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仆人上前,推着把姑娘们往墓坑里走。
司马清亲眼看到她们被人一刀一刀的捅杀在坑口,随后有人抬着她的尸体往里送。
一个姑娘的手落在地上,手心里攥着一块帕子,上面绣着一对鸳鸯鸟,也不知道是要送给哪个情哥哥的定情之物。
然而她现在成了别人的鬼新娘,一身红妆,一腔血,一条命。
那帕子被风一吹,飘向空中,一会儿落在一只沾上泥土的靴子边。
靴子的主人,弯下腰将帕子捡起,低头看了一会,把帕子塞进自己的怀中。
他走到拓跋城的跟前:“指挥使,我不想回营了。”
拓跋城正目送那二百名跟着石花出营的兄弟,他斜着那男子:“回营的人,三日后护送贡品到平阳城,或许你能活下来。”
男子脸上一片悲色,低下头踌躇了一会,才道:“指挥使,她死了。”
拓跋城一凛,回过神来,刚才见到一个姑娘一直呆呆看着前方,以为是吓傻了,想来是在看着士兵堆里的某人。
黑灯瞎火,她终是没有见着他的。
只是听到她哭叫的不喊娘,而是一个听不懂的方言。
他看向男子:“我给你机会,你不要吗?”
“去了平阳城活着,不如在这里陪着她。”
男子突然拔出腰中短刀,向心窝插去。
顿时,便没了气息。
胸口里露出的手帕上,沾上了腥红的血,两只绣工不好的鸟,笨笨的挨在一起。
司马清站在一旁将一切看在眼里,她倔强的咬着嘴唇,把眼睛别向一边。
“这什么鸟?”拓跋城自言自语道。
司马清眼中泪水打着转,伸脖认了半天,才哽咽的道:“同林鸟。”
“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不求同生,但求同穴。”
“你知道?”拓跋城回视她。
司马清叹了一声,上前蹲在那男子的身边,泪水止不住往下掉:“我知道,因为我无数次对自己说,不求同生,但求来世遇见,我不是公主,他不是囚徒。他和我只是草原上自由自在的马,天高海阔来去如风,身死同穴。”
拓跋城手指尖触了触她的脸,泪珠断线般的往下掉:“别哭,这是他自己选的,没有人逼他的。”
“如果手帕的主人不死,他会去平阳城,会去求一个生的。”
“唉……”拓跋城眼中精光散开,温暖的目光瞧着她,“你不懂男人,有时只要知道对方好好的,哪怕生生世世不得一起,也是开心的。有时若是知道对方有难,会为对方赴汤蹈火,哪怕明知是死,也是死得其所。他跟着来,未必知道要做什么,但眼见心爱的姑娘宁死也不肯求他救她,他自是不能独活的。”
司马清伸手打掉拓跋城的指,心中暗叹,笨蛋,听不出我的意思吗?
凛冽的风吹过,男子在拓跋城安排下,与那姑娘一起安葬进了坟墓里。
对外人说,是忠心的仆人追随刘俭而去。
不久,传来消息,之前随石花出营的士兵,押运贡品出长安城。
司马清成为了贡品里最为不确定的一个。
她被刘鹏亲点拓跋城押送。
死,他要负责。
活,他也要负责。
而只有在她进了皇宫后,他便可功成身退。
长安城,最有权力的男人是刘曜,他的弱点很多,多得让人耻笑。
但羊献容却愿意站在这样的男人身后,因为他是一心一意待她的。
只可惜,他容不得羊献容的女儿,一个流着司马氏血液的女子。
要她死,很容易,但羊献容会因此恨他。
所以他给了她一个看着无比辉煌的前程。
让她去平阳城,嫁太子。
然而,从他做出这个决定起,长安城内有一个男人,从此与他决裂。
在外人看来,他没有任何的缺点,作为奴隶里的王者,他可以杀敌平叛,护主佑国。
可是司马清是他不可触的最后一点心间光。
第 71 章
三日,转眼就到。
秋日的落叶,扫过一层,又落一层。
小琪和小婳,已是弘训宫里的掌事。
两人正指挥着一众小婢们,把落叶扫作一堆,送去伙房里,当烧柴用。
司马清披着一件绒毛披风,站在树下,抬手接到一片落叶,拿在手中把玩。
不远处,陈妈匆匆走来:“清儿小姐,外面冷,夫人让您回去。”
“陈妈,你说我走了,卜珍会放过我娘和弟弟们吗?”司马清扶着她的手问。
陈妈谨慎的看了看四周,小声在司马清耳边低语:“外面的饥民越来越多了,之前石花设了粥场,现在全都撤了。”
“跟卜珍有关?”司马清心中活动起来。
陈妈“嗯”了一声,压着嗓子道:“是石花说,让卜珍布粥给长安城带来福报。”
“这什么意思?”
“每一个得到粥的人,都要说一句公子黄泉万安。”
“这是在为刘俭祈福?”
“对。”
“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陈妈神情冷道:“里面所有吃了粥的,年轻的抓入军队,年老第二次就不再给,年紀小的,无人管。”
“这是在用粥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