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明樱可有可无,被他牵着走,路过一个红灯路口的时候,关明樱忽然道:“我总觉得我每次出国都在吃中国事物。”
霍成允笑起来,蹭了蹭她的秀致的鼻尖:“所以你得出了什么结论?要入乡随俗,跟着英国人吃英国菜?”
关明樱看了他一眼,立刻道:“No,我的感悟是英国菜真的很难吃。”
汤包店的老板是一位英籍华裔,并不会讲中文。落座后,他拿着菜单过来供他们点餐。关明樱的英语十分稀巴烂,认不出水煎包,直接将菜单丢给了霍成允。老板站在一旁,看了他们一阵,忽然道:“Miss Guan”
关明樱转过头去看他,他却又打量了一阵霍成允,笑了起来:“Six years pass,still you are together.”(六年过去了,你们还在一起。”
霍成允向他微笑:“but boyfriend has become husband.”(但男朋友已经变成了丈夫。”老板笑起来,接下来送餐的时候还送给了他们一朵插在玻璃瓶中的玫瑰花。
难得有人同她提起那段被她遗忘了的记忆,关明樱忽然就来了精神,她微微挺直腰背,用自己那勉勉强强的口语和老板交流。她问老板,她和霍成允上一次来汤包店是什么时候。
老板想了一阵,有些不确定地说,大约是六七年前的夏天。当时他们似乎吵了架,霍成允点餐的时候问她要些什么,她都不肯回答。俊男靓女惹人注目,惹得许多人围观。
老板最后说,他很高兴见到他们还在一起。关明樱有些腼腆地向这位热情的华人大叔致谢,转过头,打量着自己坐在自己身边的英俊男人,忽然想起了另一件事:“当时我申请英国学校的时候,你总是表现得很不开心。”
“没错。”他坦然承认,“我希望你离我近一些。”他这样坦然地承认,倒让关明樱一时间有些失语。她看着那双深沉的黑色眼睛,觉得自己好像有很多的话想说,但突然之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想到,也许少女时她应该跟着任晗多看几本言情小说的。她既不懂得什么是爱,也不懂得自己到底爱不爱,更不知道要怎么去回应爱。
可她确实希望面前的这个男人不要因为她而不快乐。这就是爱么?
作者有话要说: [1]引用自狄更斯《双城记》
第20章
回酒店后,关明樱难得想起要给关太太打个电话。伦敦时间的晚上十点,是北京时间的几点来着?她在心里盘算着这个问题,电话那头却已经接通了。关明桢打了个呵欠,非常随意地问了一句“喂,哪位?”
他昨晚睡觉的时候一定没有开加湿器,刚睡醒,带着一点鼻音。关明樱将手机放在面前,开了免提。这些年智能手机的屏幕越做越大,拿在手里让人嫌弃重得很。
“是我,明樱。电话又不是不会显示来电号码。”关明樱沉默片刻,皱着眉拆穿他。
关明桢那边大约是被她气得不轻,缓了半天才有些不耐烦地问她:“那请问关大小姐清晨六点钟打电话扰人清梦,有何赐教?”
她曲着腿坐在酒店的大床上,窗外,泰晤士河的夜景就像电影里那样美丽,带着灯光的塔桥,映在玻璃上,照亮了窗户上的雾。
她百无聊赖地说:“只是和爸爸妈妈说一声,我和霍成允出国旅游了。”她六岁时就有了自己的护照,到十六岁第一次独身到剑桥郡找霍成允玩的时候,护照已经盖满了签证的章。出国旅游对于关明樱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并不需要专程向父母报备。
但她就是在某个瞬间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同家里人联系了。从前关明樱也不能算是一个恋家的孩子,在那幢老宅之外,有更多吸引她的天地。
“比如你的霍成允。”任晗刻薄的玩笑话又忽然在她的耳边响起,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想要去反驳任晗,但回过神来,只有电话里关明桢隐含怒气的声音:“你怎么又和他出国去了?”
她反问关明桢:“为什么不行。”
关明桢在电话那头呵地笑了一声,有那么一阵没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小时候和关明桢这个比自己大了五岁的哥哥相处得并不和睦,她曾将他写给校花的情书摆上过全家的饭桌,关明桢也没少藉着各种名头往死里整她。
“行了,你待会儿告诉妈妈,我打过电话了。”关明樱说着就要挂断电话,关明桢却突然叫住了她。
“又怎么了?”关明樱问。
门咔哒一声。侍应生刚才敲门来拿他们的脏衣服去干洗,不小心将霍成允放在口袋里的手表一同拿走了。霍成允走进来,看见她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一声,问她:“在做什么?”
关明桢转头挂断了电话。关明樱愣了一下,看着黑下去的手机屏幕,比了个中指。
霍成允坐到床边,用宽大的手掌圈住了她的指尖。关明樱下床走到床边,拉下窗帘,遮住窗外的花花世界,回过头仍觉得生气:“和一头猪打了电话。”
霍成允笑起来,低下头亲了亲关明樱的头发。她晚上用玫瑰香波洗过头发,发丝间还残余着一缕若有若无的玫瑰幽香。她是他的玫瑰花,是他在B612上等待了一百年才等到的奇迹。
他是如此地爱她。
关明樱想起他的手表,问他:“拿到了吗?”得到肯定的回复后她才松了一口气,又举起手机向他显摆:“我买到过夜火车的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