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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司黎明_陆西熙【完结+番外】(17)

  年轻的男人微笑伸手,示意他坐下,“程经理客气了,请坐。”

  “谈不上谈不上。”程经理忙摆手,“江老板有事吩咐就行。”

  老路在旁边推了他一把,“哎,都是兄弟,老程你别客套了。坐下喝杯茶。”

  程经理这才讪笑落座。

  江修暮端起旁边的热水壶,不紧不慢地洗茶、泡茶,并不急着开口。

  等第一杯茶泡好,他推到程经理面前,“程经理,来尝尝。”

  程经理双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夸赞,“真是好茶,回甘强劲。江老板好手艺。”

  江修暮也给老路倒了一杯,后者直接牛饮。

  一杯茶下肚,客套话差不多说完,老路提起正事,跟他汇报道:“老板,钱进昨晚输光了,想跑路,在码头被赌场的人逮到。现在正看着呢。您这次来要看看吗?”

  骨节分明的手指摩挲茶杯,坐在主位上的男人轻笑摇头,“那就先关着。”

  江修暮转而看向程经理,“程经理,他欠了你们赌场多少钱?”

  程经理憨笑道:“没多少钱。都是小钱。主要是给江老板办事,我们荣幸。”

  江修暮笑而不语,抬手继续给他添茶。

  所谓赌场经理,说好听点是经理,其实私下里多少都干着点叠/马仔的活。很多人第一次上赌桌,以为最多也就是输点钱,实际上大多时候背后都有一个看不见大绳索等着套他。

  程经理在澳门这么多年,接待过不少像江修暮这样的内地主顾。或是商战、或是情仇,都是背后做局,由他们出面想办法把人哄到澳门,一个巴掌一颗枣,赌到倾家荡产为止。

  譬如这次这个钱进,就是被合作伙伴带来的,第一次来不过是输了几百万,就吓得跑回去了。过几天看见合作伙伴赢了一场大的,他就心痒痒,自己又偷摸跑来了。赢了两把后虽然知道及时脱身,可耐不住这钱来得太快,人性根本抵挡不了诱惑,没多长时间就又来了。

  这次来,就没能下得了桌。而赌徒是没有人性可言的,输红了眼,孩子能送,老婆都能抵给别人睡。

  人的欲望就是最好用的武器。

  只是这样一来,还涉及到了利益分配的事。赌场帮你干了脏活,总不能白辛苦一场,中间多少搭桥的都等着辛苦费呢。

  程经理这人五十多岁的老油条,惯爱故弄玄虚,开口全是恭维话,正经的半点不提。

  见气氛有些僵住,老板迟迟不说话,老路在桌下踢了旁边一脚。

  程经理会意,忙笑着改口,说了句实诚话,“全部身家凑一起,应该差不多够赔了。”

  江修暮抿着茶水,这才点了下头,淡淡道:“那人就先放在程经理这,等你们清算好这面的帐,再交给老路。”

  程经理一愣,“江老板的意思是?”

  江修暮看着他,平静地吐出四个字:“我只要人。”

  “江老板大气!”程经理大喜过望,忙起身举着茶杯说道:“江老板,我以茶代酒先敬您一杯。晚上我这面安排,您赏脸吃顿便饭。”

  “嗯。”江修暮饮下这杯茶,算是应了。

  程经理见这屋子没有女人东西,脑筋一转,又笑道:“江老板来澳门,没带阿妹?不如晚上我安排几个——”老路见他说话不着边了,急忙打住,“老程,我们老板有家。”

  有家?没听说啊?

  程经理“啊啊”两声,复又赔笑道:“那就酒局,纯酒局。我尽地主之谊,欢迎江老板来澳门。”

  三个男人碰杯,等老路送人走后,江修暮坐在原位,出神地看着桌上的烟灰缸。

  他还记得当年她被封杀,他跑到酒店找她。烟雾缭绕的房间里,司黎手边的烟灰缸,烟头堆成一座小山。她自逆光处回头看他,那双漂亮的狐狸眼,眼底死灰一般的沉寂。

  *

  浙江,义乌——这天是夜戏,白日里,胡珍来了兴致,拉着司黎开车到义乌逛街。

  义乌国际商品城五栋大楼,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第一次来这的小朱看直了眼,哪哪都觉得新奇。

  只是这里的东西大多只批发不零售。

  不过公司上上下下那么多人,女孩子也多,胡珍带小朱挑了点女生常用的小东西,几百几百的批发回去让她们随便挑着玩玩。

  司黎套了件卫衣,口罩帽子戴全,还是有人认出来跟她拍照。

  胡珍就借机和人砍价,拍一张照便宜三毛钱,照片可以挂在店里展示。

  老板纷纷同意。

  司黎墨镜下眼皮直跳,但还是配合地拍了几张。

  逛过一层楼,小朱和司机去送东西回车上,另外两人准备去二区瞧瞧,楼下拐弯地方,胡珍忽然站住。

  司黎问她:“怎么了?”

  胡珍没说话,目光直直地看向前方,一个小厢货车上下来的秃顶男人。

  “其实我早就不是处.女了。大学时候,做过几次。”

  司黎默默地转头,手指勾下墨镜,掀起眼皮瞧她两眼,察觉她有话要说。她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递过去,自己也拿了一根。

  “哪个啊?”她抽着烟,语气散漫地问。

  胡珍也抽了,两人靠在墙柱根,她伸手给她指,“就那个灰夹克的。大学是我们院篮球队的队长。”

  说完,她就等着司黎的嘲笑。

  然而,司黎轻巧地弹了下烟灰,脸上没有半点奚落的意思,反而一派平常,认可地点头,“嗯。符合你的村镇审美。”

  这他妈还不如嘲笑。

  胡珍没好气地瞪她,吧嗒又抽了一口烟,动作有些生疏,但并没有新手的笨拙。

  大四有段时间她也是靠烟续命过的。

  胡珍最开始叫刘珍,进圈后才改名胡珍。老家在东北的一个贫困县,妈生下她跟别人跑了,爹喝大酒一次冬天晚上醉倒在外面,冻硬了。

  她从小跟着捡破烂的爷爷奶奶生活。有一次发高烧,烧糊涂了,爷爷给找了个当地的“会看事的”来。那老婆子神神叨叨说她命中有狐仙,必须得在名字上挂个“胡”字,不然老仙不高兴。

  说完还念念有词地烧了张符纸,吐了口吐沫,兑水里给她喝。

  其实符纸里包的就是退烧药,胡珍喝下去确实好了。爷爷奶奶就给她改名叫刘胡珍。

  幸好有那包药没让她烧坏脑袋。刘胡珍念书用功,一路考到大学。因为小县城,教育资源有限,她就算考第一,能上的大学也就是普通本科。

  而进了大学后,天南海北的人一聚,谁披绮绣,谁缊袍敝衣,家庭条件如何,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时候胡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她就知道上面带对勾的鞋够她俩月生活费有余。她也没时间研究这些,兼职赚生活费,外加课业就已经够她忙了。

  胡珍也是天生脑子好使的那一类人,一边打工一边还能拿奖学金,到了大三,成绩刚好够格保研。

  但少女心思谁还没有过呢?有空闲时间后,胡珍也去看过两次篮球赛。在一片欢呼声中,就被身高腿长的篮球队队长给迷住了。

  后来,那篮球队队长主动找到她,陪她散步,陪她去图书馆自习。

  一来二去,胡珍就以为他们算恋爱了。

  后续他们一起出去看电影,那渣男装作买错票。两人没回的了宿舍,在学校旁边的小宾馆开/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

  有了一次,男生就说,再几次也没区别。

  于是那段时间,胡珍鬼迷了心窍,总在晚上逃寝陪他在宾馆厮混。

  现在想想,她还挺后怕,年少无知,学校也不教,连措施都不知道做。幸好没闹出“人命”。

  “不过也就一个月,后来他就不找我了。”

  “哦。”一根烟抽完,司黎又给她续上一根。

  抽一根就差不多了。胡珍没要,扔回去给她,“再后来,班里就开始传,说我穿的裤衩是老年人穿的,洗褪色了,上面还有破洞。”

  她目光飘向远处,轻声补充:“他们传的是真的。”

  不过之后谣言愈演愈烈,开始有人传她在外面卖,甚至都传到了别的院系。

  宿舍楼的人也都和导员说要搬走,明里暗里地躲她,像怕染上什么病。

  有些心眼坏的男生还给她递纸条,纸条里包着一百块钱。

  就因为这事,胡珍在课上打了那个男生一巴掌,被主任叫到办公室,最后以品德不过关,取消了她的保研资格。

  空位由她们班的班花补上了。

  过了几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在宿舍楼下摆蜡烛跟班花表白,胡珍在楼上的寝室里看着,默不作声地接了一盆凉水浇了下去。

  楼下骂声一片,她关上窗户,独自坐在床上。因为没钱,连灯都不敢开。

  考研需要精力和时间,她没那个资本,毕业后就找了份工作,去了京市,北漂了几年,机缘巧合进了一家演艺公司给艺人当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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