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讼师都不是傻子,都知道自己远道而来,在此地没有根基,能为官府做事都算是殊荣了,怎么可能拒绝,就算少挣一点,那不也还有得挣吗?
王翠兰的讼师很年轻,脑子也很灵活,毕竟讼师还有个名号是讼棍,脑子不灵的人干不了。
他是想尽千方百计才抢到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闹得沸沸扬扬,一旦王翠兰无罪,他的大名也一定可以散播出去,这可是比钱更大的好处,他宁肯不要钱也要抢到这个案子。
而他接下来之后,也确实是日日没有歇息的时候,不仅查阅之前相似的案例,还将这一篇的律法看得倒背如流。
“是了是了!”讼师在被助手提醒后连连点头,“只要他透露过,那就是有计划,这一点就完全可以证实了!起码王翠兰不是无的放矢,这个口供就可以采纳,再有别的佐证,那问题就小许多了!”
讼师忙去探访村中的“证人”——虽然不少证人们在役吏署里。
役吏署里的人一看到讼师前来便全都兴奋着想上前,他们都是想立功减刑的!否则很快就会被挪出役吏署,被送去挖矿。
“这个……我好像听他说过……”
讼师不太满意,他严肃道:“律不容失,没什么好像可能,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这是要签字画押的!”
“有有有!上回他喝了酒,说他儿子天生不像个男人,有拳头仿佛没有,要不是他只有这一个儿子,早将他阉了了事,卖去人牙子手里也能拿一笔大的!”
“是!他说过这话!”
“我们都能作证,他说过!”
讼师脸上的肌肉松弛下来,笑眯眯地说:“对,实话实说,这不就好了吗?”
第366章 日月更换(六)
到底是阮地至今以来闹得最大的案子,开堂当日即便许多人挤不进公堂,仍旧在外头伸长了脑袋等着看热闹——也等着那三个苦命人从公堂里走出来。
公堂对百姓而言是很陌生的,以往就是判案,也不会讲公堂的门大敞开,案子究竟判成了什么样,除了双方家属外根本没人在乎。
至于堂上的大人有没有徇私枉法?这不是惯常的吗?
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财莫进来。
而如今,公堂这种地方普通百姓也能进了,进去了还有椅子能坐,不过这是要钱的,一个人两毛,且随身不能带任何利器和重物,所以想找地方休憩的人不会进来,只有真对案子感兴趣的人会花这两毛钱。
当然,票数是有限的,后来的人拿着钱也进不去了。
朱嘉禾也在堂下的观众席里,她虽然还没有完成出师,但已经是公办造船厂里的小师傅了,这次来到青州是为了进修物理,上课的时候结实了几个本地的同窗,这些同窗里正好有一女在研习律法,被她一鼓动,连朱嘉禾在内的几女都花了两毛,来看这数百年都闻所未闻的大案。
观众席里不许喧哗,即便小声交谈也不行,朱嘉禾只能和同窗打眉眼官司。
主理这件事的法官正是大名鼎鼎的冯法官——朱嘉禾倒不知道这位大法官的生平,但知道她在民间有个诨号,地痞们都叫她杀星,读书人说她简直是当代白起,杀起人来半点不手软。
死在冯法官手里的人,在她还不是法官,只是刑官的时候已然过千,到了如今,恐怕都要接近万数了。
朱嘉禾对冯法官实在是很难产生什么亲近之情,一个人倘若身倚了律法,那她仿佛就不能被称之为纯粹的人了,她在某一方面已经成了刑法的化身,法不容情,她的形象自然也就变得无情了起来。
而这样的人,人们反倒盼着她更无情,一个无情的人才能真正公正,不被私情影响。
前头的流程是千篇一律的,堂上的法官,包括所有役吏们都要先宣誓,宣誓自己绝不徇私枉法,要让所有判罚都有证可依,有律可依,而后才是带原告和被告上堂。
原告自然不是死者,死者已经死了,而是由关押王翠兰的役吏署提出公诉。
朱嘉禾觉得这个做法很好,以前一直是民不举官不究,一个人死了,那就是死了,只要没人告,那随便就能编出一个死法,什么自己不活了要投湖等等,转头送到义庄去,死了也白死。
如今有役吏署公诉,那么即便受害者无亲无友,只要有官府在,这人就还有得到公道的机会。
前头的官话朱嘉禾是没什么兴趣的,关于案子的前因后果,民间早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只问话环节,朱嘉禾才来了精神。
冯法官询问道:“王翠兰,根据之前的口供,你先是与其子勒杀韩勇,勒杀不成,其子再行刀杀,是也不是?”
王翠兰低着头,她轻声说:“是,那贼子要阉割我儿,我救子心切,只得如此。”
“可有人证?物证?”冯法官又问。
王翠兰经过讼师提点,此时也不至于说不出话,她忙说:“邻里都能作证他常常虐待我们母子三人,酒醉后也曾说过儿不肖父,要亲手阉了他,卖出去挣一笔大钱!物证也是有的,他要阉割我儿的刀,当时就在屋里的地上。”
讼师也在这时站起来说:“法官,请让证人上堂,他们分别在半年内从韩勇口中分不同地,不同人听到过韩勇的计划,韩勇并非是一时起意,而是长期筹谋,甚至打听过如何才能将阉人卖进宫中,这样得的钱会更多。”
朱嘉禾倒吸了一口凉气,倘若是醉酒后一时起意,虽然依旧是罪大恶极,但起码还不违反人性。
但做父亲的,有钱去喝烂酒,却又筹谋要将儿子卖去当太监,这已经不是罪大恶极了,这是连人都不做了!
这些证人都是老农模样,上堂被询问时回话也多是前言不搭后语,但正因如此,他们的证言才更为可靠,因为即便他们连语言都组织不好,复述出的内容却几乎没有差别,连细节都一致。
并且他们都能清晰说出是在哪个时辰,哪个地点听见的。
日子是不大记得了,他们只能勉强说“大约出事前六七天前”“十多天前”。
当然,只有人证是不够的,证据也得有,不过这个案子倒和朱嘉禾想的不一样——她以为这一家三口都能无罪,毕竟按照如今的律法,正当防卫时即便错手杀人也是不必受刑的。
但这个案子又不同,因为在韩勇被勒倒后,他的犯罪已经中止了,既然他没有再使用暴力,那么长子之后捅死他的行为,就不再属于正当防卫。
公诉方放弃追究王翠兰的刑事责任,因为王翠兰只是控制住了罪犯,并没有攻击和试图杀死他,毕竟罪犯前一刻还在使用暴力,控制住他并不违法。
但公诉方并不放弃对其长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因为长子是在罪犯失去行为能力后依旧用刀捅死了他。
就在朱嘉禾因为这一点提心吊胆,以为这一家人要骨肉分离的时候,法官的锤子敲响了。
朱嘉禾在心里祈求着,看在这一家人勤恳踏实,又受了这么多年苦楚的份上,叫他们逃过这一劫吧!
“此案人证物证清晰明确无误,原告被告都没有新的证词证据提供,本公堂依法做出判决。”
“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王翠兰控制死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本堂宣判其无罪。”
“其子韩正,在死者丧失行动反抗能力后依旧造成死者死亡的事实,不过韩正未满十六,而死者又恶行满满,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四百一十一条,判处一年少管所学习改造,缓期一年执行。”
“退堂。”
朱嘉禾立时站起来,她询问身旁坐着的同窗:“怎么还是判了一年!这样有了案底,岂不是三代不能考吏?”
虽然不是人人都要考吏,但朱嘉禾以为,考不上不去考,和失去考的机会,这是两码事。
同窗忙说:“别急别急,还有一年缓期,这一年只要表现的好,是不必去少管所的,也不会留下案底。”
朱嘉禾松了口气:“这样就好,哎,这一家人,受了这样的苦,如今来了清丰,总归是拨开云雾得见光明了!”
“只恐怕外头那些老爷们,更不肯听阮姐的话了。”
第367章 日月更换(七)
“姨娘,太太说了,明儿不用你过去伺候。”丫鬟拖着木盘进屋,木盘上摆着一个青白釉刻缠枝花叶纹梅瓶,她极小心地走路,眼睛盯着那瓶,嘴里说,“这是老爷托人送回来的,指明了给你,老爷心头念着你呢!”
姨娘斜躺在榻上,她歪了半日,发髻歪散了,落下几缕发丝来,昨夜喝了两壶温酒,现在脸上都还带着红晕,她随手一指:“放那儿吧,太太那有什么?”
丫鬟摆弄好瓶子:“几根簪子,还有个四季花卉盘,几瓶香露。”
“哦,她那好东西多。”姨娘迷瞪着眼睛,仿佛还想再睡,“不用我伺候了?新来的听话了?”
老爷是个“多情种”,自从和太太成亲后便再没了顾忌,先将太太的贴身丫鬟收了房,不过没给名分,从外头抬进来一个红姑娘,红姑娘没笼络老爷两天,老爷嫌她曾经“一点朱唇万人尝”,便叫太太看中了她,又一顶小轿抬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