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归凝十七岁。
大哥归冰考中了进士,荣归故里时,归家将爆竹铺满了一条整整十里的长街。当晚,由二哥归凛主持,全家大宴宾客。整个城里,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流氓乞丐,只要路过了归家的门,就可以进来吃一顿——因为归家有喜,因为归家不差钱。
其实,归冰并不需要考中进士也可以入朝做官。这是赵氏王朝的开国先祖偷偷向归家人许下的承诺:由归家人世袭厚禄高官,保归家人永世荣华富贵。
但是,归冰身为家中长子,是一个很要强的人,不愿自己的官职来路不正,他要凭真本事考进王都去。而他终于是考成了,这对全家人来说,如何不是锦上添花之大喜?
可是这场被无数人称道了许久的晚宴,归凝没有参加。
她为什么没去呢?因为二哥说了:你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怎能抛头露面?
归凝依稀记得,他还说了些别的话,但她已不太记得了,大约总不过是“我们大户人家,比不得那些乡野丫头”、“你是千金小姐,不可不自重”之类的吧。
于是那天晚上,在不远处几乎要掀翻了天幕的欢声笑语的掩护下,归凝脚尖随意地一点,轻轻巧巧地翻越了归府的围墙。
归凝喜欢黑夜,漆黑的夜晚,让她觉得很轻盈。
足尖落在屋瓦之上,又薄又脆的瓦片却没发出半点声音,连栖息在屋檐下的燕子都没注意到的时候,归凝的身体已经重新腾飞而起,落在下一个屋宇的最高处。
从很久以前,归凝的武功就已超过了比她更早开始练武的两个哥哥,在他们苦练着上树不踩断树枝的轻功时,归凝已经能踏雪无痕。
浓浓的夜色里,她是一只翩飞的蝶。
天高地广,何必停留?
她不喜欢归家。这个“武功天下第一”、“财富天下第一”的地方,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家世,于她而言,不过是牢笼。她有一双很好的眼睛,十岁的时候,她发出的玄蝶就能割断十丈外用蚕丝悬着的一片柳叶,自然不会看不清两个兄长每日看她时,眼里汹涌的嫉妒鄙夷的神色。
从前,他们会说:“女孩子家家的,练这些打打杀杀的玩意儿做什么?”
后来,当他们发现归凝的武功已远远在他们之上时,他们不再劝归凝放弃练武,而是说:“你终归是要嫁人的,玄蝶,是咱们归家的绝技,当然是传给归家人——你离了这个家门,还能算归家人吗?”
他们总是有许许多多的问题要归凝回答,可是归凝不想回答,她只想笑。
所以她翻出围墙——又有谁能阻得了她呢?
她不喜欢回家,于是她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山,淌过很多河,所有的一切里,她最喜欢桃花。
那一天,她从借住的农家小院里走出来,满满一树的桃花就那样扎眼地开着。这是她见过的,最高、最大的一株桃树。满树的花儿,开得那样鲜艳,旁若无人、随心所欲地盛放着,看得归凝走不动步。
可是一阵风吹来,呼啦一下,无数桃花的花瓣就从树上吹落了,它们打着旋儿,在风里转,不过片刻的功夫,就要零落到泥地里去了。
归凝忽然不忍心。不忍心这样美丽的事物,就这么被风裹挟着,身不由己地落入泥尘。
于是她扬起了手。
她的衣袋里有绣花针,是她借宿人家的大娘托她进城买的。她到了店里,才知道原来绣花针也有那么多品类、大小,她不知道大娘想要的是哪一种,于是每一种都买了好几根。因而此刻她手里有很多根绣花针。
她扬起了手,绣花针就飞出去,一根、一根地,穿过漫天飞舞的花瓣,将它们原封不动的,钉回它们原本生长的位置去。
有些花儿已经几乎要落地了,她就伸掌一托。内力过处,平地起风,她飞身而起,人还在半空,就旋身发针。
细细的针,小心翼翼地衔着脆弱的花瓣,最后分毫不差地落到花蒂之上。
一树的花,就这样被她一朵一朵地还原,直到最后一片花瓣飘在她眼前时,她一模衣袋——已经没有针了。
功败垂成,她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怅然,就好像她追逐的真实、率性、自由,都不过是镜花水月,终于是要破碎的。
可是,在那一片落花即将飘落泥中的刹那,归凝的耳边听到极细极细的“嗖”的一声,有什么东西飞快地在她眼前飞过,穿过最后一片花瓣,将它钉回了桃树上它原来的位置。
归凝惊讶回头,身后不远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站了一个人。
那人穿着随意,一身粗糙的布衣,已经被洗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腰上挂了一个小布包,里面盛了大半袋瓜子。看见归凝回头,他两只手噼里啪啦的,开始用力地鼓掌,那双手上本来沾满了瓜子屑,被他这么一拍,登时四散飞扬,惹得他打了一个刁钻的喷嚏,模样甚是滑稽。
归凝在回头之前就已发现,代替她的绣花针把最后一片花瓣钉回去的,是一枚又细又尖的瓜子壳。她带着一身极速流转的内力、满腔的警惕、暗扣的玄蝶回头,却不料,看到的是一个被喷嚏打红了一张脸的窘人。
那时候,桃花开得正盛,清风拂来,那一树桃花却一片花瓣也未落,在日光下摇摇曳曳。归凝看到那人抬起了头,对她行了一礼,嗓音清澈,认认真真地道:“大侠这手‘千树万树桃花开’的功夫,准头、力道、身法,无一不是登峰造极,这中原大地上,没人比你更厉害了吧?”
归凝有些意外,既意外他称她为“大侠”,而不是“姑娘”、“娘子”,又意外他说的话。有些不确定似的,她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他的一张脸上铺满了阳光,“尊驾的武功,一定是天下第一。”
第87章 地久天长
归凝与他共行了十日。
第一天,归凝要去看苍山上的桃花,他陪她去了。
第二天,归凝听说城里的万大镖头办寿宴,很是热闹,两人急急忙忙地置办了一份寿礼,赶着去了。
第三天,无所事事,在街边散步,顺手捉了两个手脚不干净的小毛贼。
第四天,归凝总算接到了一份委托,帮人送一封要紧的信件,三两银子。旅费有了着落,归凝很高兴。他在一旁看着,很是不解:“你武功这么高,为什么还要做这些帮人跑腿的小事?”归凝道:“武功再高,也得吃饭呐。这两天,米价又涨了!”
送信的路上不怎么太平,前前后后有三波人来抢。看来,那确实是一封很要紧的信件了。不过来的人虽多,没什么厉害的角色,全被归凝随手打发了。不过有一点很是有趣,和归凝同行的他一看就武功极高,可是不管来什么人,他都抱臂在一旁站着,全然没有一丝一毫趁机露一手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打算。归凝问起来后,他道:“你想要我帮忙吗?”归凝很干脆地道:“不想。”他笑道:“那不就得了。”
送信来回用了四天,到第九天上,他们又重新回到苍山踏青。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子,打到了草丛里的一只野鸡,原地烤了给归凝吃。他厨艺普通,不过那一手飞石打鸡,是很高明的暗器功夫。然而他从没有提起过自己的师承来历,甚至没有告诉过归凝他的姓名,归凝只管吃鸡,也不问。
第十天,归凝听说是当地的一个节日,晚间有庙会,还有放水灯的活动。也许因为向他们介绍这个日子的人正是贩卖烛火的小贩,因此对于放水灯的事说得格外详尽。据他所说,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有放水灯的传统,在亲手叠的纸船上点一支蜡烛,让它顺着水飘出去,纸船飘得越远,命途就越顺。他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瞟着他们两人,补充了一句:如果是男女共放的水灯,还能保佑姻缘美满、地久天长呢。
是吗?归凝想,要让纸船飘得远有什么难的?只要放船的时候手上带点内力,就能把小小的纸船推出很远很远。她心里头已经有了作弊的法子,才决定要拉他凑一凑这个热闹。他答应得很爽快。
归凝平日里不爱妆饰,连新衣都很少花钱去买。那一天,不知为何,她与他约定了晚上一起放水灯的地点后,独自一人拐进了胭脂和首饰铺子。她对当下时新的妆容懂得不多,向老板娘请教。老板娘帮她上了妆,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天,感叹道:“这是哪来的仙女哦!姑娘,你出门可得小心着,你这脸蛋儿,玉皇大帝看了都得心痒痒哟!”
归凝往日从不在意别人对她容貌的评价,这一日,却莫名高兴。她兴高采烈地,掐着点儿去与他约定的河畔,那里已有了不少放水灯的人,可是没有他。
明月高悬,河中烛光点点,飘满了众人放的水灯,好像整个天幕的星辉此刻都汇聚在一条小小的河中。载满祈愿的纸船飘飘摇摇,一直绵延到无穷远处。归凝在河边站了整整一夜,他自始至终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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