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浇透了她的衣服,原本蓬顺的短发犹如落水鬼一般胡乱粘缠在脸上,河面太皱了,她看不清自己狼狈的样子。
天黑透了,河边黑得看不清方向,祝之繁的心也随之彻底一点点绝望下去。不知道这样无助又无望地在岸边等待了多久,她好像终于确信他不会再回来了,于是起身抬了抬腿。
原以为是放弃,没想到她原地踏步活动了一下麻木僵硬的双腿后,又继续呆然地坐了下去。
祝之繁的屁股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她以为屁股底下是岸边杂乱的石头,没想到却是刚刚原地踏步时,由于高抬腿动作,从裤子口袋里掉落的一块蛋型鹅卵石。
这是那次去长白山,她偷偷买下的一对青白色石头,它们是天生一对,江与舟持有青色,她珍藏白色。
而因为这是他们之间所拥有的第一样成对情侣信物,过分珍爱它的祝之繁,在收拾回家行李的时候,唯恐遗落,不忍将它塞在行李箱里,于是干脆塞进口袋里小心贴身保管。
捡起这颗石头,祝之繁瞬间泪如雨下,仿佛看到了一个讽刺至极的笑话。
风雨飘零之中,她对着石头问道:“与舟,你到底爱过我吗?若爱我,怎么会忍心我就这样在风雨中凋零。这段感情究竟是我们的两情相悦,还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那么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抛弃尊严和骄傲,患得患失到快要疯癫,最后的结局竟只配是这样吗?
一场无望的等待,带给她灭顶的茫然与痛苦,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备受煎熬。
随着等待的时间越来越久,祝之繁也渐渐清楚无误地知道了答案:他不会来了,一个爱你的人,绝不会让你遭受任何风雨。
然而上一秒还在冷静理智地劝诫自己该回去了,下一秒却又那样可怜至极地残留着一丝丝的期待,告诉自己:再给我五分钟,不,十分钟,再等十分钟就好,十分钟后他不来,我就回去。
可十分钟到了,又是下一个十分钟,漫长枯燥的时间就这样被祝之繁划分成一个个既期望非常又失落无比的十分钟。
全世界疯了一样在找她,而她一心一意地逼着自己只等那一人。
祝之繁已经记不清那一天究竟谁先在河边找到了她,但她记得,在她被老韩和林雪他们冒着狂风暴雨接走之前,她已经不再流泪了。
她只是平静又温和地笑着说:“能让我先扔一个垃圾吗?”
大家被她脸上那种诡异的笑容惊住,然后在风雨交加的夜里,众人看见有一个沉重的东西被她投入河里。
没人去问那东西是什么,只有祝之繁给了自己一个痛悟的答案。
属于十八岁的美好夏日,在那一刻,结束了。
可当很久很久后的某一天,二十八岁的祝之繁回想起这一天,她问自己,这样绝望痛苦的等待是否值得,再给当年的自己一次选择,她是否还会再来一遍这样愚蠢痴傻的等待?她的答案是:会!因为十八岁的自己值得!
她十八岁等的那个人可以是江与舟,也可以是某某,而这样傻到令人心痛的小祝之繁,会令往后岁月渐渐麻木的她,永远感激这样勇敢、赤忱、纯粹、浓烈不复再来的自己。爱过、活过,朝生夕死又如何……
这是她一个人对爱的朝圣,与其他任何人无关。
?不爱了也是一种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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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
◎为你疯魔又如何◎
天大的事, 病一场就好了,至少祝之繁是这么想的。
从雾城回来后,原本差不多痊愈的肺炎, 沉疴重新泛起,断断续续住院出院、出院住院,也因这场如黄梅天一样缠绵惹人厌的肺炎, 祝之繁没有参加大一新生入学军训。
进入大学后,生活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毕竟从小到大几乎一直在学校寄宿,只有每周五放学回家过个周末。而因为没有出市上大学,甚至班上几个同学还是自己高中时候的老面孔,祝之繁更加觉得大学生活没什么有趣可言。
大学离家只有半小时地铁距离,这样的沪大跟自家的后花园又有何区别?
错过了军训, 班级和寝室的同学之间已经互相熟识, 祝之繁到校报道那天颇有落单的感觉,大家都是有说有笑的,见到她之后似乎面带讶异,又或者背地里给她打上了什么逃避军训的“特权阶级”标签,总之那些眼神在祝之繁看来算不上欢迎友好。可是天地良心,她真的是因为这场淋漓不尽该死的病,瘦得骨头都轻飘飘了, 绝不是矫情娇气吃不了苦。
相比于病秧子一样住院挂点滴犹如困兽, 军训可谓令她心神向往。
军训风波刚过去, 因为皮囊憨美娇俏,祝之繁被辅导员兼班主任委派为学院迎新会上的主持人, 另有一首惊艳众人的独唱曲目, 当晚可谓一时出尽风头、名声大噪。
自那以后, 谁都知道法律系的大一新生里有一个叫祝之繁的小美女,性格开朗明媚如太阳,且主持控场能力一流,天生的段子手和舞台氛围家,频频逗得底下观众和学院领导、老师们哈哈捧腹大笑。
但要想毁掉一个女孩的清白,仅仅用各种流言蜚语和想象揣测就可以了。军训和迎新会,一下就令祝之繁在人群中太过扎眼,而后关于她的背景如何雄硬如钢板的流言也随之四起。
同学之间每每提及祝之繁,多是那种不屑这种资源咖的嗤之以鼻,仿佛这女孩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一切光芒闪耀皆是因为她那传说中手眼通天的“爹”,然而她从不缺堂每一节课、每天在图书馆学习到晚上十点闭馆才回寝室,就连体育必修的太极课,那些看似滑稽又蠢笨的动作她都一遍遍苦加练习,这些坚持与自律却似乎从不被旁人看见。
祝之繁偶尔听闻这些可笑的传言,多半一笑了之,但有时候实在恼了,往家里打报平安电话,便当众戏称祝平凡为“祝厅”、“祝部”、“祝国“”,顺便咬牙切齿笑问道:“爸爸,什么时候您有本事给我买下半个黄浦江呀?不买下半个黄浦江,恐怕都对不住您在我们系的人设。”
有所谓内心丰盈者,独行也众,或许是祝之繁身上那股坚韧自信又乐观的力量渐渐打动了周围的人,率先与她和解交心的是寝室几个女生。
日久见人心,外人眼中骄纵矜贵的大小姐,实际接触起来像一位行走江湖侠肝义胆的女侠,生活琐事上愿意吃亏,原则问题上却凌厉有度绝不任人平白欺凌,这样心存善意却韧如软刀的女孩很难不获得别人的尊重。
众人看她一面有如娇憨的傻白甜算的满手糊涂账,亏了自己不要紧,实际是借着糊涂给了他人体面和台阶下;一面不怒自威在班上和社团的活动里指挥有度,费心费力尽量做到让大家都满意,屡屡这样聪明体恤不得罪人,一学期下来,众人不是有眼无珠,院系里有关祝之繁的风评一百八十度掉了个头。
也不知道这种改变是从什么时候起的,等某个周末祝之繁不在学校快递无人签收,随口在班级群里问了句谁在学院收发室,能否帮忙当面签收一下快递,没想到居然炸出来好多争抢代签的同学。
群里的回复多半是这样的:我去吧,上回你帮我xx了,一会我去学院收发室帮你签收。
人和人之间很难相处,但似乎也没那么难相处。你承承我的情,我领领你的意,互相关照的多了,相处也便如鱼得水起来。
一个善良且讨喜的姑娘,在生活中是无往而不胜的,毕竟这世界大多数人还是乐意与阳光和灿烂同行。
或许是上天赋予人类无敌的自愈和遗忘能力,人们对于过往,似乎大多只记得当初那些美好,很难将那些不美好的丑陋刻入心髓。以至于大学毕业后多年的同学再聚首,大家回忆起对祝之繁的最初印象,无不微笑着说:不会吧,祝之繁还有那么讨人厌的时候?不可能!谁会不喜欢这姑娘呢?八面玲珑,心有阳光,谁要是不喜欢这姑娘,八成是脑子有病见不得光。
祝之繁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笑笑,只有她记得当初那个不算美丽的开端了,大家都遗忘了她沉默且辛苦努力的过往,仿佛她与生俱来就活成了那种大家都喜欢的样子。
有一天晚上,女生宿舍敞开心扉讨论有关爱情的话题,熄灯后大家围着一盏充电台灯盘腿坐在地板垫子上,说起爱情时,舍友们不是一脸向往就是眉飞色舞又幸福地谈论着现任男友,只有祝之繁一反往日嘈闹喧嚣的性子,沉默地低眉垂眼不说话。
“繁总,你怎么哑巴了?计软学院那个应盛到底是不是你的男朋友?”
“应公子还没抱得美人归吗?不应该啊……排队追他的女生不是很多?我们繁繁居然如此清奇脱俗,还没被应公子拿下吗?”
“听说应盛家里很有钱,上一个女朋友分手还是高中的时候,人家妈妈怕对方姑娘跟应盛恋爱影响他的学习,直接把女孩弄到国外去了,应盛因为愧疚,据说还给人家送了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