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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册_高阳【第一部完结】(39)

  上就砍。但就在利刃加颈的刹那,他变了主意,收足腰刀,吩咐亲兵将孙大捆了起来,

  移送大庾县办罪。

  这倒也是正办。只是随带的队伍,蛮不讲理,纷纷向游击去陈诉,说是旗军因为与

  百姓争斗,为了一只鸭子,闹出命案,如果要旗军抵命,以后必受百姓欺侮,寸步难行

  了。因此,要求董游击无论如何耍摆“威风”出来。

  董游击不但答应了部下的要求,还听从了部下的设计,首先就把“威风”摆在苦主

  身上,说是孙大为了钟家吃官司,一切要归苦主招待。到坐堂问案那天,命案被告孙大

  是坐了轿子去的,自然,轿子是苦主所雇;入狱以后,又要苦主为孙大送牢饭,每天一

  只肥鸭,如果敢支吾一声,立刻就以白刃相向。

  另一方面大庾县知县,也受了胁迫;判的不是强取鸭子,致人死命,说是“索鸭必

  致争闹,疑于殴斗,故依律拟绞。”而以当时的赦例,绞刑可以不死,同时两条人命由

  孙大一人承当,陈报国竟能置身事外。这就是说,钟家弟兄,等于白死!不但白死,还

  要花钱供养凶手。

  汤斌得报,大为震怒。等公事报到,亲自提审;董游击的部下,与当地老百姓来看

  审,挤得水泄不通。

  一声“带原告”,只听钟家的亲属,哭声震天;上堂一问,除了叙述当时命案经过

  以外,又说,为了供养孙大,已卖掉两个亲生儿子。世间哪有这样的不平之事?要请

  “青天大人作主伸冤”!

  汤斌不置可否,先请董游击上堂问道:“一面是贵部,一面是百姓,你看人数多寡?

  万一发生殴斗,如何收场?”

  董游击一听这话,心里着慌,躬身答道:“请大人示下。”

  “士卒须受约束,不宜干预民政。请贵官将所部带回营地;千万注意纪律,倘滋事,

  本道断难回护。”

  汤斌是兵备道,下马治民,上马管军,职兼文武,而且大庚的义兵正被汤斌训练得

  生气勃勃;万一发生冲突,自己过境的少数人马,不是对手。即令事后能倚仗平南王的

  势力,找回面子,无论如何眼前亏是吃定了。因此董游击表现得很合作,把夹在老百姓

  当中看市孙大的士兵,都集中在一起,带队回营。

  就这一下,便令大庾百姓,心折无已。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等着看汤斌是如何大快

  人心地平反冤狱。

  “提孙大!”

  堂上一呼,阶下齐诺,把孙大从“班房”里提了出来;只见他起初傲然不以为意,

  等向堂下一望,顿显惊慌——一大家都明白,他仗的就是旗军的势;每次“过堂”都有

  人助威,如今同伴一个不见,自然气馁。

  问明姓名年籍,汤斌问道:“钟家兄弟,是你杀死的吗?”

  “是因为买鸭子起了争执,我一时失手伤人。”

  汤斌已把全案连件作所填的“尸格”,何处受伤,伤痕如何,缘何致命,都记熟在

  心里;这时不用检机案卷,便可洁问:“钟家老大,左乳下中枪,直透后心;这致命之

  伤是怎么来的?”

  孙大无法抵赖,依然这样回答:“是我一时失手。”

  “听你的供词,好像在跟人比武似的,左一个‘失手’,右一个‘失手’!我且问

  你钟家老大那时手中拿着什么东西?”

  “拿着一只鸭。”

  “照此说来是赤手空拳,并无武器?”

  孙大无法狡辩,只好答应一声:“我不曾细看。”

  “不曾细看,便是毫无防备;你一个毫无防备的人,把个赤手空拳的老百姓杀掉了,

  还说是‘失手’?”一说到这里,汤斌不提此事;问到第二条人命,“钟家老二是谁杀

  掉的?”

  “也是我一时失手。”

  “喔,又是你!你的‘失手’何其之多?”

  这句带着讥讽意味的话,鸦雀无声的老百姓听得明明白白,都高兴地笑了。

  “钟家老二尸身只有刀伤,莫非你是一手持枪,一手持刀,带着两样武器?”

  这一问把孙大问住了,低着头好久不响。

  “是陈报国是不是?说!”汤斌第一次动用了惊堂木。

  “是。”

  汤斌点点头,大声宣示:“案情已明,原告饬回,孙大收押,不准任何人接见,亦

  不得食用外送食物。听候本道提取陈报国到案,再行定罪。”

  这一宣布,等于是说要抓陈报国一起来抵命。堂下无不抚掌称快,交颂青天。但汤

  斌的处置却很慎重,第二天就离了南安,去见巡抚苏宏祖,提出两项要求,希望得到支

  持。

  “凶手有枪,死者空手,力不相敌,不能谓之争执斗殴。”汤斌的第一要求是:

  “凶手应依‘故杀’律定罪。”

  第二个要求是行文平南王府,要求将另一凶手陈报国交出来,归案讯办——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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