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有人问她后不后悔。
她也说,拍都拍了。再来一次,没别的路,她还是会选择拍。
谱是摆出去了,但司黎自己清楚,第二句回答多少有点撒谎的成分在。
因为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后悔过,还不止一次,是两次。
第一次就是在香港小宾馆的那一晚。
她在黑暗中,清晰地感知到枕侧男人的痛苦。
司黎当时和他接吻,走神了很久,脑海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重复:这个人在痛苦,在为拯救不了她而痛苦。
可她当时有太多人的情绪要处理,这点模糊的情爱,根本不在她的首选项之内。
第二次,是他突发心肌炎住院,她从首尔赶回来看他。
隔着玻璃窗,江修暮的生命在她眼前变得无比具象化。
司黎只需看着冰冷仪器上的折线,就知道他在做着怎样艰难的挣扎。
她本身是个不惧怕死亡的人,但那一刻,她又有点害怕,怕他就这么躺下去,再也睁不开眼睛。
躺在病床上的人其实也在怕。
从香港回来,江修暮就没回过家。他直接把家安到了办公室里,没日没夜地和各种数字打交道,耗尽心力地盘算。
半夜两点,他在灯火明亮的办公室里晕过去之前,还在想,还好这场仗他赢了。
输了,他和阿黎就没有退路了。
在白色的病房内睁开眼睛,看见病床边坐着的人,江修暮还有一瞬的恍惚。眼前的人美得缺少真实感。
直到司黎标志性的嗓音响起,不敢相信、还带点迟疑地小声呢喃:“哟,活过来了?”
江修暮鼻子里插着呼吸机,忍不住笑了。
是她了。是他的阿黎。
一番检查后,医生说他恢复得还不错,就是以后要多注意休息,这次被人发现的及时,下次不走运就完了。
他和医生对话时,司黎一直在病床边翘着二郎腿,专心地给自己剥橘子吃。
没办法。韩国水果太贵了,她回来一趟,先吃够再说。
等医生走后,江修暮靠在床头坐,侧头看她,司黎朝他举起手里的橘子,问:“吃吗?”
医生刚说过他最近饮食要先进流食,江修暮微笑摇头,“你怎么回来了?”
还记得她之前说过,这个导演脑子很轴,拍戏从来不给请假的。
司黎不会剥橘子,扒开皮,上面的丝络都不挑,直接扔进嘴里,含糊地答:“我跟他说我爸死了,回来奔丧。”
长辈去世,那边人还是很看重这个的。
...江修暮嘴角抽了两下:“是不是不太尊重..叔叔?”
司黎闻言,笑得乐不可支,坐到床边,摸摸他瘦得没肉的脸,不屑地说:“老东西都死二十年了,骨头上蛆都不长了,要尊重能当复活甲吗?”
死人的尊重哪有活人的命重要。
江修暮也看着她笑,很无奈,把她手里的橘子接过来,一点点将橘瓣上的白色丝络摘干净,再喂给她。
司黎一直是急性子,这次却没吵,拄着脑袋安静地看他剥。
他的指甲还是晕着的时候,她给剪的,嗯,一点都不平。他之前自己剪的都很圆滑,碰哪都不会划伤她。
五天已经是司黎拍戏请过最长的假。
差不多拖到最后一天,她计划坐半夜的航班回去。
临走前,司黎和他面对面躺在病床上。
江修暮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眼下淡淡的青色,想象着,她是多着急地赶回来,行李都没带;又是多担心地一直守在他床边,等着他睁眼。
“阿黎,我想亲你。”
“怎么,江总想做花下鬼啊。”
司黎挑眉笑,调侃他,卧床静养期间,想什么呢。
但他没答话,还是注视她,对上男人亮晶晶的眼睛,司黎的笑容凝滞一瞬,最后支起上半身,捧住他的脸,闭眼吻了下去。
那是她唯一一次把接吻这件事做得如此小心,不敢压到他,也不敢太激烈,时不时还要睁眼观察一下。
小心翼翼的模样,让江修暮有点心疼。
仿佛她生来就不该这么束手束脚,哪怕是为了他。
手掌扣住她脑后,他主动加深这个吻。
司黎一方面担心他手背埋的针,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将双手搭在他肩膀上,唇齿不舍地同他缠绵。
吻毕,他喘气平复气息。
耳侧是她的呼吸声,伴随极轻极轻的一句,“江修暮,我以后..不想拍吻戏了。”
“好。”
江修暮攥紧她的手,将温热的唇瓣贴在她眉心,郑重地说:“好。不拍。”
他来想办法。
以后他的阿黎,想做的就做,不想做的就不做,全部都由他来想办法。他的人,他来疼。
那之后,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近似于背靠背的默契。
2016年,一位新人女演员凭借一部文艺片踏上了戛纳的红毯。一个商业奇才在魔都展露头角。
所有人都只看到了那一年他们的光鲜。
没人知道,在黎明前还有这样的一夜存在。
第20章 风水轮流转,有得必有失。老祖宗的话实不欺人。
在苏雅星一审判决下来时,司黎正在公司热火朝天地配合造型师换晚会的衣服。
一晚上赶两个场子,上海到南京,第一场做的造型要方便第二场换装。就算亮相时间加起来也就两首歌,但这些都得提前安排好。摄像头前一点纰漏都不能有。
忙里忙外的空档,胡珍告诉她一个好消息,老朴来沪市了。
老朴就是韩国的朴厚贤导演,司黎的半个贵人,给她递橄榄枝的那个。
当年,司黎不仅接了橄榄枝,还接得稳,接得漂亮。
领完奖回来,她把人请到上海,和胡珍一起用两瓶茅台把朴导灌得当场就要和她俩“义结金兰”。
这次他来,司黎挺高兴的,多少年没见了,自从她回到内地发展,就见过两次。
胡珍和她商量找家私房的潮汕牛肉火锅,让朴导知道知道,世界上不只有韩牛。还得是我们大中华会吃,牛肉不仅按部位吃,甚至口感都能精确到秒。
司黎点头,想想,又说:“订四个人的位置吧。”
胡珍:“怎么,朝鲜语忘光了,要带翻译?”
司黎朝她无声地眨了下眼。她家大总裁今天回国,这个点都已经在公司开会了。
“没问题。”胡珍收到暗号,完全没异议,立刻还换了家更隐私的饭店。
笑话。怎么可能有异议,那可是她们俩目前最大的靠山。
想当初,司黎回内地发展,第一部 就是大制作。走红毯之前,高定礼服摆了一屋子让她选。
造型师热泪盈眶,都挑花眼了。
用胡珍当时的话来说,这辈子都没打过那么富裕的仗。
毕竟在那之前,司黎对自己都抠到家了,机场照片,身上能穿赞助就穿赞助。没有就百来块钱对付一下,说是要营造亲民支持国货的形象。
有时候胡珍看不下去,说让她买个包吧,省得和人合照,手里连个东西都没有。寒碜。
司黎听了,但好像听岔了。
她在年尾时候,给工作室里的女生一人买了一个LV,自己留了一个配货的小挎包,说装手机够用就行。
搞得胡珍看着家里的香奈儿都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她太虚荣了...可能真正有钱人家出身的就是背塑料袋出街,都趾高气扬?
但后来,她无意间打开了她家某间隐藏门...满墙的橙色爱马仕还是晃了她的眼。
那一刻,胡珍仇富的心理到达了顶峰...什么消费主义的陷阱..妈的,有钱可真好。
司黎确实是打心里不在乎吃穿。
她虽然姓司,但四岁就在梨园里混大的,群居生活,做什么吃什么,给什么就穿什么。再加上她遇上了吴光前那个老不死的,敢挑?那就饿着冻着吧。饿急了,闻土都是香的。
她家里的首饰和包都是江修暮一点点买的。
他不问她需不需要,也不问她喜欢那种款式,就是一昧地买。最近流行的,别人都有的,OK,那他家妖精也得有。别人没有的,他觉得适合她的,也往家拿。
不知不觉就攒了一屋子。
随着品味的提升,江修暮偶尔还会淘汰一批,再添新的。司黎对包不感兴趣,但喜欢靠在沙发上,看他耐心有序地整理这些东西。
那些金巧玩意儿在他修长的手中被摆弄,她看得赏心悦目,有时候还真心诚意地给他提“职业建议”:“你要是去做柜哥,一定能被富婆捧成销冠。”
江修暮睨她一眼,放下东西,擦擦手,开始着手摆弄这只嘴坏的妖精。
说好了,演出完第二天就去格施塔德度假。
演出前却出了“状况”,一个女星在司黎之前表演,和她要穿的鞋撞了。
而这双鞋说好是她首穿的。
赶场的路上司黎才得知这事,忍气吞声,咽下这口憋屈气?那不能够。