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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评传_仲侃【完结】(81)

  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康生得知藏书家傅惜华的书已经抄出被集中到文管处国子监藏书库,顾不得让人代劳,就赶紧驱车亲自前往。到了书库,这个衣冠楚楚的“大人物”,不顾温度低寒、空气污浊、尘土飞扬,也不怕里面是如何杂乱和肮脏,一屁股坐在一个破烂不堪的木箱上,亲自破捆挑书。尽管当时冻得喷嚏打个不停,鼻涕流个不止,但他还是那样专心致志的挑书。真象一个发现了财宝的贪得无厌的地主老财。下面就是他在

  这次挑书时的谈话记录:

  康生:这么多书都是傅惜华的吗?

  答;是,我们把其中的明刻版或较好的抄本选出来八百多种,这一大批还没有细看,估计还有不少好的。

  康生:这些也可以看看(选了两捆中的四种)。我还是先看你这书单上的书吧。其中有一种书,我在四九年看见过,是东安市场刘鸣可的,那时他要的价钱太高,在那儿摆了很久,后来又还给他了。四九年以后,我又追这部书,托了很多人找这部书也没找见。现在从这个书单里见到了。

  答:……可能这部书就是您四九年看到的那部书,傅惜华买去了。

  康生:很可能就是那部书。他这批东西有的很好,我过去未见到过,如明刻赏心亭本《欢喜冤家》十册,明刻消闲居刊本的《拍案惊奇》十六册,明刻的《浓清快史》六册,都是很少见的。我划“〇”的要找到,划“一”

  的一定要找到;画“〇”的重要,划“一”的更重要。……

  就这样,傅惜华的藏书经过红卫兵一抄,转而流人康生之手的时侯,所谓“破四旧”的“革命”也就完成了。在你手里是“四旧”,到我手里就为“四新”,你占有不如我占有,这就是康生的强盗逻辑!

  康生的占有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借条占有。这是康生在“文化大革命”前窃取文物的重要手段。

  那时他还不敢明目张胆地占有国家文物,因而总例行必要的手续,写个借条。康生经常以“借”的名义从北京图书馆拿走大量图书,可是只见惜不见还,最后,至死未还。图书如此,文物也是如此。一九五六年,故宫博物院在太和殿展出了一方唐代陶龟砚。被康生看中,说是“借”去看看。

  不仅久“借”不还,而且还将此砚编入康砚第五十三号,为康所有。这种唐代陶龟现留传下来的极少,国内外只有五件:河南上蔡县南唐墓出士文物中有过一件;日本有一件;康生处三件(包括他从故宫“借”走的这件在内)。这几方唐代陶龟砚,是说明我国砚史发展的重要文物,是无价之宝。

  一九五八年,康生以编砚史为名,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库房“借”走三方名砚。这三方名砚,是康生从文管处窃取的四十五方砚台中最好的。由于康生“久借不还”,不好人帐,国家文物局只好派人为康生办了调拨手续,

  归康所有了。

  第二,无偿占有。这是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窃取图书文物的主要手段。下面略举几例:(一)一九六九年七月八日,康生在文管处看到一本《百家姓》。他说:“你看这本《百家姓》很有意思,这是清朝搞的,我从前有一本,不知谁给拿走了,找不到了,这本我拿走了吧!”这样,这本清朝的《百家姓》就让康生白白拿走了。

  (二)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当康生去文管处询问傅惜华的藏书是否已经抄出时,突然在那里发现一本《石头记》,他说:“这部《石头记》是八十回的改写稿子,我拿回去看看!”这样,《石头记》也被白白拿走了。

  (三)一九七O 年五月二日,由康生打头阵,率领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陈伯达等人一起拥到文管处库房。他们象入了宝库,叶群和几个武夫争抢金银珠宝,康生、陈伯达则虎视着图书和文物。

  他们各自抢占了一摊。他们觉得在管理人员面前,有失首长身份,于是又假表谦让,当场互相赠送。最后各自带回,归己所有。这一次,库房的图书文物,几乎被他们洗劫一空。同月,北京市文物局请康生鉴别永定门外战国墓出土的一方象牙合印章的刻字,康生说:“取走看看”,从此之后,一直没有归还。

  (四)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康生陪同江青到文管处去进行劫掠。

  其间,江青两次提到康生送她的端砚和墨如何好,要求康生帮她选定藏书用章的篆体字。这次,又白拿走,批文物。

  (五)考古学家陈梦家收藏的中国文宇学的重要著录,被查抄后,送到北京市文管处。康生得知后,将大部分书籍取走不还。

  (六)著名古生物学家杨钟继珍藏的毛泽东同志于一九二一年写给他的

  亲笔信,“文化大革命”中,也被康生强行取走,至今下落不明。

  (七)一次,陈伯达从文管处劫走一件价值昂贵的青金石山子,康生得知后坚持也要一件。当时文管处库存已无此物,只好从外贸部门用一千三百五十元高价为他购进阿富汗青金石花瓶、青金石原料石山子各一件。康生分文未给就由他的老婆曹轶欧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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