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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循着火光而来_张悦然【完结】(10)

  “还是现在这样比较自在,你觉得呢,晚一点我们再看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坐直身子:“我有个主意,不如带我去那些你经常去的地方看看吧?咖啡店啊,餐厅啊,百货公司啊,超级市场啊,都可以。”

  “那有什么可看的?”

  “那样我就可以知道,你平常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你会觉得很无聊的。”

  “我觉得很有意思,你只管去做你平常做的事,不用特别照顾我,就当我不存在。”他挥了挥手,示意结账,“走吧,我们去吧。”

  她跟着他走出咖啡馆。平常做的事,在地铁站出口的食物店买捆在一起出售的隔天面包吗?坐在公寓楼下的Z形防火梯上发呆、喂野猫吗?她多么希望这个下午能过得有一点不同。

  去联合广场是一个折中的选择。那里也是她经常去的地方,还有很多商店和旧书店,总好过到她的住处附近,一个平淡无奇、嘈杂拥挤的居民区。

  他们决定坐地铁。虽然地铁站有一些远,不过他很乐意走过去——他强调,完全按照她平日的方式。

  在地铁站,她站在自动售票机前面给他买票。他看着她手里的红色圆肚子的零钱包,一副很佩服的样子:“那么多零钱。”

  她把找回来的零钱放到里面,束紧勒口递给他。他托在手心里,掂了几下:“很久没看到这么多零钱了。”

  “因为你太有钱了。”

  “不是,在中国,零钱越来越少见了,它们已经失效了。”

  “是吗,太可惜了,我很喜欢用零钱,付账的时候想尽办法凑出正好的数额,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她自己笑起来。

  他望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就像在夜空中发现了一颗未命名的小行星。

  她去了一趟洗手间,他站在地铁口外面等着。回来的时候,一个黑人正在和他说话。他只是摇头,连连摆手,露出很不耐烦的表情。

  他误解了那人的意图,以为是乞讨或是推销,然而事实上他是在问路。她走上去,告诉他怎么走。夏晖显得有一点窘迫。

  她竟然没有注意到他不会说英语。在会议上有翻译,昨天他见的朋友会讲中文,没有哪个场合需要他讲英语。也许从来都没有,他总是被保护着,不会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他似乎被伤了自尊心,一路上都很沉默,只是紧紧跟在她身后,像一个害怕被丢掉的小孩。

  他们从联合广场中央的地铁口上来,周围是一圈大大小小的商店,橱窗上贴着令人兴奋的大红色“SALE”。她问他是否要给家人买什么礼物,他说不用。她指给他看一家很大的商店,告诉他三楼有一家卖家居用品的很不错,她在那里买过几个靠垫和一个灯罩。她问要不要上去看看,他迟疑了一下,说都可以。

  她从来没有和男人一起逛过家居用品商店,还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那种感觉实在奇怪,两个没有生活交集的人,看着各种摆放在家里的东西,温馨的、柔软的,放在床头、贴着皮肤的东西。她帮小松的妈妈挑了一件珊瑚绒的睡衣做生日礼物。

  先前她担心这个下午过得太快,现在却觉得非常漫长。她又带他去了一家很有名的二手书店。但他无法读英文,对那些书不感兴趣,只是让她带自己去看中国作家的书。她在很深处的一个拐角找到了,仅仅占据书架最底下的两排,要蹲在地上才能看到书名。其中有一本书是他的。但他说有三本都翻译成了英文,让她再找找看。她跪在地上,找得头发都散开了,还是只有那一本。

  “这是家二手书店,找不到的书,说明没人舍得卖。”她安慰道。

  他点点头:“就这本《替身》翻译得不好,很可惜。”

  但她还是决定买下来请他签名。后来他们在书店里的咖啡厅坐下,他把书翻到扉页,握着钢笔,抬起头问她的名字,“程琤”是哪两个字。她心里有个念头一闪而过,这本书应该是璐璐的。虽然现在依然可以写上她的名字,但是程琤没有那么做。她不怎么相信灵魂的事,死亡就是一切都结束了。所以,璐璐不需要任何纪念物。

  天色渐渐发暗。他们决定去吃晚饭。虽然他表示吃什么都可以,但她还是用心选择了一家餐厅,在中央公园里面。他们坐车返回那里。

  餐厅在湖边,造成船屋的样子。恰好有一张临窗的桌子没有被预订,看出去是结冰的大湖,覆盖着厚厚的白雪。

  “你选的地方很好。”他看着窗外,“这里你常来吗?”

  “我就来过一次。”她不无遗憾地说,“要是早点来就好了,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点菜的时候,他还是要她替自己决定。她给他点了牛肉,自己要的是鳕鱼。她合上菜单递给侍应的时候,他说:“喝点葡萄酒吧。”

  他们要了一瓶智利的红酒,她试尝之后点点头,侍应帮他们倒上。

  他举起杯子跟她碰了一下:“这个下午过得很愉快。”

  她说:“真的吗?让你走了那么多的路。”

  “真的。”他说,“我每次出国都安排得很满,见人、开会、演讲,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从来还没像今天下午这样——”“这样漫无目的的,是吧?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

  “就是不要目的。人总是有很强的目的性,所以才活得那么累。”

  此时,窗外已经天光散尽,大湖消失了轮廓,只剩一片荧白,悬浮在夜色当中。

  他喝了一点酒,渐渐恢复了精神。

  “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男朋友一起?”他问。这是第一次涉及私人话题。

  “一个人,之前还有一个室友。”

  “不和男朋友一起住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的?”

  “一种感觉。”他说,“没有吗?”

  “有。”她点点头。

  “不过你应该是那种很独立的女孩,有自己的空间,”他说,“你跟国内的年轻女孩很不一样,你身上没有那种浮躁的、贪婪的东西。”他厌恶地皱起眉头,似乎曾深受其害。

  “有时候我觉得离这个世界挺远的。”她笑了笑,“可能因为是水瓶座吧。”

  “又是星座。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很信,真的准吗,所有的人就分成那么十来种吗?”

  “上帝要造那么多的人,总是要给他们编个号,分一分类吧。”她说,“就像图书馆里的书,每一本都和其他的不同,但是它们也会被分类和编号。这样想要哪本书的时候,才能很快找到,而且再添新书的时候,也比较容易避免重复。”

  “你真厉害,”他说,“让上帝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我只是打个比方……”她连忙解释,很怕被他认为是亵渎神明。

  在她的想象里,作家都有坚定的信仰。

  侍应把主菜端上来了。牛肉和鳕鱼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他们切成几块,与对方交换。她觉得应该问他一些问题,可是她对文学了解得实在太少了。

  “你写作的时候,是不是需要特别安静的环境,与世隔绝的那种?”她问。

  “年轻的时候是这样,总想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去写作。”

  “现在呢?”

  “现在愿意待在热闹的地方,每天会会朋友、喝点酒。”

  “人年纪大了,不是应该喜欢清净吗?”

  “可能还不够老吧。不过没准儿越老越爱热闹,”他笑了笑,“我只是说我自己啊,别的作家可能不这样。”

  “我只认识你一个作家。你什么样,我就觉得他们也什么样。”她说。

  “那我可要表现得好一点。”他说。

  她笑起来。但他没笑。

  “有时候想一想,多写一本书,少写一本书,有什么区别呢,也就这样了。真是没有当初的野心了。”他有些悲凉地望着外面的湖。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来:“我想起了一点往事,想听吗?”

  “当然。”

  “写第一部 长篇的时候,我儿子刚出生,家里房子小,为了图清净,我到乡下住了几个月。那地方很荒凉,只有几幢空房子,据说是风水不好,人都搬走了。我就在那里写小说,傍晚到最近的村子里吃饭。有一天喝了酒,回来的时候一脚踩空,从山坡上滚下去了。当时醉得厉害,就在那里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大石头上,面前是一片茫茫的大湖。像极了聊斋故事,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见了。我当时没想到老婆孩子,第一个反应是,我那个写到一半的小说呢?它是不是一场虚幻,其实根本不存在?”

  他怔怔地坐在那里,好像等着自己从故事里慢慢出来。侍应走过来,拿走了面前的盘子。

  “那个时候,我也许是一个称职的作家。”他说。

  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皮鞋上的雪震落到地板上。壁炉在角落里吱吱地摇着火苗。邻桌的情侣沉默地看着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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