了,尴尬地看了我一眼,想笑,又笑不出来,只好说:“你让开,我扶你奶奶起来。”
他急切地拉我来,还因为我流露出的一丝担忧怯懦而大发雷霆,就是因为,他以为我是奶奶的念想。
到最后也不是。
奶奶这样的状况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去世了,从另一个角度讲,她没有受太大的罪。
葬礼过后,我和爸爸又去了爷爷家。家里已经挂起了奶奶的遗照,黑白照片上,她还是不苟言笑。角落里有一只香炉,爸爸递给我三根香,说:“去给奶奶上香。”
可能是我笨手笨脚的吧。我点燃,拜了拜,插进香灰中,断了。
我爸又递给我三根,我插进香灰,又断了。
我爸忍着怒,又递给我三根,居然还是断。
“上香你都不会吗?!”他气愤,我无言以对,每一次我都极为小心了,香本不应该是这么脆弱的东西。
我突然想,或许是奶奶也硬气得很,不愿意接受我的供奉呢?或许她也觉得,我们没有做亲人的缘分。
奶奶和妈妈关系还没那么僵的时候,我正是学会跑跳之后十分淘气的阶段,又爱鹦鹉学舌,十分适合在正屋和“偏厦子”之间来回跑,充当信使,给她们传话。冬天快来了,家里烧煤取暖,烟道穿过火炕和墙壁背后,滚烫滚烫的。我睡在床的最里侧,挨着墙,妈妈怕我被烫到,就琢磨着找一块薄薄的木板,贴墙放着,把我隔开。
奶奶说,她那边有。
妈妈说,好呀,拿来看看。
两个女人在各自的房间做家务,我快活地来回跑着,从奶奶那边拿来两块板,一块接近正方形,一块是长方形,妈妈留下了第二块,说:“去谢谢奶奶。”
我跑到正屋,大声地喊:“第一块不要啦,谢谢奶奶!”
我的奶奶送过我的、我唯一记得的东西,是一块隔热的木板,很认真地刨掉了毛刺。虽然它是一块,用来隔绝热气的板。多有意思的寓意。
那是我关于平房里的家,最和平的记忆。
第十二章 寄信人空缺
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
1.
一大早踏进临时办公室,就看到桌上白色的信封。
只有收信人地址姓名,寄信人一栏一片空白,从邮票上看应该是同城信件。
她微微诧异,心底有一种久违的喜悦和神秘感。
千里迢迢风尘仆仆的信件和包裹永远有一种魔力,把简单便捷的QQ、MSN、E-mail映照得太过轻浮。
她甚至有点不舍得打开。摩挲了几遍微微有些粗糙的信封,忽然想起小学的时候和山区小学的孩子们结对子,做笔友,每次都会在信封上面画上一颗红心或一个背着单肩包的小人,附着一句“邮差叔叔辛苦啦”。
那样的年纪。
她兀自笑起来,从前台借了裁纸刀,划开了信封。
“这封信很长。不过我知道,你看到最后,也无法想起来我是谁。
“你就是这样的人。
“不过,居委会那个被你气得两眼一黑送急救室的老太太,你还记得吗?”
这样的开头让她张口结舌了半天,再次抓起信封核对了一下收信人,的确是她的名字,端端正正。
信只有薄薄的一张白纸,三行,结束。
可是写信人却说,这封信很长。
是不是后面的几张忘记塞进信封了?她把信封对着窗外熹微的晨光,仔仔细细地搜寻过,没有遗漏下一个字。
刚好这时有人敲门,她放下信。门口出现的那张俊脸让她的注意力紧急集合。
好像新的一天此刻才刚刚开始。
男人微笑问好:“走吧,他们都准备好了。”
从当初看到那个男人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己那颗春心活蹦乱跳起来了。
轻车熟路地偶遇、搭讪、试探、卖萌。那样自然大方,水到渠成。很快她就挖掘到彼此间不少的共同爱好,培养了一点点小默契,那随之而来的频繁地相视一笑,带着一点初萌的甜蜜。
暧昧。
一整套流程化的行动计划从初遇那一刻就已经自动浮现在脑中,她是那样地毫不犹豫,经验老到,游刃有余。
终于这次有机会回自己家乡这边公出,两人同行。开过会后,并肩聊着企划案的细节,她眼角瞟过自己办公室的门,有点牵挂那封怪信,旁边的男人好像说了一句什么,她连忙抱歉地笑了一下:“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我说……晚上,有空没有?他们都说晚秋高地很美,可是我还没有机会去看看。”
她一愣,终于。旋即用明朗的笑容化解了对方的尴尬,大方得体地回答:“哈,是我不对,身为地头蛇没尽到应尽的义务。早就该带你去转转的,要不今晚八点?”
男人脸庞微微发红,却也被她带动得放松了许多:“干脆一起晚饭好了。”
她几乎可以预见,未来的恋情已经步入轨道。
拿纸巾擦嘴的时候,她无意中一抬眼,西餐厅暧昧昏暗的灯光下,男人中指上的戒指竟然闪耀了一下。
就像神明轻抬手腕甩了她一耳光。
张张嘴,什么都没说,喝了口水,便神色如常。
心里却已经冷了下来。
她把目光投向窗外。夜景一片漆黑,所能看到的竟然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玻璃上的影像,男人低头默默地切牛排,侧脸干净温柔,她如瀑长发垂在背后,莹白的面孔微微发光。
又一次无疾而终。
“怎么了?”男人终于意识到她在盯着玻璃走神。
“没什么。”她回过头笑。
这次的笑容,是真的大方自然。
就像卸下了一张皮。
之后两个人安静地吃饭。男人一直不大爱讲话,严谨内敛,一直以来都是仰仗她的机智和活泼,才找到了那么多的共同话题填补进彼此的距离之间,铺成了一条细细碎碎的路。
现在连她也安静下来了。
“竟然是芦苇荡?”男人扬起眉毛,呼出一口白气。
月亮刚刚升起不久,斜挂在天边,泛着浅浅的红铜色。月色下一片广袤的浅金色芦苇在隆起的高地上随风微微耸动,像一只温柔懒散的沉睡巨兽,呼吸起伏。南方靠海的小城到了深冬一样冷,湿哒哒的寒气钻进毛孔中,再从心底蔓延开来。
她耸肩笑了笑:“我不知道长在小高地上面是不是也叫芦苇,下面又没水。就叫旱地芦苇好了。”
“旱地……芦苇?”他语调上扬,她却只是笑,没有再把话题接续下去。
虽然之前费了心思,但是说到底也只是付出了点心思,她只怪自己太想当然,并没有感到沮丧或痛苦——初遇的心情像恋爱,但毕竟什么都还没来得及生根。
她总是这样陷入恋爱,然后不治而愈。地铁站陌生男子礼貌的帮扶,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萍水相逢的小温暖都能让她带着恋爱的心情快乐一整天。起初以为自己是花痴,后来才发现自己就是这么容易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