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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笔集_陈悟【完结】(96)

  “我自己能在这里安稳地活下去,可若带上旁人,我心里当真是没底。”

  “我没法给她保证。”他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消散在风里,却重重地砸在祝昭的心上,“又怎么敢,又怎么能,耽误人家?”

  最后一句话,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带着一种近乎残忍的清醒和绝望的责任感

  。他不再看祝昭,也不再看那片寄托了他微薄希望的小小菜园,只是转身,提着那盏摇摇晃晃的马灯,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回那间在巨大草原上显得无比渺小的屋子,背影融入了更深的夜色之中。

  “若是她不需要呢?”祝昭拉住了他,直视他的眼睛,继续逼问,“若是她不需要你的保护呢?”

  “不需要?”崔协错愕,转瞬轻笑一声,“你说得对,她不需要我,我只是她的挡箭牌,不是必须是我崔协,而是恰好是我崔协。”

  “不是。”祝昭盯着他,“必须是你崔协。”

  崔协冷笑:“她不是只是需要一个人来替她挡住这段买卖一样的婚姻吗?只是她找的那个人恰好是我而已。”

  祝昭听着他的话语,突然松开他的手,抱臂玩味地看向他。

  崔协被她看得不自在,皱眉询问:“为何这般看我?”

  “我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崔协。”祝昭望着他,“很新鲜。”

  崔协不解。

  祝昭笑了笑:“你从前就像一块宝玉,温润儒雅没有一丝瑕疵,可就在方才,你有裂痕了。”

  崔协怔愣。

  “你喜欢拉麦。”祝昭直截了当,“你若是不喜欢她,不会那么仔细辨别她接近你的感情,你若是不喜欢她,不会在昨日拉住她的手不放,更不会思考自己能不能保护好她。”

  她顿了顿,接着道:“也不会这么在意她是不是恰好选中了你。”

  崔协深吸了清晨冷冽的空气,叹了口气。

  “被我说中了?”

  崔协没有回话。

  “或许你有没有想过,比之敬重力量,骏马和弓箭,拉麦看重的恰恰是你的手无缚鸡之力呢?”

  拉麦有的是力气,但阿图伦川的男人比她更有力气,所以她想的从来都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一个不能轻易拿捏住她的男人。

  祝昭见崔协还是沉默,于是挑眉微笑:“男人可以保护女人,女人也可以保护男人,世道不是一成不变,世子可不要太固守陈规哦。”

  祝昭笑着拍了拍崔协的肩膀就走了,徒留他一人在雪地里发愣。

  一直在屋里探头探脑的拉麦见祝昭终于回来了,连忙迫不及待地迎了上去,充满期待地看着她。

  祝昭笑着点了点头。

  拉麦兴奋地蹦了起来,无声地欢呼了几声。

  祝昭不敢说太了解崔协,但在她看来,崔协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既然已经出手搭救了拉麦,那他必然搭救彻底,更何况他对拉麦并非全然无情,兼之他对阿图伦川的牧人有恩在身,境遇不至于他所说的那般险恶,所以拉麦留在这里确实可保安然。

  果不其然,接下来几日巴彦都再也没有找过拉麦,可偶尔会有与巴彦相熟的牧民来找拉麦,希望拉麦能够回家,也会有与拉麦相熟的姐妹来找拉麦,说巴彦日日在家咒骂她。

  拉麦不以为意,巴彦咒骂她,她也咒骂巴彦。

  祝昭觉得真的很奇怪。

  血缘本该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缘分,可为何如今却成了至死方休的诅咒。

  像她和她父亲一般。

  像她和她母亲一般。

  不可多得,至死方休。

  在阿图伦川已经待了三四日了,见过了雪原,见过了日照,见过了大雍边疆的山川,也到了该道别的时候了。

  酉时初刻,夕阳的余晖爬上了山脉尖,晚霞橘黄和天空粉紫,交错。

  于连雪山支脉之下,小小的一方木桌之上。

  崔协正用银刀将穿在树枝上的羊肉划开细纹,孜然与盐粒簌簌落在肥瘦相间的肌理里,拉麦蹲在一旁拨旺炭火。

  “世子这手艺,倒不像在元安城里养出来的。”祝昭笑着调侃。

  奶酪融化的绵密香气混着肉香漫过木栅栏,崔协抬眸笑了笑:“从前在国子监,世子倒也常偷着用小炉烤东西吃。”

  拉麦站起来拍了拍手,将温在火边的杏子果酒倾入陶碗,琥珀色的酒液里倒映着渐深的暮色。

  她轻声地哼唱着叶尔金族的歌声,绵长又温暖,像是来自神的低吟。

  最后一缕阳光掠过山尖,橘红晚霞与粉蓝天幕交界处,突然像被泼了碗靛蓝颜料,一寸寸漫开来。

  第87章 我行永久(七)

  陶碗碰撞的脆响声越来越密,夏天备下的杏子果酒很是清甜。

  四个人举碗畅谈。

  崔协说起元安的上元灯节:“元安大街有座灯楼有四层高,灯楼上挂着的走马灯糊着鲛绡灯,里面点了鲸油烛,照得整条街都亮如白昼,去岁有户达官贵人扎了只凤凰灯,翅膀一振,竟能洒下金粉来,当真神奇。”

  话还没说完,拉麦就拍着桌子笑了起来,反驳道:“不好玩!不好玩!草原赛马会时,马上都有着彩绸,跑起来好看!”

  她说得零零碎碎,祝昭和袁琢也听得零零碎碎。

  崔协于是和他们解释:“拉麦说的是叶尔金族的赛马,骑手必会为爱驹系上心仪的色绸,飞奔之时但见千匹霞色破长风,恰似天神掷锦绡。”

  拉麦虽然听不太懂崔协的解释,但还是一个劲儿地点头,见崔协说完后,她倾过身,手指点了点崔协的手腕:“元安人,骑马比不过我们。”

  崔协笑了笑:“中原人骑术自然不及草原儿女,不过却也差不到哪里,像中郎将,抑或是我在元安的旧交,都擅骑术。”

  拉麦撇了撇嘴,凑过去好奇地问大家:“元安,还有什么好玩的去处?”

  祝昭细细回想了一番,却脑中匮乏,她在元安熟悉的地方只有三个,祝府,袁府,书局。

  着实乏善可陈。

  人人向往的京城元安,在她口中竟然乏善可陈。

  她只知道元安很大很大,大到很多人一辈子都出不去,大到很多人一辈子也进不去。

  她被崔协的声音拉回了神,崔协回答:“元安有座古寺,历史悠久,是前朝遗构,那寺建在坐忘山,两径通幽,一条是人道,一条是马道。”

  “人道?马道?”拉麦不解地重复。

  祝昭也竖起了耳朵,那日与袁琢打马到了坐忘山脚下,袁琢却拉着她走了人道,临走时她正打算向寺庙中的沙弥请教何为人道,何为马道,未遂。

  “是啊,中郎将与祝姑娘应当一起去过。”崔协看向祝昭和袁琢,“人道是供香客步行的,磴道嶙峋,最险处仅容只身,爬起来得格外小心,而且人道逶迤十数里,攀援耗时费力,可元安却有古语,非历艰险,难表虔心,唯经此道,愿方得偿。是故将婚者多携手上山,于人道祈愿,系红绸于老柏,求签文于九松。”

  炭火细微地爆出火星,映得祝昭的脸颊忽明忽暗。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她当时只当是袁琢记仇,故意不带她走人道。

  他真的很烦啊,他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啊,为什么从来都是做的比说的多啊,多好多好多,好多好多。

  拉麦皱起眉:“那马道呢?”

  “马道平坦宽阔,骑马片刻就能到寺门。只是此寺香火鼎盛,素称灵验,马道疾驰,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抵达寺前,故而众人大多贪图便利,皆择马道而行。元安耆旧常言,祈贵心诚,人道维艰,至虔至显。只是人道着实绵延陡绝,十人九半途。”

  拉麦也不知听懂了没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忽然转头看向祝昭,眼睛亮晶晶的:“你们,走的是什么道?”

  “人道。”

  祝昭郑重地回答。

  “你呢,走过吗?”拉麦又问了崔协。

  崔协被她问得一怔,随即摇了摇头:“幼时随父亲去过一次,那时年纪小,爬了没几步就怕了,最后是乘马车走的马道。”

  说到这儿,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来也惭愧,至今还没走过那条人道。”

  拉麦却笑了起来:“不惭愧的,换我,也怕。”

  她看着崔协的眉眼,心中一动:“我要是去元安,你能不能陪我走人道?”

  崔协愣了一下,却还是给了她一个根本不可能兑现的承诺:“能。”

  他余生都会在阿图伦川,回不到元安了,可就算如此,他也想给她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因为他喜欢看到她带笑的眉眼,尽管二人都心知肚明他们逃不出阿图伦川。

  好讽刺。

  阿图伦川是大雍的土地,元安是大雍的土地,他们都是大雍的子民,为何却不能踏遍大雍的每一寸土地呢?

  炭火依旧噼啪作响,拉麦开心地举起陶碗要和他们碰碗,不醉不休。

  四人的声音缠在一处,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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