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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风雨人生_朱洪【完结】(99)

  问过其他人问题后,朱隽检察官宣布陈独秀法庭审问结论,说:“史托两派不同的地方……

  都是内部问题……

  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

  所以被告负有两个责任(一)组织左派反对派他是主脑,所以无论宣传命令,他都要负责,被告个人之言论著述,当然亦要负责。

  (二)宣传部分,他们有一个系统,向一个目标进行,著作很多,被告当然亦要负责……

  综合所述被告实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及第二条第二款。

  下午1时45分,朱隽才宣布完毕。

  胡善问:“是否尚有抗辩?”陈独秀说:“有抗辩。

  他接着说:“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

  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

  旁听席上传出一阵阵哄笑声。

  陈独秀将他反对国民党、反对国民政府三点理由详细地陈述了一遍后,说:“检查官之控告,根本不能成立,应请庭上宣判无罪。

  这时,章士钊律师起身为陈独秀辩护,他认为陈独秀,第一,言论无罪;第二,行动无罪;第三,说叛国危害民国罪没有根据。

  审判长问陈独秀与斯大林干部派何意见时,陈“惨然不答并求审判长勿复进叩党事,致陷彼于自作侦探之嫌”。

  章士钊说,陈独秀“不得视为表里如一,首尾一贯之共产党……

  托洛茨基派多一人,即斯大林派少一人,斯大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

  考虑陈独秀的苦心,章士钊补充说:“此义陈独秀必不自承。

  最后他说:“应请审判长依据法文,谕之无罪,以保全读书种子,着重言论自由,恪守法条之精神,省释无辜之系累。

  章士钊辩护词洋洋几千言,辩护时间达53分钟。

  章士钊发言一结束,陈独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诉为准。

  台下哗然,赞成的称:“凤骨嶙峋”,“法庭审讯史上的新记录。

  “想当英雄豪杰”,也有人摇头。

  下午6时35分,法庭辩论结束了。

  6天后,即4月26日下午2时,宣判的最后时刻来到了。

  “陈独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13年。

  褫夺公权13年……不知什么时候,法庭内一片安静,朱隽宣判结束了。

  突然,陈独秀吼道:“裁决不公,我要上诉!”彭述之、王子平、何阿芳等人也一起喊冤。

  公审(2)

  一时律师、旁听席上人也纷纷叫道:“判得太重。

  胡善立即宣布:“宣判结束,退庭。

  被斯诺称为滑稽戏一样的公审陈彭案结束了。

  中央苏区《红色中华》载文评论:“陈托取消派跪在国民党法庭面前如此讨饶,所以保住了性命。

  老虎桥监狱(1)

  判刑后,陈独秀等人被关押到江苏第一监狱。

  江苏第一监狱在南京老虎桥45号,呈正方形,占地面积41925平方米,直属司法部管辖的普通监狱,主要关押刑事犯。

  牛兰被判无期徒刑后,和夫人也关在这里。

  陈独秀被关押在一间单人牢房里。

  典狱长告诉他:“住单人房间是优待,但你是政治犯,不准亲友探监。

  陈独秀问:“能否写信?”典狱长摇头。

  “读书看报呢?”典狱长又摇头。

  陈独秀很生气,但不好发作。

  1933年5月27日,陈独秀接到判决书,开始准备“上诉状”,用了半个多月,陆陆续续写了5000字。

  写完“上诉状”,请律师蒋士豪转交章士钊代呈。

  一天,陈独秀写了一封信,想请汪氏叔侄来南京狱中探望他。

  此时汪孟邹在长沙,汪原放在上海。

  典狱长不同意,说:“上方有命令,不准给犯人转信。

  陈独秀发脾气说:“这是什么黑暗社会,连封建社会、奴隶社会也不如。

  中午陈独秀没有吃饭,狱卒来劝他,他说:“不让我通信,我饿死好了。

  晚上陈独秀又没有吃饭。

  典狱长劝他说:“你要想开些,这是规定,不是我能作得了主的。

  陈独秀头晕眼花,垂下眼皮,摇了摇头。

  第二天一整天,陈独秀又没有吃饭,脸成菜色,蜷曲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典狱长慌了,和上面商量,只好同意陈独秀写信。

  一接到信,汪原放就来了。

  他说:“叔叔在报上看到你吃了官司,他说这一回仲翁的性命一定难保了。

  还好,你的命大,总算捡了一条命。

  陈独秀判刑后,亚东图书馆出了一本《陈案书状汇录》,陈独秀见收进了《起诉书》、《辩诉状》、《辩护词》、《判决书》、《章士钊答中央日报记者》等材料,笑着说:“你们费了不少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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