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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糊明月城_坠珠葡萄【完结+番外】(22)

  祝之繁笑得不行,神态自若地从板凳上抬起屁股,抖了抖坐皱的裙摆,瞄了一眼手上的石英表,跟大伙说:“一会儿晚饭远哥请客啊,大家别客气。”

  小弟乐呵呵地道:“老大你也太不怜香惜玉了,下午这是赢了多少啊?”

  蠢东西,齐远气到胸都要裂开了,这些没眼色的还搁这不知死活呢,牙都咬崩了,语气阴森道:“吃个屁!”

  再看祝之繁眉眼灿烂,神态轻松,别提玩得多高兴了,几年憋下来的窝囊淤堵之气,下午一扫而空,如今脱胎换骨出来一副神清气爽的顽劣身骨,跟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众人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所以……远哥这是输了??

  说来也怪,明明看着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却和他们这帮浑吃浑玩的小混混一见如故,又是他们之中唯一的女孩儿,沪城来的,身上带着一丝神秘与遐想,加之祝之繁光明磊落的大方性格,在场所有人,除了还在郁闷大意轻敌的齐远,谁都将她拥星捧月地呵护着。

  出了游戏厅,天色半暗,街上变压器的电线上鸦鸦站了一排待归巢的麻雀,祝之繁这才意识到自己下午玩得太过脑热,一掏手机,果然林雪给她打过好几个电话,她赶紧给林雪回去过。

  林雪着急上火,让祝之繁把手机给齐远,又在电话里劈头盖脸骂了齐远一通,说他劣性难改,人小姑娘刚到雾城,就把人家拐走带坏了。

  齐远皱着眉头,深深瞥了一眼身边笑得人畜无害的祝之繁,觉得林雪是不是眼瞎识人不清。

  拐走?带坏?扯什么蛋!她是没见识过祝之繁这妮子的野和疯吧?肚子里的坏水,黢黑黢黑,不带这么扮猪吃老虎坑人的!

  一帮人风风火火进了一家小炒馆,祝之繁从齐远那赢了一百五,这钱用来请众人下馆子吃饭,大家都眉开眼笑的。

  屁股刚在圆桌前坐定,饭馆门口的门帘被撩起来,和一股街上热流一起涌进来的,还有一对俊男美女。

  男的祝之繁见过,就是上午在火车站门口接住她的那位,宽肩窄臀,身材比例一看就是常年打篮球练出来的,气质清冷矜贵;女的也漂亮,穿戴比小镇上的绝大多数女孩儿都体面,身上的连衣裙是沪城中高档商场里才有的牌子,想来家境不差。

  齐远原本愉悦的脸色唰的盖了下来,饭还没吃,就败了胃口。

  江与舟和曾窈年走进饭馆,自然也是看见了齐远,双方没有打招呼的意思,可祝之繁的七窍玲珑心却一眼看出了端倪。

  用肩膀蹭了蹭身边的小弟,祝之繁压低声音问:“那个帅哥我上午见过,边上的美女谁啊?”

  小弟抬眼一望,惊吓不小,喃喃道:“她怎么来了?”

  祝之繁觑了觑齐远在美女身上闪避的眼神,八卦地继续追问:“谁啊?你们老大好像对她有意思。”

  小弟缩着脖子,瑟瑟发抖瞄了一眼脸色铁青的齐远,附在祝之繁耳边悄悄说:“我们这儿一个大老板的女儿,家里好像是开食品加工厂的。”

  祝之繁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所以你们老大不敢追?”

  趁齐远的眼刀没扫过来之前,小弟赶紧给她使眼色,“嘘,那种人,活在云端,跟我们这种贱泥一样的人,不一样的。”

  祝之繁嗤笑一声,不以为然,从桌上的竹筒里取出筷子,用力递到他手上,很是傲骨不屈地说道:“有什么不一样?”

  人活一生,贵在自重,若自轻者,谁都可践之踏之。

  神色淡淡往俊男美女那边一扫,收了眼,祝之繁没心没肺地把菜单甩到众人面前:“来来来,敞开吃,点菜、点菜!”

  第17章 ◇

  ◎参不透、求不得◎

  祝之繁拗着下巴, 手背虚搭在下巴尖上,耳朵看着仍正正经经长在自己的两鬓下方,但实际住在里头的耳报神早已出走, 这会儿很是有兴致地偷听隔壁桌的对话。

  曾窈年样貌漂亮无害,声音也恬淡如水,“周老师病了, 乳腺方面的,她家里人要把她送去省城的肿瘤医院,她不去。”

  坐在她对面的人,微微皱起了眉,“是因为这两天高考成绩就要出来了?她要等?”

  曾窈年点点头,目光定定地看着江与舟,“她教了三十年的书, 做梦都想亲手教出来一个清北的学生。我们这里的教育资源太局限了, 没有提前招的政策倾斜,也没有那种拿得出手的竞赛名额,一高这些年冲刺那两所高校的种子选手,最后也都败北而归。上午我去人民医院看过周老师,高考完才半个月不见,她脸色好难看,完全就是那种蜡烛的白, 你都不知道她瘦成了什么样……”

  “你约我出来, 是想让我劝劝周老师, 尽早出发去省城看病?”

  曾窈年到底藏不住内心的焦灼,摇头说:“与舟, 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而作为周老师这辈子最得意的门生, 并且她自认为此生再也没机会遇上比你更聪明优秀的学生,我觉得……你应该帮助周老师完成心愿。”

  江与舟耸了耸肩,“那恐怕要让周老师失望了,我不会去北京,最后应该会选沪城的一所大学。”

  曾窈年在教学楼过道的水房打开水,曾经听边上平时跟江与舟一块打篮球的男生提起过,没想到江与舟毕业后属意沪城的大学,原来是真的。

  现在亲耳听到他说出来,她还是为他感到不值。

  以江与舟稳如沉潭的性子,高考考场于他而言,或许只是稀松平常的一次模考,这次高考,他成为雾城市的理科状元,恐怕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往次市里高三统一模考,无论试题难度深浅几何,出题的考官变态诡谲到如何人神共愤的地步,他的各科成绩,次次一骑绝尘,蝉联桂冠从未失手。

  按照往日的模考来估分,他的成绩或许可以拿到省里,与那些得天独厚的百年学府尖子生一试高低,冲刺清北,绝对有很大的希望。

  曾窈年迷惑不解地问道:“你为什么不喜欢北京?”

  江与舟沉沉道:“或许你该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去沪城。”

  曾窈年心里有一个从未说出口的疑影,不惧窥探他心底最深处的秘密,直视着他,“就因为江叔叔多年前在沪城出了意外?”

  江与舟黑瞳幽戾,一扫身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曾窈年,你不觉得你僭越得太多?”

  见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转为冷峻,曾窈年忙开口解释道:“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一次一块坐在江叔叔的自行车上,我坐在横杠前面,你坐在江叔叔的后座,那一天我觉得自己就像做了一个无比美好的梦,一直幻想着江叔叔就是我的爸爸该多好。那天的夕阳好温柔,我坐在横杠上偷偷流眼泪,看着太阳一点点从巷子口淹没下去,那一刻我希望太阳永远不落山,希望回家的路永远没有尽头。我也很怀念江叔叔,他是一个好人……”

  美好与暴力是互相割裂的,那天回家,也是她第一次像只发疯的小兽,不要命地反抗曾咏,她会永远感谢江叔叔,是他让自己有了觉得曾咏不配为人父的觉悟。

  她安静垂下睫羽,难过地回忆往昔,唇角微微抖动,挂着一抹苦涩的埋怨,“那个人和江叔叔比,简直就是烂蛆。与舟,我明白你的心情,我太明白了。”

  江与舟脖子后仰,靠在椅背上,双臂抱在胸前,耷着一侧肩膀,目光看似盯在曾窈年的脸上,实则余光有意无意往旁边那桌的齐远身上扫。

  那一桌吞云吐雾,啤酒瓶扎堆挤在圆桌上,空瓶子都快围成一个圆了,乌烟瘴气的,江与舟的眉头一锁再锁,偏偏齐远这会儿正不知死活地抡起一个酒瓶,脖子一仰,准备嘻嘻哈哈给众人表演一个吹瓶。

  都是些头发烫染成金毛,又或者其他特异独行高饱和度的颜色,一桌子的脑袋红红绿绿,齐远黝黑的寸头夹杂在里面,居然还算清爽的,不过江与舟知道,这小子顺眼不了几天,又要去理发店里折腾。染发的钱,照样偷,被齐军发现了要往死里打他的,他继续死不悔改地偷。

  江与舟面上的表情几分麻木,冷漠地瞟了一眼无可救药的齐远,那群歪瓜裂枣里,唯一瞧得稍微顺眼一点的,是那个短发长度刚刚落在脖子和肩膀交接处的女孩。眉目间颇有些英气,仪态不是寻常女孩的羞涩柔美,却生的一副宋式清瘦美人的身子骨,举手投足兼或几分娇楚。

  她是个静态美人,安静坐着很好,可是一动起来,漏了馅儿,身上就有一股劲劲儿的笔走龙蛇气质在,在齐远他们那一堆里简直如鱼得水,痞女无敌。

  她坐在烟熏火燎的二手烟里,时不时呛咳几声,似乎身上有什么隐疾,是个靠汤药吊着命的病秧子,咳几嗓喘几声,接着要酒不要命地往嘴里送两口冰啤。

  齐远摘下嘴里叼着的烟头,问她:“你怎么回事,咳得跟肺穿孔一样?”

  她嘴巴里还鼓着一口冰溜溜的啤酒,憨态可掬地嘟囔了一声:“啊,下午玩过头,忘了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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