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我都不计较了,谁让我当他是哥们呢?我觉得陈宫变了一个人,他不是以前的他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地淡薄了。
当初我们没来深圳之前,在家乡小城的街道上出双入对地游荡,像两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那时我们的心是连着的。我们玩累了玩饿了去偷商店的东西吃,被发现后手拉着手发疯似地逃跑;我们弄了两把玩具刀半夜里在街上打劫,由于没有经验打劫了一个地痞,地皮要报复一个电话叫来了十几个同行,结果我们被他们打劫了,衣服被扒得只剩下一条内内,不得不在桥洞里窝了后半夜。
还有我们一起去约会女网友,不幸上当了,被人放了鸽子,这还不算,回来的路上还遇了车祸,一辆农村进城卖瓜的三轮车把我们撞进了路边的地沟里。那个时候我们的信念是,点再背也不怨社会,命再苦也不怪政府。我们活得多么快乐!
那些难能可贵的快乐,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慢慢慢慢地不见了。就像那些轻盈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知飘到天涯哪个海角了。我们在深圳打工,深圳生活,世俗的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却不能改变世俗的世界。心中仅存的那点美好,我真的不想亲手去抹掉它。
胖妞离开我以后,我开始独守空房了。陈宫的渐渐冷淡,让我感到自己似乎成了个没人理的孤家寡人。这个时候陈宫倒了白班,我倒了夜班,我觉得很痛苦。我是个不善长熬夜的人,熬夜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好处。也许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加班费高。如果身体毁了,要那么多钱干嘛?因此我对夜班厌恶之极。
不过,我也不那么着急上白班。
因为小丁姑娘也在上夜班。我可以有更多次机会看到她的身影。每次小丁姑娘留给我的总是身影。我也尝试过正眼看她,见她走过来了,我就扮成路人甲迎上去,四只眼睛相对时,我这张不争气的脸总是未羞先红。与此同时,内心紧张得不行,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一样。
我对自己承诺过百次不要再暗恋她,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胖妞不在的日子里,我又总是枕着她的名子入眠。如果不是念着她的名子而睡,那么我的梦就不会很香甜。
我想我真是走火入魔了,也许人生之苦,就在于所求不得吧。
失去了胖妞,我的房间里充满了寂寞的空气。寂寞真不是个好词儿,它让人心里空虚得没底没沿儿。陈宫还是一如往常岔三隔五地把他的女伴往家里带。家是我们两个的家,他有这个权利。我以前和胖妞还不是天天粘在这儿。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陈宫的女朋友。陈宫的女友唤作冬瓜,人长得却像黄瓜一样瘦;不算丑,也说不上漂亮,一般般吧。我发现陈宫所交的所有女朋友里没一个长得好看的,或者说,没一个长得像小丁姑娘那么好看的。
陈宫每换一个女友就会向我保证一定会比上一个漂亮,可是换来换去,越换越不怎么地。冬瓜是个狐狸精样的女孩,和大多数长得不好看又想出风头的女孩子一样,尽量把自己打扮得特别妖艳,但是这种妖艳反而使她们显得更加得难以入眼。
我和陈宫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因此他卧室发出哪怕一丁点慎微的声音我都能够捕捉的到。我不是故意要去捕捉的,这意思是偷听,我是他哥们,我不干这个。不过我也真是没办法,每次他跟冬瓜做好事的时候,冬瓜的声音就会此起彼伏,像是一波一波的驴叫,直接钻进我的耳朵,防不胜防,不听都不行了。
冬瓜的声音,有时候我听出了恶心,有时候我听出了撩人,恶心的时候我就用被子蒙住头或是找些棉球把耳孔塞住;我感觉自己像一块干涸的田地在渴求雨水的滋润。这个时候我想胖妞,特别特别地想她,如果她在我身边,那就万事大吉了。
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我不会狗急跳墙地把冬瓜赶走。事实上,我也赶不走。这个女孩很难招惹,陈宫都有些怯她,我身为局外人,更是束手无策了。其实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她经常在我们家里烧饭,她烧的饭,诚实地讲,非常难吃。
我们三人有时候围一桌吃饭,冬瓜还假装热情地给我夹这夹那,还说什么别客气了吃吃吃,我心想,她真没把自己当外人看。我吃她烧的菜,真个是味同嚼蜡――也不能这么说,有时她会放很多盐,放很多很多盐,把菜弄得巨咸无比。甚至有时候,盐在她手里不是调味品,成了主菜了,她的想象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有几次,我还梦到这副情景,陈宫的女友,笑脸如花的冬瓜,在饭桌上不住地让我:“吕树吃盐,吕树吃盐。”以后她再让我吃盐,我会觉得比让我吃人还要可怕。后来我向陈宫提起我的不快,我绕着弯儿说:“三个人一起住,有时候真的很麻烦。”陈宫似乎没听懂:“是么,很麻烦啊?”
“你知道,胖妞走了之后,我是一个人。”
“不是还有我和冬瓜嘛。”
“我的意思是,你们俩的感情怎么样?”
“还行,你想说什么?”
“你上班去吧。”
此事不了了之。有回陈宫无意间问我说起是不是该找个伴了,我心不在焉地说是啊是啊你给我介绍一个吧,陈宫说我才不喜欢惨合你的事呢,你爱找不找。我很生气,第一次跟陈宫翻了脸,我说:“你的冬瓜真的很令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