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宋袖眉头越皱越紧,“你不要听着这东西的名字好听,实际上危险极了。”
闻霄立即将胳膊收到身后,“知道了。”
她撩开衣衫前摆,随宋袖往前迈进一步,算是正式走进仓库的大门。
“好黑啊。”
仓库里十分干燥,也十分阴冷,闻霄不舒服地捋着胳膊,小声嘟囔着。
黑暗中宋袖的嗓音格外清亮,“飞云矢虽并没填装云石,但还是要小心谨慎,禁止火烛,以防出现事故。闻霄就忍一下,摸黑过去吧。”
“没关系的。只是飞云矢不在仓库吗?”
“你伸手。”
闻霄不明所以地伸出手,试探朝前一步。
顿时,刺骨的寒凉顺着指尖攀下去,就像是摸到一块寒山上的冷石头。
顺着那片僵冷一路摸下去,越发锐利,几乎要刺破手指。
闻霄道:“也不过是只大弩,为何遮遮掩掩,连我都从未听过。”
宋袖轻叹一声,“这并非寻常的大弩。它是吃云石的,你知道飞云弩要吃多少云石吗?”
“多少?”
“一旦正式发动,吃下整个大汶仓也是有的。”
闻霄惊得朝后跌了几步。
若是飞云矢真的轰出去,岂不是要将整个牧州荡平。
昏暗的仓库里只有几丝日光,从门缝处溜进来,日光也勾勒出宋袖哀戚的身形。
闻霄见过宋袖一举高中,少年天才,此时此刻才知道,所谓的天才之名有时候是背负在身上的重担,把少年人挺拔的脊梁都压垮。
他一声令下,便可满城俱焚。
宋袖声音发颤,充满自责道:“是我年少不懂事,总想着拿云石搞些花样,便把前人废弃的巨弩找出来改造。我从未想过真的用它作战,也不能用它作战。闻霄,你知道云石是什么吗?”
闻霄道:“神明的骨血残骸。”
“东君在上,旧日神明的骨血残骸,便是恶诅!”
浅金色的阳光流淌在他挺拔的鼻梁上,宋袖咬牙切齿,神情激愤,“所以闻霄,无论君侯怎么说,你一定要帮我。这东西绝对不能用在大堰与羌的战场上!”
“我……我会尽力周旋。”
“不是尽力!是一定!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但这后果一定不是我们可以承担的。”
闻霄见他肩膀起伏的厉害,怕他情绪激动过渡,忙搀住他,“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急切?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做便是。”
只见宋袖戚戚然一笑,“云石燃过的土地有恶诅。曾有一人,满怀欢喜来见我,却差点赔上性命……”
“是谁?”
问完闻霄后悔了。
她想起来关于宋袖的一桩八卦。
在花边新闻漫天的玉津,宋袖的八卦是最隐蔽的。他极少社交,和闻霄、兰和豫相处也举止有礼,没人能从宋袖身上挖到一丝暧昧故事。
直到那天,整座玉津城红绸漫天,挂了喜的鹿车缓缓离开玉津,宋袖卸了他珍视的绯红花冠,抱在怀中,在城门口站了许久。
从那以后,他好像偏爱流云图样,衣衫是要绣流云,作画要画红日偕云,连寒山挖出来的石头、改造过的大弩,都要嵌一个云字。
听说,钟侯远去和亲的独生女,单字也是一个云。
有时候人的心思就是参不透,比如他们作为朋友与宋袖朝夕相对,竟不知他生出情爱心思,也不知他在何处认识的钟云。
闻霄呼吸都不自觉变得小心翼翼,从未觉得宋袖如此易碎。
她看不清宋袖的神情,只能道:“我会拼劲一切,拦住飞云弩的。”
往后的日子,闻霄在军营见识了大堰与羌人黏黏糊糊的拉锯战。
双方交火太多,都不愿意过多折损,只能互相试探,小打小闹。只是小打小闹也会造成伤亡,血腥气弥漫在整个牧州,闻霄连做梦都是一片茫茫焦土。
果然如同宋衿所说,君侯传来的信,从最开始的温声相劝,到最后言辞相逼,勒令宋袖用最暴力的手段结束这场战事。
闻霄只得大笔一挥,写了篇酣畅淋漓的文章,大写将士如何如何拼命,宋袖如何出奇制胜歼敌,勉强算是缓兵之计。
只是闻霄也知道,这样拖不了多久。
闻霄坐在军营后的土坡,看着一个个负伤的伤员被拖走,恍然间萌生了休战的想法。
她忙摇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子里甩开。
“干什么呢,一直摇头,也不怕闪了脖子。”
声音分为轻佻,闻霄愣了下,只见一个白衣红带的少年人,神情桀骜地站在土坡头上。
祝煜背着太阳,竟站出几分叛逆感。如若不是知道他是京畿人,说他是当年乌珠余孽,也是有人信的。
祝煜理了理额间的红白麻绳,长臂一撑跳下土坡,“怎么在这歇息?你也闻得这股子腥气?”
闻霄白了他一眼,伸出自己满是血痕的手,“我不仅受得了,我还帮了不少忙呢。”
“呀,你这是怎么弄的?疼不疼?”
“帮忙抗担架划的。”
祝煜捉过她的手,捧着道:“一会我给你上点药。”
闻霄却道:“物资紧张,这点伤就不必浪费了吧。”
“那怎么行,你这是提笔写书的手。”
“那他们那些将士还是端碗吃饭的手呢。”
祝煜愣了下,忽然生出些感动。
“我们这些带兵打仗的,上头的人随便一道军令,我们便如蝼蚁飞蛾,不管生死只管往上扑,你倒是把人看得均匀。”
闻霄摸着自己的手掌,“这不是很正常吗?无论干嘛的手都是手,重要的是先保住手。”
“你真好。”
祝煜笑着作罢,顺手摸了摸闻霄肩头,瘆得闻霄一身鸡皮疙瘩。
“你怎么来了?”
祝煜捧着闻霄的手,一边端详上面细碎的伤,一边漫不经心道:“离家出走了,没地方去,看看你这里能不能混口饭吃。”
是的,祝煜今年二十四,已然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在其他二十四岁男子成家立业的年纪,他选择赌气离家出走了。
第39章 牧野枯荣 (三)
话说京畿的王高坐的宫室,是东君临世前的居所,也叫銮爱天宫。
銮爱天宫建在高山上,宫室内氤氲着一层朦胧仙气,百官上朝如腾云驾雾一般。
也是因为这仙气,以及銮爱天宫奢靡的装潢,人们经常看不清大王的面孔。
对此祝煜对闻霄暗中吐槽过,闻霄却颇有心得感悟。
“你想想,人要是立威,无非是让人信服你,或是让人怕你,最好二者俱在。”
她一边说一边比划,漂亮的指甲就像是块椭圆白玉,“你看,你麾下的人是不是怕你,敬你,才会听命与你?”
祝煜立即嘚瑟起来,“那是当然。”
“大王坐拥天下,手握杀伐,自然大家都怕她;大王治理有方,御下有术,大家自然都敬她。可若是大家敬她怕她,还不知道她的模样,那才是真的心生恐惧。”
祝煜不禁感叹,闻霄当真是职场小油条,已然把上面人的那点心思揣摩的透彻。
也难怪祝煜自己是不怕大王的。
他甚至是最熟悉的大王的人之一。
时间回溯到一年前,祝煜大步迈进銮爱天宫的时候,推开宫门的姿势都是威风凛凛。
路过的宫人见状,惊得缩起脖子,“大人,大王说了不喜欢宫门大开。”
祝煜听罢,噘了噘嘴,又将宫门威风凛凛推开,再小心翼翼关好。
总归不能掉了他少将军的跋扈气势。
这一幕落在诸位大臣眼里,均是扶额摇头,暗骂他纨绔无德,落在大王眼里,却是满满的慈爱。
大王住的地方叫哀歌台,不知为何落了个这么悲伤的名字,整座宫室也跟着渲染上荒凉悲伤之气。
祝煜进殿,只能在朦胧白气中见到一个背影。
和普世的刻板印象不同,大王不是独坐王位凄凉又干瘦的女人,她反而因为銮爱天宫的锦衣玉食微微发福;她的眉眼也没那么多暴戾,甚至看起来有几分温柔,只有思考事情时才能看出她是个精明的女人。
单从外形看,气质平平,仪态普通,平庸得与她身份不相称。
祝煜只是简单行礼,便走到大王身后,“大王,我回来了。”
“赦免诏书下了吧?”
“下了。闻氏那姑娘很伶俐,洗刷罪名以后一定会安稳度日的。”
大王穿着一身厚重的黑衣,袖口用金线仔细绣着腾飞的玄鸟。她探手,慈爱地拂过祝煜的鬓角,“听说,大堰那位君侯,想对你动手?”
祝煜愣了下,笑道:“雕虫小技,不足以伤人。”
“那位君侯,是个有心思的人。”
大王携过祝煜的手,挽着他顺着栏杆一路走过去。
微风吹开悬在屋檐上的纱幔,轻轻撩过人的脸庞,磨得人心痒痒的,警惕不自觉就放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