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德国史纲_孙炳辉、郑寅达【完结】(16)

  深受英法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有识之士,强烈地意识到,“当时历史环境除 了提供走向资产阶级国家的出路之外,再没有达到民族复兴的别的出路。” 统治阶级中的一些明智者也看到,照旧维持农奴制的统治,非但不能使德意 志摆脱拿破仑的压迫,而且也无法挽救容克政治的破产。贵族骑士施泰因告 诫:“如果国家要想在迅速改变的世界中保存自己,就必须对封建秩序进行 改革。”开明容克哈登堡直接上书普王,呼吁“必须从上面做法国已经从下 面做了的事。”

  拿破仑关心战争赔款的兑现、军税的收入以及拆散有可能结成的俄奥普 君主同盟,不希望普鲁士等邦国破产,因而也支持改革。况且在他占领和控 制的华沙公国、威斯特伐利亚王国和莱茵联邦早已实行废除农奴制的资产阶 级改革了。

  总之,来自下层和上层的压力,内部和外部的因素,使德意志各邦政府 不得不实行自上而下的农奴制改革,以便一方面利用农民来反拿破仑的压 迫,防止国家覆亡,另一方面稳定国内局势,挽救大土地所有制,巩固摇摇 欲坠的容克统治。1808 年在巴伐利亚、1812 年在拿骚、1817 年在符腾堡、

  1820 年在黑森—达姆斯塔特和巴登、1821 年在库尔格辛等都废除了农奴制。 其中,以普鲁士的改革时间最早、内容最典型、影响最深远。

  施泰因改革

  1806 年以后,普鲁士虽缩回到了易北河以东旧有的保有地,但在全德邦 国中,它毕竟是对法国依附性较少的独立王国。因此,在德意志的爱国者心 目中,它具有民族主义的道义上的优势。一大批有较高文化素养的爱国志士 直奔那里,共商民族独立和振兴国家大计。普鲁士成了全德争取民族自由、 变革旧制的中心。实际上,19 世纪初普鲁士的资产阶级改革,正是德意志民 族共同创造的业绩。活跃在普鲁士土地上的优秀人物,不论是思想家费希特、 黑格尔,军事改革家格奈森瑙、沙恩霍斯特,还是政治改革家施泰因、哈登 堡,他们都不是普鲁士人。

  卡尔·冯·施泰因男爵(1757—1831)来自西部德意志,帝国骑士出身。

  他较早接受英法资产阶级思想,潜心研究法国的启蒙思想以及康德和费希特 的哲学。1786—1787 年去英国旅行,深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影响,对资 本主义的政治、经济体制有了较深刻的了解。这使他比易北河以东那些抱残 守缺的容克更能适应新时代的潮流。施泰因在格廷根大学主修法律,毕业后 出任普鲁士的官吏,先是被任命为威斯特伐利亚矿山的最高领导、高级矿业 顾问,后出任莱茵——威斯特伐利亚议院议长。1804—1807 年担任普鲁士税 务工商大臣。因力主改革一度被革职。提尔西特和约签订后,1807 年 9 月被 普王任命为首相。

  施泰因改革的基本思想是,变以等级出身为基础的君主专制国家为以阶 级(财产)为基础的现代立宪国家,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是,把君主的臣 民变成真正的国家公民。施泰因首先着力于废除人身依附关系,解放农民。 早在 1799—1805 年间,普鲁士就在皇家领地上实施了解放农民的改革,但私 人领地上的农民解放为数极少。施泰因格外憎恨易北河以东的容克对农民的 残酷压榨,谴责那里的贵族宫殿是“虎狼之窟,这些虎狼把周围的一切糟蹋

  殆尽,自己置身于墓穴一样死寂的环境中洋洋自得。”1807 年 10 月 9 日, 施泰因颁布一项法令——《关于放宽土地占有的条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 及农村居民的人身关系》,史称“十月敕令”。法令规定,废除一切人身隶 属关系,世袭的、非世袭的及契约的依附关系一概取消。宣布自 1810 年圣马 丁节(11 月 11 日)起,再不允许存在庄园农民的隶属关系,整个普鲁士王 国从此“只有自由人”,农民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可以离开土地自由选择 职业和结婚等。法令同时确认,贵族、地主、市民、农民均可自由经营工商 业,撤销对土地自由处理的一切限制,市民和农民可以购置庄园的地产。

  为了扶植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刺激庄园地产的资本化,确保农业改 革顺利进行,施泰因又着手进行市政改革。1808 年 11 月 19 日发布了《普 鲁士王国各城市法规》,规定:城市有自治权,有财政、教育和公共事务管 理权,国家只保留对城市的最高监督权、司法权和部分警察权;城市的行政 中心是市议会,议员由市民无记名投票选出。按法规确定,年收入在 150 塔 勒(大城市为 200 塔勒)的市民就有选举权。这就摒弃了以出身决定人的社 会地位的封建等级观念,确认了以财产和收入决定人的社会地位的资产阶级 法则。根据法规要求,1809 年 4 月,柏林举行首次普选,15.6 万居民中有

  1.1 万人参加选举,选出的议员 102 名均为有产者阶级。工商业资产阶级开 始执掌城市的权力,封建行会受到严重的削弱。施泰因甚至准备把这一改革 推向农村,实行乡村自治,后因被解职未能实现。

  国家行政改革,是施泰因采取的第三个行动。国家机关的瘫痪状态和政

  治的黑暗混乱局面,使施泰因深感必须革除贵族专权的行政管理制度。

  1808 年 11 月 24 日,他发布一个《改善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的规章》。 据此,取消国王内阁,解散总管理局,成立内务、财政、外交、军政、司法 五个部,负责国家事务,还计划在五个部之上设立一个国务院作为最高的行 政机关,国务院任命各省省长。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