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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有枇杷树[民国]_百柠酒【完结】(9)

  沈华年双手有些紧张地捏着挎包,片刻后抬起那双晶亮的眼眸看他:“对了,我还不知,该如何称呼你。”

  付书同笑着垂眸看她:“是我疏忽,把这事忘了。姓付,名书同,表字景程。”

  自我介绍完,他却忽然来了兴致,问起她来:“我的已经说了,沈小姐,你的呢。”

  沈华年被这一声叫得不明就里,问他:“那日给你地址时,不是告诉你了吗。”

  “我说的是你的表字。”

  怎么会有人专门问表字的。沈华年在心里默默地想。

  "宛珍。"她心中虽疑惑,却脱口而出。

  她是沈家这一辈唯一的女儿,一出生便是姜芸珂的宝贝疙瘩,到了年纪,沈家直接用了宛珍来做表字。

  宛若珍宝。

  不用想,付书同也知道这表字的意义。她不仅是沈家的珍宝,也是他的珍宝。

  黄浦路离此处有些远,二人过去需乘有轨电车。饭店就在外滩,可以直接看见黄浦江,二人坐了半小时电车,到饭店后挑了个靠窗的位置落座。

  付书同绅士地替她拉开椅子,等她坐下后自己才坐。

  店内有人拉着小提琴,咖啡香气从周围扑面而来,混合着奶油的甜味,让人仿佛置身于中世纪的欧洲。

  十里洋场倒是名不虚传。

  沈华兴带她喝过咖啡,不过在她印象中没有任何关于好喝的记忆,只好奇这世间为何会有人喝得惯这样苦的东西。

  服务生递来酒水单,她简单看看,随后将决策权交给了付书同。

  ”既然是请你,理应由你来点的。”她说着,将单子交给她。

  知晓她喝不了太苦,他便要了杯加奶加糖的,自己要了摩卡。

  等待的功夫,付书同看着她,想说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视野开阔,窗外是一览无余的江景,沈华年看着窗外发呆,觉着无聊,便要了两份报纸,递给他一份。

  “你也有读报的习惯吗。”付书同接过报,有些好奇地看向她。

  她什么样他最清楚,但这样问才能不让人生疑。

  沈华年将视线从一排排密集的文字中移开,眉眼间带上温婉的笑,点头答:”我小时候,哥哥常带报纸回来教我读,读着读着便习惯了。”

  这话头持续没多久,咖啡上来,沈华年又让服务生添了两道甜食,她心绪不宁地用瓷勺搅动着冒热气的咖啡,片刻后终于开口。

  “和林家退婚的事,是你亲自去说的吧。”她看着他,眼波流转。

  付书同心中一惊,当时忘了和他说这事要统一口供。对沈华年来讲,自己哥哥帮忙会减少些心理负担。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他放下咖啡杯,语气温和,并无半点质问之意。

  “前几日在我哥哥那儿,同他去长城时无意间提起的。”

  沈华年对眼前这人越来越捉摸不透,他和自己相识不过半月有余,却帮了自己这么多忙,到底是为什么。

  “前些日子去山西办事,正巧去的是林家,聊着聊着便谈起这事,我顺带插了一嘴,帮个忙而已。”付书同看透了她眼中的疑惑,笑着答。

  沈华年点头,垂眸继续喝咖啡。

  “怎么样,这类喝得还习惯吗。”他见她喝,便关心地问。

  若是还觉着苦,下次便不带她喝咖啡了,换个甜些的。

  沈华年喝完,拿起餐巾擦了擦嘴,片刻后回他:“这个和我哥哥带回来的完全不一样,要甜许多。”

  这是自然。沈华兴给她喝的是无糖无奶的纯咖啡,论谁喝了都会觉得苦。

  付书同看着,眉眼不自觉弯成月亮状:“喜欢吗,喜欢下次还带你来。”

  坐在他对面的人此刻有些不好意思,却摇头:“这个虽然要甜一些,但我喝不惯这种…”

  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如果她真能喝得惯,他也不会让她请咖啡了。

  “是我的问题。不知沈小姐是否喜爱甜食,若喜欢,挑个时间,我带你去探花楼。”

  她当然喜欢甜的,前世她最爱的便是杏花坊的甜食,还缠着付书同隔三岔五买一次,短暂的迟疑后,他依旧看见沈华年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提到杏花坊,她睁圆双眼,透露出高兴:“我早听说了杏花坊,前段时间便想去尝尝味道,但…但我不认路,朋友也不认路,就打算在上海多逛逛,等熟一点再去。”

  计划便只能停留在脑中。

  现下有他带路,也能早些解解腹中的馋虫,二人便约定下来,等到下个礼拜有空时,一起去杏花坊。

  他们回去时正巧赶上电车,没等太久,因为自己还需出校门一趟,付书同便和沈华年在学校门口作别。他走后,她也没急着回去,同张沅去了红楼前接手情报,安全完成任务后才随意找了家饭店外带了晚饭才回去。

  回去时天已经黑尽,好在沈华年住的那栋楼周围都有路灯,虽然光线暗了些,但照明足够了。

  正真的难题是迎接她们的楼道。

  灯已经坏了好一段时间,却没人修,住户就这样习惯性地摸着黑上楼下楼。

  打开大铁门后,沈华年熟练地从包里翻出手电,摁了好几下却发现没动静,这才反应过来手电没电了。张沅平日里上下学都同沈华年一起,没准备手电,二人望着漆黑的楼道口,面面相觑。

  “看样子我们今天只能摸黑回去了。”张沅无奈叹了口气。

  这些小事,专门告诉沈华兴也没有必要,自己不会换灯泡,但可以换手电。

  “没办法,明天下课准备个新手电吧。”沈华年一边说,一边拉着张沅往楼上走。

  这小洋楼已有些年头了,楼梯陡,每一梯的高度还有细微差别,平时有手电照明稍微注意就好,可今日这楼梯间黑漆漆的,难免会绊人。

  走到最后一步楼梯时,沈华年惯性按照上一步的楼梯高度抬脚,却猝不及防在黑暗中被绊了一跤。

  察觉到身边的人向下倒去,张沅将她扶起来,问:“没事吧,有没有扭到。”

  沈华年捂着脚踝,声音颤抖地回话:“扭到脚踝了,疼。”

  一楼没光,到了二楼沈华年才发现不仅扭到了脚踝,还被不知从哪儿来的玻璃碎片划伤了,洁白的小腿肚上添了道细长的伤口。

  回房后,张沅提来一个小药盒递给沈华年,对她说:“里面有红花油,碘酒和干净的棉布条,先处理一下。你的脚已经肿了,明天需要我帮你向先生告假吗?”

  沈华年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将受伤的腿搭在不远处的床尾凳上,一面拿棉棒沾上碘酒处理伤口一面说:“不用的,一点小伤而已。”

  得到答复,张沅没再说话。

  本以为睡一觉脚便不会再影响走路,次日起来时沈华年却发现这脚肿得愈发厉害,疼得也愈发厉害,无奈之下,只得请张沅帮忙向赵书仪告假。

  这下子沈华年倒多得了一日清闲。

  脚还肿着,去哪都不方便,沈华年便搬了凳子坐在窗边处理必要的文件,累了就低头看看楼下的行人,倒也不觉得无聊。

  在窗边坐了一两个小时,沈华年望着楼下,却看见个熟悉的身影。

  他来了。

  在她看下去的同一刻,楼下的付书同也适时抬头看她。

  沈华年心里一暖,每一次,不管是她什么时候看他,他都能恰好接住她的目光。那目光极为礼貌,沈华年与他对视,感受不到任何非分的意思。

  房子接近闹市区,白天吵,楼上的听不清楼下的说话,付书同朝她比着手势,示意自己要带人进来。

  他知沈华年腿脚不便,便提前向张沅要了钥匙,联系上换灯泡的师傅后便向沈华年的住处来。

  她以为他是要来家里,便一瘸一拐地走到门边听动静,还犹豫要不要开门,等了许久却发现他并未上楼,一直待在一楼和师傅商量着换灯泡的事。

  反正在家干坐着也无聊,沈华年将钥匙带上,换了双宽松的,便于行走的拖鞋,将门一关,下楼去找他。

  付书同原本全神贯注地看着师傅换灯泡,见她一瘸一拐走下来,习惯性伸手去扶她。

  “怎么还下来了,不待在家好好养伤。”付书同护她走下台阶,温柔一笑。

  沈华年看了眼正在更换的灯泡,又转头看他,眼底含满笑意:“在家无聊,便下来看看。”

  他的出现就像平静湖面上的漩涡,沈华年被这漩涡裹挟,渐渐陷入其中,无法脱离。

  付书同怕她伤着的脚久站会疼,便让她站在第一级台阶上,利用这个高度差斜着靠在自己肩膀上。

  二人的距离再次进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沈华年放松受伤那只脚,借力靠在他肩头,忽然转头笑着问他:“你是怎么知道我脚受伤了,从我朋友那儿听的吗。”

  付书同为了方便她靠,特地往左斜着身子,听见这话,点了点头。

  二人的距离进得不能再进,付书同的耳边传来她温热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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