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自己也挺莫名其妙的,不久前还在想,要不算了吧,现在瞧着她眉眼灵动,又变了,就随她吧。
她肯高高兴兴再往前蹦跶,就随她吧。
他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
再之后,她去了他酒店的房间休息,他跟几个朋友在楼下聊事。
那几个小时他都有点心不在焉。
那种感觉只在他十几岁的学生时代有过,一道难题,第一次就解错了,好不容易有了一点新思路,急于去推导验算,偏偏在这个时候被打断了,不能解题了,要去做别的事。
可无论做什么,心思始终没办法从那道题上移开。
本来之后旁巍他们还有个饭局,他推了,说自己另外有事,坐电梯上楼,进了房间。
昼夜相接时分,小姑娘侧躺在沙发上,手并手,腿并腿,睡得很熟。
他走到沙发边,单膝蹲下去,凑近看她睡颜,手指没碰到她皮肤,只在她纤长卷起的睫毛上划了一下。
许是痒,受到打扰,她薄薄的眼皮颤了颤,两排长睫抖动,像震起欲飞的黑色蝴蝶。
不仅立马收回手,他还下意识屏住呼吸。
钟弥没醒。
待自查,他嘴边又是一抹自嘲又好笑的浅弧,这种显轻浮冒昧的行为,完全不像他能做出来的。
快到八点,见她睡了太久,他才再度走过去把人轻声喊醒。
谁料,从睡梦里初初挣脱的小姑娘,眼波惺忪,比他大胆冒昧得多。
那会儿室内光线昏黄暧昧,她的眼神毫不遮掩,那种与矜持缠斗的渴望,明晃晃淌在她眼里,又被他清楚瞧见,比流动的岩浆还要灼人。
他不是那种架不住撩拨的男人,而她的行为也称不上撩拨,不过是用一种又怯又热的眼神无声无息地望着他,就让他喉咙里升腾起一股像烟瘾犯了的干痒燥意。
夜太沉了。
他甚至有一瞬在想,是不是不该叫醒她。
安静至极的房间,能容纳昏昧的光影,能容纳渐热的呼吸,能容纳她跃跃欲试的一个吻,唯独不能容纳一点声音。
所以彼此无声。
一个在试,一个在等。
他克制自己喉咙往下吞咽的动作,因喉结滚动会暴露欲望,怕惊扰到她随时变化的念头,就像蛰伏的猎豹,在幼鹿进入狩猎范围之前,绝不会轻举妄动。
那样会显得太急不可耐了,虽然的确急不可耐。
他被她目光里的小勾子吊起,喉口干涩,脊背紧绷,似在受蜡烛最顶端,最薄也最烫的火光灼烤。
她居然临阵脱逃。
一瞬生怯,她偏头的动作幅度很小,但影响很大,不亚于一阵风吹向蜡烛,不使其彻底熄灭,便使其旺盛燎原。
焰光忽闪,没有灭,他思绪只空了一瞬,就一个念头。
也立即执行了。
手掌不容抗拒地托到她脑后,轻轻一按,他比她爽快得多,说亲就亲了。
她害羞脸红的样子真好看,如果粗暴俗气地比作苹果,那么他会从此对苹果这种讨厌的食物都多一份别样好感。
他不爱贪鲜,螃蟹这样的食物,就是为自己服务,他都不常碰,没有特别喜欢,就会嫌处理起来麻烦。
但那晚,他替钟弥剥了六只。
是事后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程度。
更不可思议的是,自那之后,但凡桌上有蟹,大大小小,形状各异,他总任劳任怨替她剥,到她餍足为止。
真神奇。
好像让她满意开心,是他的应尽的本能义务。
做起来完全不费力。
沈弗峥敛下眼,看骨碟里一堆残骸,橙红的蟹壳,灰白的蟹腮,蒸熟的螃蟹在他手里被有条有理地肢解。
时至今夜,他仍有这种本能。
而此时吃饱喝足的钟弥,正在跟她以前很不喜欢的中年老板相谈甚欢。
算算她已经很久不在外头动笔墨,送字给人了,今晚却高兴,老板一请求,说不久打算翻新后院,需要一块新匾,她就答应了。
游云惊龙,潇潇洒洒题了“葳蕤堂”三个匾字。
老板喜不自胜,一路送他们出了门。
两人上了车,行了一段路,沈弗峥才问她今天心情这么好?
她嘴角都似月牙弯弯,挥挥小手,很含蓄说:“一般般吧。”
闻言,沈弗峥也笑了。
“反正我的字也不值钱,他们爱喜欢就喜欢吧,我高兴了就写写,我也知道,人家这么捧着我,是因为你嘛,但——”
钟弥本来托腮对着车窗外,凉爽夜风吹进来,将她缎子似的长发往后撩,沈弗峥正伸手去抚她的发丝,任由它们卷进指间缝隙,与自己的指骨缠绵。
忽的,钟弥声音一顿,慧黠灵动一转头,眼眸灿灿望向他说,“谁叫我有本事能沾到沈老板的光呢,我就勉为其难被捧一捧吧。”
本来就不重要的东西,得与失,都应该不要紧才对。
淡然得之,才能做到淡然失之,拿都不敢拿稳,自然会为脱手的情状担惊受怕。
撇下眼,看沈弗峥挽自己头发的手指,钟弥心念一动,往驾驶座的椅背上敲敲,大大方方吩咐老林:“升一下挡板。”
一回身,她扑进沈弗峥怀里,坐他腿上。
他今晚喝了一点酒,醺热的酒意将他身上的气息烘得越发灼烫,黑色衬衫解开两颗纽扣,露出大片脖颈皮肤,钟弥怀疑那种好闻的味道就是从他衣领里散发出来的,于是凑近去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